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8 “毒”傾長江|萬噸汙染物非法傾倒案調查

“毒”傾長江|萬噸汙染物非法傾倒案調查

10·12汙染環境案現場。江水退潮後,紅褐色的廢渣裸露在長江邊。(長江航運公安局蕪湖分局供圖/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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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傾倒正和非法排汙一起,成為汙染長江的兩大“殺手”,涉及長江流域的環境汙染案件主要集中在這兩類。

據估算,中國每年危險廢物產生量超過1億噸,約有7000萬噸危廢尚未納入環保部門統計範圍內。

江水退潮後,紅褐色的廢渣裸露在長江邊,旁邊白色垃圾隨處可見,刺鼻氣味隨風飄來……

2017年10月的一天,長江航運(簡稱“長航”)公安局蕪湖分局民警黃緯,在安徽銅陵一片長江江灘上,看到了讓他“難以置信”的一幕。

沿著銅陵的江邊,長江航運公安機關歷時半年,先後發現了萬餘噸危險廢物和固體廢物。如果用正常載重10噸的卡車來運輸,卡車首尾相接,排成一列可以綿延十餘公里。

危險廢物,往往具有腐蝕性、毒性、易燃性,對環境或者人體健康造成有害影響。此外,傾倒於銅陵長江邊的一般固廢,經環保部門認定,同樣有毒、有害,會對環境造成汙染。

“但被發現的廢物並非來自本地。”黃緯說,而是從相鄰的江浙地區長途跋涉到安徽境內,再被異地非法傾倒進長江。

非法傾倒正和非法排汙一起,成為汙染長江的兩大“殺手”。2016年以來,安徽省公安機關偵辦了178起環境汙染犯罪案件,其中涉及長江流域的案件主要集中在這兩類。

“全國的情況也是如此。”公安部治安局處長許成磊,用“跨區域廣、數量大、危害嚴重”來形容長江流域環境汙染的特點,且目前呈現出由發達地區向欠發達地區、由東線向西線轉移的特徵。

2018年,公安部已會同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生態環境部、交通運輸部等11部門,部署沿江重點省市打擊汙染長江的違法犯罪行為。截至2018年5月底,共偵破刑事案件150起,抓獲犯罪嫌疑人510人。

發生在安徽銅陵的萬噸危廢物品傾倒長江案,就是公安部掛牌督辦的45起重點案件之一。2018年5月7日,長航公安蕪湖分局,已將案件移送至檢察機關。

1

層層轉包 跨省傾入長江

銅陵“有毒危廢”汙染長江的案件被發現,源自舉報人提供的線索。2017年7月22日,安徽省公安機關接到舉報稱,自當年5月份以來,有外省車船將廢渣傾倒在銅陵境內的長江江灘上。

時值汛期,作案現場被江水淹沒。2017年10月12日,江水稍退,公安機關便趕到現場,並以汙染環境案立案偵查,案件被稱為“10·12危廢傾倒案”。

通過循線追蹤,警方首先鎖定了運輸司機。一個月後,辦案民警黃緯和他的同事,進入位於浙江嘉善縣的寶勳精密螺絲(浙江)有限公司開展調查取證。

“就是在那裡拉的貨。”看到了危險廢物的堆積點後,一同前往的涉案司機一眼就認出了那個地點。

回憶起這一細節,黃緯仍略帶興奮。他們隨後聯繫了當地環保執法人員,傳喚了寶勳公司負責危險廢物處理的管理人員姜建國。

2017年5月,寶勳公司領導要求姜建國儘快處理掉囤積的危險廢物——酸洗汙泥。消息很快傳到“中間商”塗長虹、李鴻的耳朵裡,塗、李二人長期在江浙一帶做垃圾非法轉移的生意。

警方的事後調查發現,早在2013年12月,寶勳公司的酸洗汙泥就曾打包給李鴻處置。2016年7月至2017年5月之間,塗、李二人拿著假冒的資質,將寶勳公司的危險廢物傾倒在江蘇揚州、淮安等地。

他們沒想到的是,這次有點不“走運”。

面對警方的訊問,姜建國供出了中間商塗、李,一條傾倒危險廢物的灰色利益鏈就此浮出水面。

寶勳公司當時要處理的危險廢物是62.88噸,姜按每噸處理費300元左右的價格將“貨”交給了塗長虹,塗長虹再每噸110元轉包給他的下級中間商——銅陵的汪傳文等。

收了錢的汪傳文,又和銅陵當地所謂的“接收方”查向前等聯繫。2017年5月22日凌晨3點,危險廢物被拉到銅陵長江邊的堤壩上,查向前等在現場安排指揮挖掘機作業,62.88噸危險廢物就這樣被倒進了長江。

