11.04 勞動法:在私人老闆打工受工傷怎麼賠償?


勞動法:在私人老闆打工受工傷怎麼賠償?


一、在私人老闆打工受工傷怎麼賠償

和老闆協商賠償,由老闆出錢賠償醫藥費,營養費,後續治療康復費,若有殘疾,則還有殘疾賠償金。若老闆不願意賠償,或者協商結果不滿意,可以起訴老闆,索要賠償。起訴有兩點要注意,看你從事的工作內容,若是保姆這種生活類或者消費類工作,則認定為僱傭關係,要通過民事訴訟走人身損害賠償。其他的工作內容就應認定為勞動關係。

二、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3、醫療診斷證明。

這個裡面就出現了你處理這個事件的關鍵性的東西,因為你是給私人老闆打工,應該是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沒有購買工傷保險。所以你要收集證據證明你們之間存在事實上的勞動關係。

工傷認定之後在當地提起勞動仲裁,若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同時主張未簽訂勞動合同的月份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的雙倍工資。對仲裁結果不滿,方能提起訴訟。

、員工發生工傷怎麼辦

若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認定為工傷,用人單位就要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果所在單位未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提出申請,勞動者才能提出申請。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針對提供的工傷認定申請材料調查核實後,若屬實,應及時作出《認定工傷決定書》。

工傷認定後,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的規定,勞動能力受影響的,員工應該進行鑑定,以便憑鑑定結論領取醫療保險待遇。

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後,員工就可憑《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至第四十五條的規定領取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就業補助金、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伙食補助費、交通食宿費、工傷康復費、輔助器具費、停工留薪期工資以及生活護理費用。費用由用人單位或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對於受到工傷的員工來說最關心的就是賠償問題,怕公司老闆不給賠償讓其自己解決,這個時候我們一定要按照法律程序,進行工傷認定才能獲得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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