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監管規範銀行結構性存款業務,會對我們個人理財產生什麼影響嗎?

頭條金融


要知道會不會對我們個人理財產生影響,首先得知道監管機構是如何規範結構性存款業務的。
10月18日銀保監會發布了《關於進一步規範商業銀行結構性存款業務的通知》。這個通知主要講了以下三個部分的內容:

一、與存款進行區分

結構性存款算存款嗎?這份通知明確了它的定位。結構性存款要納入存款進行管理,該交存款準備金的要交,該交存款保險費用的要交。但與此同時結構性存款又不同於一般的儲蓄存款,發行結構性存款的銀行要有開設衍生品業務的資質以及風險管理能力。

二、按照理財進行銷售

理論上結構性存款的風險比銀行理財要低。結構性存款的風險等級普遍為PR1級,銀行理財一般為PR2級。即使這樣,結構性存款依然要像其他理財產品一樣,該雙錄雙錄,該風險披露就風險披露。包括銷售起點,設立理財專區等方面要與理財保持一致。

三、新老劃斷

本通知設定了12個月的過渡期。過渡期內老產品還能發行,但是規模不能比以前要高。老的結構性存款到期以後就要按照新的政策來執行。
下面我們再來看看這三點要求對於一般的投資者有沒有什麼影響。
監管機構的三方面規定從長遠來看肯定是有利於金融市場繁榮發展的。但這些規定可能短期內對於投資者來說可能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影響:

一、結構性存款的收益無法保證

這次下發的《通知》主要就是為了杜絕“假結構性存款”。“假結構性存款”就是雖然名義上是保本浮動收益理財,最終變成了保本保收益的理財。因為產品設定的低利率觸發條件幾乎不可能達到。它成了銀行高息攬儲的工具。以後的投資者在購買結構性存款,可能要通過對產品說明書的描述來進行綜合判斷了。

二、購買方式會相對複雜

以前有些銀行銷售結構性存款是不會進行雙錄的,客戶就像辦理存款一樣辦理結構性存款。以後就需要客戶到銀行網點進行雙錄,做風險評估了。對客戶來說,購買方式會稍微複雜,但同時客戶的合法權益也得到了保障。至少飛單出現的概率大大降低了。

三、風險識別能力需要提升

無論是資管新規的出臺,還是這份通知的落地,監管機構都在致力於打破銀行的剛兌。打破剛兌對於客戶來說屬於短痛,但是不打破剛兌就會激增銀行攬儲成本,引發引發較大的金融危機,這就屬於長痛。長痛不如短痛。投資者只能跟隨形勢,不斷提高自身的風險識別能力,儘可能避開利率較低的結構性存款。

總結:

規範結構性存款對於一般投資者來說,短期內可能會受到一些影響,比如收益無法保證,購買方式相對複雜等。但是從長遠來看,還是非常有利的。監管機構會逼著銀行提升投研能力,客戶買到的結構性存款利率也會越來越高。

銀行研究僧


隨著資管新規和理財新規的相繼落地後,“保本型”理財產品將逐漸退出歷史舞臺,這就要求所有投資者一定要轉變理財觀念,並不斷提高自己的風險防範意識!



結構性存款正是在資管新規出臺後,被各大商業銀行拿來當做自己的主要攬儲工具,原因就在於它是打著過去銀行保本理財產品“最佳替代品”的名義出現的,對於大多數普通投資者來說,“保本”是一種基本需要,哪怕是收益率較低些也無妨。

由於結構性存款成為各大商業銀行的攬儲重要工具,又備受廣大用戶歡迎,於是各大商業銀行大打結構性存款牌,有些甚至都不具備金融衍生品的交易資質,也在發行所謂的“假結構性”存款產品,而這正是監管部門目前要嚴厲整頓的對象,也是整治市場亂像的手段之一。

實際上,監管機構對市場上存在的“假結構性存款”產品進行強監管,對於我們投資者購買結構性存款來說是一件好事,省的不小心購買了此類產品而遭受本金虧損,畢竟那些“假結構”存款產品並不是嚴格意義上的結構性存款。

真正的結構性存款一般都是由“存款+期權”兩部分構成的,因此保本不保息。不過在實際操作中,大部分銀行的結構性存款都能達到預期年化收益率的上限。有關結構性存款的文章,我之前在頭條上發佈太多了,大家要是感興趣的可以關注東震木頭條號進行搜索或者直接評論區留言。


