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3 “左手媒體右手公關”藍鯨模式的合法性追問

“左手媒體右手公關”藍鯨模式的合法性追問

近日,上海報業集團旗下財經媒體“界面”宣佈,去年底界面與藍鯨傳媒集團換股合併,新公司估值或超50億元。該消息公佈後,引來傳媒圈一片驚呼。

覆盤藍鯨的成長史,藍鯨一直堅持的是“媒體+公關”兩條腿走路的戰略:一方面做媒體產生影響力,一方面通過控制自媒體與主流媒體的輿論出口,為各類企業提供公關服務。

當傳統媒體還在希望通過生產好的內容,吸引更多廣告獲得收入,像藍鯨這樣的新媒體公司,卻通過跳出內容做公關,迅速崛起為新的媒體帝國。

藍鯨的經驗說明,在內容創業領域,跳出內容做商業,更容易成功。問題是,藍鯨的“左手媒體右手公關”模式,真的值得內容領域創業者借鑑嗎?

或者說,是不是所有的媒體都該向藍鯨學習,以公關業務反哺內容業務,進而獲取更高的公關溢價?

“左手媒體右手公關”藍鯨模式的合法性追問

媒體要活下去,就得有錢賺,這一點毋庸置疑。新媒體企業活得好,闖出新路子,活成行業榜樣,這是好事。問題是,這個新路子得正,不能行走在違法邊緣。

為什麼傳統媒體必須採編和廣告分開?不僅因為這是新聞業的基本遵循,更因為這是新聞業的法律底線。

不由得想起,幾年前的21世紀傳媒公司系列案件。

法院判決書顯示,2009年8月至2014年9月,21世紀傳媒公司及其原總裁沈顥,利用企業對媒體登載負面報道的恐懼心理,採取有償撤稿、刪稿,不跟蹤報道等“有償不聞”方法,以廣告費、贊助費等名義,向企業大量索取錢財。

說實話,“左手媒體右手公關”的新媒體模式,較之21世紀網的“有償不聞”,似乎有過之而無不及。

為企業負面消息刪稿撤稿,固然是“有償不聞”;給企業包裝策劃正面宣傳,則是“有償新聞”;碰到要給企業滅火,或者要給對手拱火,還有可能“有償假聞”。

“左手媒體右手公關”藍鯨模式的合法性追問

公關的歸公關,新聞的歸新聞。以新聞名義搞公關,不可能生產出有公信力的新聞產品;為了方便搞公關而做新媒體,那樣的新媒體必然會變味。

正如網絡不是法外之地,新媒體也不可能是法外媒體。大的新媒體公司,不是個人化的自媒體,應該有更高的職業要求,有新聞業的基本遵循。

打著媒體的旗號,幹著公關的活兒,有違新聞職業的底線要求。對廣大讀者來說,偽新聞真公關,不啻為一場災難;而對企業來說,這樣的新媒體更是惹不起的乙方,不給錢恐怕只能等著挨搞。

界面與藍鯨的合併,無疑會放大“左手媒體右手公關”的藍鯨模式,既有上海報業的權威賦能,更有新聞報道資質的加持。

公關客戶是自己的,媒體平臺也是自己的,想怎麼寫就怎麼寫,一條龍服務,以媒體公信服務企業公關,想必會很賺錢。問題是,這真的可以嗎?

“左手媒體右手公關”藍鯨模式的合法性追問

“左手媒體右手公關”模式,會不會是一件十分危險的事?21世紀網的前車之鑑,理當警鐘長鳴。

面對廣告收入下滑,“左手媒體右手公關”模式,如果成為被廣泛借鑑的“先進典型”,勢必造成新聞業的集體墮落。

相關監管部門,很有必要及早回答一下,“左手媒體右手公關”模式的合法性問題,進行必要的行業規範,不讓新聞和公關劃等號,甚至淪為公關的附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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