汪傳文交給查向前等人的處置費用為每車(約30噸)1000元左右,折算下來,每噸僅30元左右,不到寶勳公司實際支付的十分之一。差價就在層層轉包中被“吃”掉,而且,在利益鏈中的位置越靠前,獲利就越多。

處理完這批危險廢物,中間商李鴻、塗長虹獲利6.9萬元,他們下游的汪傳文獲利14560元,再往下的查向前獲利14300元,到鏈條末端的貨車司機,僅獲得三千餘元。

這起案件發生之前,塗、李已經多次向長江傾倒固體廢物。2017年5月底,他們曾將日本電產芝浦(浙江)有限公司生產的313.28噸一般固廢,通過船舶運輸至長江銅陵水域傾倒。

順藤摸瓜,長航蕪湖分局還發現了另一起傾倒固廢的線索。2017年10月,馬鞍山“中間商”黃志強等人,也從江蘇蘇州的9家企業接收了2525.89噸固體廢物,跨省傾倒於銅陵江灘上,距塗長虹等人的作案地點直線距離不到一公里。

隨著“戰果”不斷擴大,警方最終在銅陵的江邊上發現傾倒的有毒有害固體廢物累計萬餘噸。

2

轉移聯單作假 運輸監管有漏洞

危險、有害廢物的處理,從制度設計上本有規範流程。這一萬多噸有毒有害危險廢物,又是如何避開沿途的各種檢查,最終被跨省運抵銅陵江邊?

辦案民警黃緯瞭解到,環保部門此前告知過浙江寶勳公司,他們公司產生的酸洗汙泥屬於危險廢物,需要通過有危廢運輸資質的車輛,送至指定的危險廢物處置單位,進行處置或者再利用。

環保部門還要求,跨省轉移危險廢物,需要所在省和接收省環保部門都批准,並填寫危險廢物轉移聯單。

但寶勳公司並沒有開具危險廢物轉移聯單,負責廢物處理的姜建國將“貨”交給中間商塗、李之後,“塗、李二人搞了一張接收證明,證明上寫的是一般固廢。”5月31日,被羈押在看守所的“下線”汪傳文對南方週末記者說。至於運輸車輛,他表示“很好找,只要多給點錢都肯做”。

“中間商事先跟產廢企業約定好,然後在網上隨便找個貨車司機拉走就行。”10·12汙染環境案專案組民警張明元介紹,他們的行話是運輸“渣土”,不說運輸危險廢物。目前涉案的駕駛員起初也並不知道自己拉的貨物是構成汙染環境罪的危險廢物。

“10·12危廢傾倒案”的另一個主角黃志強,是從江蘇蘇州將有毒廢物運往銅陵傾倒的。

其實在江蘇省危險廢物動態管理系統,每一條危險廢物轉移的審批信息都一目瞭然:轉移單位、接收單位、危廢名稱、數量等信息都能從中看到。

“但如果轉移聯單造假的話,就能繞開環保部門的監管,從而實現危險廢物轉移出廠。”蘇州市環保局一位科級幹部坦承,一旦轉移出廠,路上的事情就不屬於環保部門的權力範圍了。

言下之意,出廠之後交通部門應該承擔更多責任。

“交通部門只負責檢查車輛是否具備危險廢物運輸資質,無法掌握車輛的駛出地和去向。”相金龍是蘇州市交通局運輸處處長助理,他6月4日對南方週末記者說,還是需要環保部門從源頭把控。

一位在蘇州從事危險廢物轉移運輸多年的企業負責人也認為,如果源頭沒有把控好,僅靠在運輸和傾倒環節監管,就好比“瞎子打網”。他拿出手機,向南方週末記者展示加入的多個危化品運輸群,“誰知道這些運輸需求裡,哪些是普通貨物,哪些是危險廢物?”

“需要有一種機制,使得環保和交通兩部門的力量可以聯合起來。”蘇州市環保局一干部認為,目前交通和環保部門在監管有毒汙染、危險固體廢物時,還有不少脫節。

陸運如此,水運亦然。

偵查“10·12危廢傾倒案”時,公安機關還偵破了兩起傾倒未遂案件。2017年11月19日至29日,長江航運公安及海事部門在轄區水域得知非法運輸船舶的信息時,8艘船舶還正在航行途中。公安民警連夜蹲守,在這些船舶準備進行非法處置前,及時查獲了共計六千餘噸廢舊固體。

民警張冬負責將其中兩隻船舶押送至位於蘇州的原籍港口,輪船經過鎮江,駛入京杭運河船閘時,船員被要求須在海事部門辦理手續,報告輪船的出發港和目的港、裝載的貨物,這也是海運的統一要求。