總的來說,監管加強對結構性存款的管理,並不會對我們投資者構成太大的影響。而且結構性存款屬於保本產品,受存款保險條例保護,50萬元以下能得到全額保障,安全性比較高,但它的投資門檻相對較高,1萬元起購,有的要求5萬元甚至10萬元起購。只要是真正的結構性存款,那麼投資銀行存款的部分幾乎沒有風險或者很小,關鍵就在於投資金融衍生品的比例。我認為結構性存款比較適合對收益要求2不高,低風險偏好的投資者,實在不放心的話,可以在定製時將風險降至最低,即“100%保本型”的。


東震木


結構性存款是在銀行的保本理財受限制之後,銀行又想出來的一個高息攬儲的方法。

因為現在要打破剛兌,所以以前傳統的保本保收益的銀行理財產品就受到監管很大的限制,總之就是不讓搞了。

但是老百姓有需求啊,老百姓就要無風險,就要剛兌。否則我不買總行了嗎。

這樣一來,銀行就眼看著客戶要流失啊。

銀行一看,那不行啊。於是就想辦法搞了一個變相的保本保利息的理財產品。就是結構性存款。

那你來說結構性存款都是浮動收益的,而不是固定收益。屬於固定收益那就是約定年化5%,那麼一年下來就給你5%的利息,一分錢也不會多一分錢也不會少。但是浮動收益就不會這樣了,你可能一年能拿10%,但是也有可能一分錢都拿不到。所以浮動收益就意味著不確定性,很多老百姓就不太願意了。現在通貨膨脹的那麼厲害,豬肉天天漲,結果我一年存款下來萬一一分錢都拿不到,還讓不讓人活了。當然也會有部分的投資者,會去追求那10%的高收益,但是仍然會有相當一部分的投資者只想要穩定的固定收益。那這樣銀行就會面臨客戶的流失。

於是銀行發現結構性存款可以變相的把浮動收益變成固定收益。怎麼做呢?

結構性存款的收益都是跟金融產品掛鉤的,比如某一個股票指數,比如黃金,比如原油。比如在結構性存款的設計當中約定如果三個月之內上證指數不上漲超過1萬點,那麼我們就給年化百分之四的固定收益。如果上漲超過了1萬點那麼我們再加一個點的收益。如果下跌破了1000點,那麼收益就為2%。這就是一個變相的4%固定收益的理財產品,因為很簡單的三個月之內上證指數上漲超過一萬點或者下跌跌破一千點的概率極低,低到幾乎不可能。所以幾乎是99.99%的概率能夠給到你固定4%的收益。

當然監管也不是傻子,一看你們銀行都這麼玩呢不是與我們監管的宗旨相悖嗎。於是就開始嚴格監管了。

與老百姓而言當然是又少了一個可以拿固定收益的理財產品了。


金融見聞錄


主要是加強監督規範監管,市場監管越來越嚴對個人利大於弊,減少客戶的損失,但保本理財將退出歷史舞臺,這就是要求所有投資者一定要轉變理財觀念,要提高自己的風險防範意思。


張姐生活記錄


結構性存款不是理財,但也不是普通存款,它和存款、理財都有一定的關聯。


結構性存款和普通存款的關係


結構性存款本質上就是存款,是銀行的表內業務,銀行要繳納存款準備金及存款保險。中資性銀行發行的結構性存款基本上是100%保本的,個別外資銀行的結構性存款是90%或95%保本,不過這樣的產品不多。所以,如果你是從國內的銀行買的結構性存款,可以視作保本產品。


和普通存款不同的是,結構性存款是不保利息的,根據監管層的說法,投資者拿到的是結構性存款的“收益率”,而不是“利率”,而且這個收益率是不確定的。結構性存款有一個收益率上限,還有一個收益率下限,比如2%~4%,但是最終拿到哪個收益率,要看產品的收益規則和掛鉤的資產標的的表現。


