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5 合澗鎮大付街村郭玉林借款21萬餘元不還,速來圍觀!

案情介紹:原告元勝利訴被告郭玉林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經林州市人民法院審理後作出(2017)豫0581民初3941號民事調解:被告郭玉林於2017年8月2日起每月償還原告元勝利5000元,償還12個月後,剩餘部分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償還完畢,利息按月利率1.5%計算。如果郭玉林未按約定履行還款義務,元勝利可就未償還的借款申請執行。案件受理費2050元,由被告郭玉林負擔。法律文書生效後,被告郭玉林未主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原告元勝利向我院申請強制執行,我院依法向被執行人郭玉林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及相關法律文書,責令被執行人收到通知書後三日內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其至今未履行。

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公告:

合澗鎮大付街村郭玉林借款21萬餘元不還,速來圍觀!

失信被執行人:郭玉林

性別:男

年齡:47歲

身份證號:4105211971****1572

戶籍所在地:林州市合澗鎮大付街村溫家掌自然村202號

立案時間:2017年8月2日

執行案號:(2017)豫0581執2789號

執行法院:林州市人民法院

執行依據文書:(2017)豫0581民初3941號民事調解

執行依據製作單位:林州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212050元及利息

被執行人履行情況:未履行

失信被執行人行為具體情形:其他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舉報電話:(0372)6162003

林州市人民法院執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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