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1 從人才體系的制度建設入手,深入分析孝文帝的改革智慧

魏晉南北朝是中國古代歷史最為動盪的時期之一,這段時間戰火紛爭不斷,人民流離失所。

但誰又能想見,恰恰是在這樣的時局背景下,北魏孝文帝卻能力挽狂瀾推行改革,積極的促進少數民族和漢族人的融合,進而為整個北魏王朝迎來短暫的興盛和發展。

從人才體系的制度建設入手,深入分析孝文帝的改革智慧

在孝文帝的改革中,人才體制的變化發揮了關鍵作用,如果沒有大量的優秀人才為孝文帝的改革奔走效勞,僅憑孝文帝一人之力很難扭轉北魏局面。也正是孝文帝明確的人才體制轉化,為北魏的發展迎來了轉機,也為後世北魏的人才體制奠定了堅實的基礎,為其他領域的變革提供了人才。

一、人才晉升理念和原則的根本性轉變

1、九品中正制的新元素

十九年,又按照家世、官爵等標準,將代北以來的鮮卑貴族定為姓、族,姓為高,族次之,其中穆、陸、賀、劉、樓、於、嵇、尉八姓,"皆已降,勳著當世,位盡王公,灼然可知者,且下司州、吏部,勿充猥言,一同四姓。"。

用人制度改革的內容是選拔那些優秀人才,實行俸祿制度,確立考績法,促進整體官僚體系的素質提升。在當時,主導社會人才晉升的制度是九品中正制和門閥制度。這兩項關鍵制度也成為孝文帝改革的著重點。孝文帝:"苟有才能,何必拘族也。彪雖宿非清第,本闕華資,然識性嚴聰,學博墳籍,剛辯之才,頗堪時用,兼憂吏若家,載宣朝美。若不賞庸敘績,將何以勸獎勤能?"

孝文帝將所有鮮卑姓氏改為漢族姓氏,根據家族血統和皇權尊貴程度以及個人的才能大小來對鮮卑族進行姓氏的重新分配。這樣既區別了個人的尊卑等級,又確保了這些留下來的大族姓氏並非無能之輩。

"為牧之道,亦難亦易。其身正,不令而行,故便是易;其身不正,雖令不從,故便是難。又當愛賢士,存信約,無用人言而輕與奪也。"門第管理中的第2項改革是對漢人門第的重新論定,州郡縣中專門設立官員負責管理姓氏的評定。擁有評定權力的中正官必須是德高望重,並且具有一定才能的人,否則不可以成為中正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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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原則確保了九品中正在運行過程中不會產生腐敗現象,也使得每一個被評定過的官員都心服口服。這兩項改革內容為九品中正制確立了新的發展方向,也是對它的完善,使得選舉人才的制度更加合理和健全。

2、以青齊的人口遷移為例,看孝文帝的改革理念

"肅明綱紀,賞罰必行,肇革舊軌,時多奉法","吏清政平,斷獄省簡"。孝文帝人才改革的重要原則是看重品行和才能,門閥與出身只作為參考標準。對於那些並非出身於豪門的優秀人才,孝文帝也主動給予機會,這更體現了孝文帝改革的進步性。

公元469年,北魏統治青齊地區之後,這片土地上最具有影響力的貴族人士便被遷移到了北魏的首都——山西大同,並專門設立平齊郡,對這些被遷過來的貴族進行統治,只有少部分的優秀貴族人才在被遷移之後受到了孝文帝的重用。那些沒有才能和品德的貴族人士則受到了冷落和打壓,他們甚至淪為俘虜,被髮配到苦寒之地充軍,平齊郡的設立和管理方式恰恰體現了孝文帝對於人才的重視。

從人才體系的制度建設入手,深入分析孝文帝的改革智慧

二、俸祿制整治官場,考績法激發潛能

關於門閥和人才的任用,孝文帝的管理方案可以總結為重視選舉制度,廣泛地任用各個階級層次的人才,確保社會公平,維護國家統一和王朝的興旺。

1、俸祿制度效果顯著

選拔優秀人才為我所用之後,孝文帝的用人制度建設並沒有完全結束,他開始著眼於懲處和監察機制的建設。公元484年,他開始實行俸祿制度,這項制度使得貪贓枉法的腐敗情況得以改善,恰當地肅清了當時的官場風氣。

從人才體系的制度建設入手,深入分析孝文帝的改革智慧

俸祿制度明確規定了不同品級的官員所獲得的薪水和俸祿的多少,在俸祿之外的多餘收入則被視作貪贓枉法。俸祿制度實行之後,均田令也隨之實行,地方官員可以按照官職的大小,獲得一定數量的田地,但這塊田地不允許轉讓和買賣,在官員離職時要及時上交朝廷。

貪汙的官員受到嚴厲的懲罰,有的被髮配衝軍,有的則要服勞役,被髮配到苦寒之地,為國家進行基礎設施建設。

從488年到491年的6年時間,就有不下10位地方親政長官被罷黜,貪贓枉法情況也有了很大改善,孝文帝在懲處貪官的過程中不會因為他是否有貴族血統而改變對他的懲罰一視同仁,對所有官員都採取統一標準。這種大義滅親的俸祿制度實行決心,更讓許多有僥倖心理的官員打消了自己的貪汙念頭。