不過,現在的結構性存款大部分都是假結構,也就是儲戶能100%拿到這個高收益。


結構性存款和銀行理財的關係


結構性存款在銷售方面,要和銀行理財執行一樣的標準,購買門檻最低1萬元,銀行要進行“雙錄”,即錄音錄像,結構性存款也要有登記編碼,可以在“中國理財網”查到。


結構性存款和銀行理財的不同之處在於,結構性存款屬於銀行表內業務,本質上是存款,能保本;銀行理財屬於銀行的表外業務,本質上是理財,不保本。


假結構性存款被整治,投資者可以買的保本產品又少了一樣


銀行之所以大力發行假結構性存款,是因為保本理財要退出了,但是現在銀行保本理財產品餘額在7萬億元以上,根據資管新規,要在2020年底之前退出,這部分資產要向表內轉,而結構性存款是保本理財的最佳替代品,產品的購買門檻、購買方式、期限、收益率都差不多,客戶接受程度很高。


但是根據監管要求,假結構性存款不能再賣了,對保守型客戶來說,真結構性存款的收益率不穩定,吸引力要小很多,今後能保本的產品又少了一樣。不過銀保監會給了銀行12個月過渡期,這期間還是可以買到高利率的結構性存款。只不過,今後再買結構性存款,不能閉著眼睛買了,最好看清楚產品說明書中的收益規則。


小斯筆記


為什麼要對結構性存款嚴監管?

所謂結構性存款,所謂“結構性存款”,是指在普通存款的基礎上嵌入期權等金融衍生工具,通過利率,匯率,股指,黃金等商品等等的波動性掛鉤,從而使存款擁有較高收益機會的產品。

20世紀90年代末,在國內存款利率大幅走低、銀行吸儲壓力不斷加大的背景下,外資銀行於2002年發行了首款結構性存款產品。2018年以來,銀行存款競爭壓力不斷加大,尤其是“資管新規”落地之後,禁止發行保本理財產品,中國結構性存款快速增長。

結構性存款快速發展的同時,隨之而來的是出現了產品運作管理不規範、誤導銷售、違規展業等問題。甚至有的銀行發行假的結構性存款,不設置投資掛鉤標的,實為高息攬儲。

對結構性存款監管的內容

為進一步規範商業銀行結構性存款業務,有效防範風險,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10月18日,銀保監會發布《關於進一步規範商業銀行結構性存款業務的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通知》的主要內容包括:明確結構性存款定義,嚴格區分結構性存款與一般性存款;要求銀行制定實施相應的風險管理政策和程序,提出結構性存款的核算和管理要求;規定銀行發行結構性存款應具備普通類衍生產品交易業務資格,執行衍生產品交易相關監管規定;參照執行《理財辦法》關於理財產品銷售的相關規定,加強結構性存款合規銷售;強化信息披露,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加強非現場監管和現場檢查,依法依規採取監管措施或實施行政處罰。

廣大投資者能明顯感受到的,是要求結構性存款參照執行《理財辦法》關於理財產品銷售的相關規定,實施專區銷售和錄音錄像,設置1萬元的銷售起點,並要求銷售文件中約定不少於24小時的投資冷靜期,加強結構性存款合規銷售。

對個人理財的影響

第一,嚴格的監管,必然使市面一些“結構性存款”逐步減少或者消失,尤其是不掛鉤任何金融衍生產品,純為高息攬儲的假的結構性存款。投資這部分產品的投資者少了一些實質“無風險投資“的渠道。

第二,更有助於普通消費者瞭解這種產品,有效防範風險,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第三,有助於投資者養成合理 正確的投資理念,瞭解自身風險承受能力,根據自身情況投資理財產品。


理財經理李玉娟


10月20日,銀保監會發文對規模逾10萬億人民幣得結構性存款進行規範。新規對結構性存款中的衍生品業務管理進行明確規定,並強調收益與風險必須匹配,這將打壓市場上“假結構”存款的生存空間,結構性存款規模將面臨大幅縮水。

1.背景

在資產新規推出之後,作為銀行最重要的吸儲工具的保本理財逐步退出市場,存款業務成為銀行的重中之重。銀行沒有存款,貸款業務受阻,結構性理財呼之欲出,成為銀行最重要的吸儲利器。在銀行保本理財消失以及P2P暴雷頻頻,居民家庭存款選擇減少,需求增加,結構性理財推出剛好符合普通老百姓的需求。

2.目的

雖然結構性理財是資管新規下的產物,但由於同時滿足銀行和個人客戶的需求,本身是個好的理財工具。但是這兩年各種奇奇怪怪的結構性存款滿天飛,總額高達10萬億之多,而這種高息無風險產品的存在,導致市場利率下降很慢,不利於降低融資利率,擠出了社會資金流動性,於是乎監管規範銀行結構性存款業務成為必然。