然而在長航蕪湖分局查處的通過水運跨省傾倒案件中,涉案的船隻無一向海事部門登記報告,海事部門也就無從掌握水中航行的船隻運輸的是什麼。

蘇州市地方海事局航行監督科一位工作人員解釋,以前是行政許可性質的船舶簽證制度,後來簡政放權,改成了船舶報告制度,如果發現沒有報告,可以按照內河運輸的相關條例進行處罰。但只要輪船沒有違章行駛等行為,他們並不能隨意登船檢查。

面對來往的船隻,“我們只能在巡航中通過觀察貨船,判斷船上運輸的物品是什麼。”該人士說,海事部門還可在碼頭裝卸過程中對船隻進行檢查。“不過蘇州每年過境幾十萬艘船,很難所有的船都檢查到,只能抽查,抽查率大約10%。”

水陸運輸中的監管漏洞,以及各部門之間的銜接不暢,給向長江傾倒有毒、危險固體廢物有了可乘之機。

這已引起有關部門重視,南方週末記者瞭解到,生態環境部已經在牽頭修訂《危險廢物轉移管理辦法》,其中一大亮點便是增加了交通部門和公安部門的職責,明確了產生者、運輸者、接收者的各方責任,細化了從移出到接收各環節的轉移操作要求。2018年1月25日,上述管理辦法向公眾徵求意見結束,或將於近期內頒佈實施。

3

危廢處理能力不足 傾倒地部門“扯皮”

對企業而言,要嚴格執行危險廢物轉移管理辦法,意味著要付出高昂的處置費用,目前正規處置每噸危險廢物的費用一般要一千多元,但非法傾倒的成本一般是每噸只要三百元左右。

“使得企業產生違法動機,鋌而走險偽造危險廢物轉移相關手續和部門印章。”10·12汙染環境案專案組民警張明元在辦案中也意識到這一現實困境。

然而,即便有企業願意為正規處置的價格買單,實際上全國危險廢物處理能力也不足。

生態環境部固廢中心負責人此前接受《科技日報》採訪時表示,據估算,中國每年危險廢物產生量超過1億噸,約有7000萬噸危廢尚未納入環保部門統計範圍內。根據2017年11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執法檢查報告》顯示,2016年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持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單位設計處置能力為6471萬噸,但實際經營規模只有1629萬噸。

一部分處理不了的危險廢物,就進入了長江。

之所以江浙一帶的垃圾不在當地傾倒,而要跑到安徽銅陵傾倒,是因為“中間商”們發現了銅陵對傾倒地的監管存在“真空”地帶。

“10·12危廢傾倒案”的傾倒點位於銅陵市義安區五松鎮江濱村,五松鎮分管環保的副鎮長汪祺,現在每隔幾天就要到區裡參加關於固廢管理的會議。6月2日是週六,和南方週末記者見面前,他剛開完一個環保會議。

江濱村雖然屬於義安區,但全部土地在2013年就已交給銅陵市經開區管理。在汪祺看來,日常的監管就應該由經開區負責。“只不過當時留了一個尾巴,村幹部的管理一直沒有交出去,仍由五松鎮負責。”

銅陵市經開區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局局長殷鳴,對此卻有不同看法,他認為江濱村的土地是代徵的,環保的網格化監管應是五松鎮的職責。

雙方都認為監管責任在對方,傾倒的“中間商”們有了可乘之機。

五松鎮副鎮長汪祺在2017年11月知道了汙染事件,“公安部門刑拘犯罪嫌疑人以後,通知了銅陵市的環保部門,當時,市、區、鎮三級領導都相繼去了現場,分管環保的副市長開了一個協調會。”

2018年3月,清運和處置汙染物的工作完成,加上恢復生態,銅陵市支出的費用超過了1100萬元。但汪祺沒有想到的是,市裡在那時啟動了問責,經濟開發區一位副主任和一位總工程師被免職,江濱村村委會主任查金爐被行政記大過,村支書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那地方沒有人住,我們人手也不夠,難以做到每個地方都派人盯梢,之前也沒有村民向我們反映過。”查金爐如是說。

在銅陵市啟動對事件的問責之前,五松鎮於2018年2月6日出臺了《環境保護網格化管理和日常巡查監管工作方案》。殷鳴評價,“這就是之前該搞的沒搞。我們早就按照上級環保部門的要求,進行了網格化監管。”

2018年6月1日,南方週末記者實地走訪傾倒地點,1.74萬餘噸汙染物已被全部清理,當地政府在原地種上蘆葦後,很難想象那裡曾是一片被汙染的江灘。

(因案件尚未宣判,文中犯罪嫌疑人姜建國、塗長虹、李鴻、汪傳文、查向前、黃志強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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