2、杜絕誣告行為

俸祿制也不僅侷限於成熟他的另一方面便是對有作為有成績的官員進行獎勵。在其位謀其政,兢兢業業做官的優秀地方官,會被予以提拔,而那些隨意誣告,地方官員的小人則會被嚴厲打壓。沛郡太守邵安、下邳太守張攀誣告上司徐州刺史薛虎子,鎮將元伊利誣告青州刺史酈範,兩次誣告的主犯都被嚴懲不貸。

從人才體系的制度建設入手,深入分析孝文帝的改革智慧

此外,孝文帝還採取了手下大臣高閭上安邊之策——"任將之道,特須委信","君臣相體,若身之使臂"。制度實行的結果是官場風氣得到重整,孝文帝所推崇的儒家治國理念也使得國家上下官僚體系都正常穩定的運行。

三、職員令和考績法的推廣

1、職員令與考績法互為表裡

"心平性正、抑強哀弱、不避貴勢、直情折獄者可為上等"。

用人體系改革的另一個里程碑是在公元493年到公元500年的7年間所不斷頒佈制定修改和實行的職員令,它更使得官僚制度得到進一步的完善。職員令規定了不同級別不同類別的官員的名稱,品級和具體職責權利與義務等等,這直接為考績法提供了制度性基礎。

從人才體系的制度建設入手,深入分析孝文帝的改革智慧

公元494年,考績法橫空出世。這項法令的前身是兩漢時期的人才任用制度,孝文帝將考績法與職員令融合在一起,明確規定不同官員的職責和官位名稱,從而根據政績對官員進行品評,不斷選拔優秀人才,對那些沒有成績的官員進行降級,這項制度直接調動了地方官勤政為民的工作積極性。

"自卿等在任,年垂二週(年),未嘗言朕之一失,獻可否之片規,又不嘗進一賢而退一不肖,此二事罪之大者。"從錄尚書事、尚書令開始,對尚書諸官一一進行考評降黜。"考績法的原則更體現出孝文帝選拔人才的決心和整治官僚的正確態度,他規定所有5品以上的地方官由君主親自進行品評,這也直接敦促那些手握大權的官員在工作上要慎之又慎。

2、改革過程中的中流砥柱

王肅作為孝文帝改革的重要大臣,在職員令的推行過程中也積極奔走,對這項制度的貫徹,起到了關鍵作用。他本是琅琊王氏的豪門貴族,但在孝文帝改革之後便忠心跟隨併為他所用。孝文帝也多次主動和王肅進行商討,對制度改革的藍本和運行的過程進行考究,從而上下一心,提高了改革措施的運行效率。

王肅的支持也從另一方面反映出孝文帝的改革得到了貴族階層的支持,如果世家豪門反對孝文帝的用人措施,那麼改革便很難被推行,但正是這樣有效但卻沒有大動干戈的制度,恰到好處的使得大多數世家大族都願意投身於改革的行動中去。這也在一定程度上體現著笑容改革的先進性以及他所做足的充分準備。

四、北魏孝文帝改革的積極影響

從人才體系的制度建設入手,深入分析孝文帝的改革智慧

評價孝文帝說:"選舉之法,先門地而後賢才,此魏、晉之深弊,而歷代相因,莫之能改也。夫君子、子人,不在於世祿與側微,以今日視之,愚智所同知也;當是之時,雖魏孝文之賢,猶不免斯蔽。故夫明辯是非而不惑於世俗者誠鮮矣。"

北魏孝文帝的改革是從用人制度改革入手,然後深化到經濟、軍事,乃至於國家都城等方方面面,但如何用人成為改革的精髓也是孝文帝改革智慧的集中體現。

當官僚上下一應人等都同心協力推動國家改革事務的進展,那麼改革便會是事半功倍。如果官僚上下不僅沒有才能,而且貪汙成風,這將會嚴重影響改革措施的貫徹與執行,所以九品中正制度和門閥制度的轉變使得更多的人才能夠進入上層統治階級。

而俸祿制度和職員令的發佈又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官員的行為,使得更加清廉的作風在官場中得以形成這樣上下制度的結合,使得宏觀與微觀上層與下層能夠統一。從而提高政府的運行效率,使得改革效果更為顯著。

從人才體系的制度建設入手,深入分析孝文帝的改革智慧

在多項制度推出並得到實施之後的幾十年間,國家內部的政治風氣得到整改,孝文帝的各項改革也在人才體系變化的背景之下有條不紊地進行,北魏統治階級的官員素養和執政能力也得到大規模提升。

最關鍵的是,九品中正制中選賢舉能的原則為下層的優秀人才提供了上升的通道,而考績法與俸祿制度又確保官僚體系中的每一位官員都能得到合理的監督。

這樣成熟的人才晉升和管理體制,為朝廷輸送了一批又一批優秀人才,他們在國家治理中積極出謀劃策,竭忠盡制,使得國家走向中興與繁榮,為後世的王朝發展作出了重大貢獻。


《資治通鑑》

《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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