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6 男子ATM機“撿錢”被公訴

本報訊(記者 常健 通訊員 陶夢輝)李某夫婦拿著2900元現金到ATM機存款,不想其中有幾張因折角、破損未被存進銀行卡內。由於李某夫婦離開倉促,讓後面排隊存取款的男子劉某發現。劉某並未及時喊住李某夫婦,而是將未存銀行卡的錢放入了自己腰包。日前,靜海區人民檢察院以盜竊罪對該男子依法公訴。

2019年年初,在靜海打工的李某夫婦慌慌張張地跑進公安靜海分局大邱莊派出所報案稱,他們前幾天在某銀行ATM機上進行存款操作的2900元工資並沒有存入賬戶內,到銀行查詢才知道這錢是被別人拿走了。

接到報警後,公安靜海分局大邱莊派出所民警迅速行動,詢問銀行工作人員並調取了案發時錄像。偵查發現,當天李某夫婦在ATM機上辦理存款業務時,將想存入卡中的29張百元人民幣放入ATM存鈔口後,待存鈔口關閉便離開了現場,沒注意到隨後有幾張鈔票因有折角、破損等原因被ATM機拒絕而被吐出,需要手動操作才能完成存款。

李某夫婦走後,在此排隊等候存取款的劉某欲使用該機器取款,發現前面李某夫婦存錢手續未完成,便頓時起了貪念,他沒有選擇提醒李某夫婦或者將此事告訴銀行工作人員,而是按下了屏幕旁的存款取消鍵,使ATM機將剛剛未完成存儲2900元全部吐出,並裝進了自己的腰包。

檢察官提示:無卡存款方便快捷,但用這種方式存款時應留意ATM機卡槽內是否留有銀行卡,並將錢整理好放入存鈔口,確認已存入銀行賬戶後再離開現場,防止因疏忽大意給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機。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