3.對社會的影響

結構性存款業務的規範將會對銀行存款業務造成影響,加劇銀行間的競爭,特別是中小銀行之間的競爭將會加劇。另外有可能進一步降低社會融資利率,企業融資變得稍微輕鬆一點點,釋放資金流動性。

4.對個人理財的影響

結構性理財產品的規範將降低市場規模,使得結構性理財產品數量的減少,這樣的話,可能並

不像以前那樣隨時都可以買得到

不過其實也沒關係,因為結構性存款本身也不是保本保收益的,只是因為是銀行的產品,老百姓才以為保本保收益。既然都不是保本保收益的理財產品,對於個人理財來說,可以考慮其他理財工具,例如一些券商的理財,基本上理財收益可能更高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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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行路上的韭菜


首先要明確的是,銀行出現負面新聞和破產還有很大的距離,因此一家銀行不會因為一件負面的新聞就會導致破產

銀行出現負面新聞可能由於一筆業務出現了問題,也可能是由於個別員工違規出現了問題,還有可能是監管檢查進行了處罰,但只有出現了重大的流動性危機才會導致銀行倒閉,目前銀行發生破產倒閉的危險主要來自於擠兌以及產生過高的壞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的規定,銀行破產有嚴格的條件約束並需要經過監管機構的批准才能夠破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二條規定: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這是所有法人企業破產的基本條件。

而對於商業銀行的破產,《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三十四條規定:商業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有本法第二條規定情形的,國務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該金融機構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也就是說,商業銀行破產需要國務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提出申請而不能自己提出申請。

同時又規定:國務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依法對出現重大經營風險的金融機構採取接管、託管等措施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中止以該金融機構為被告或者被執行人的民事訴訟程序或者執行程序。也就是說,在進入破產程序前,如果國務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進行了接管和託管的,所有的法律訴訟全部中止等待結果。

因此,商業銀行要破產並非易事,因為會涉及到金融的穩定和社會的穩定,更涉及到大眾的財產安全,不會輕易破產。

其次,理論上商業銀行是存在破產的可能的,那麼在銀行面臨破產時,大眾在銀行的定期存款、理財和結構性存款會受影響嗎?

雖然說,銀行破產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是我國在法律已經明確了銀行破產的可能性,併為了保證大眾財產的安全,對破產銀行的存款進行了存款保險,這就是大眾都已經知道並明確的50萬元賠償標準。

以前人們糾結的多是這50萬元是本金還是本息?這裡可以明確是本息合計不超過50萬元。

還有就是這50萬元到底是一個人還是一個家庭?這裡也可以明確是一個自然人,而不是一個家庭。因此才會出現一家8個人在一家銀行存款都不超過50萬元時,銀行出現破產的情況時會全部賠償。而一家8個人以一個人的名義存入一家銀行400萬元,在銀行出現破產時只賠償50萬元。

一是回到上面的問題,銀行出現破產時,定期存款有什麼影響?

如果你一個人在這家銀行的定期存款本息合計不超過50萬元,那麼銀行破產對你根本沒有任何影響,銀行存款保險機構會全額對你進行賠償。如果你的本息超過了50萬元,那麼也只賠償50萬元本息,其餘的等待銀行清算進行賠償。

二是影響比較大的是理財產品,因為理財產品完全不在銀行存款保險的範圍之內

由於任何的銀行理財產品說明書上都會明確,理財非存款,理財有風險。所以理財並不是存款的範圍,當然在銀行破產的時候,銀行存款保險的賠償50萬元並不包括銀行的理財產品,只有等待銀行破產清算以後再根據破產清算的情況進行清償。


變壞_好男人



大龐先生


監管規範銀行結構性存款業務,會對我們個人理財產生什麼影響嗎?

因為理財新規的發佈,追求保本的產品,只能往結構性存款去買。

保本銀行理財已死:但結構性存款可以繼續。未來,具備衍生品交易資質的銀行會加大結構性存款發行。2018年前4個月,結構性存款發行量大幅度增長,主要是為了突破存款上限的假結構性存款增長迅猛。未來央行很可能加快存款利率市場化步伐,放開利率自律定價機制對存款利率上浮的倍數限制,從而大額存單會分流一部分當前保本理財的需求。

什麼是結構性存款

銀行結構性存款產品,是指由我行通過在存款基礎上嵌入金融衍生交易(包括但不限於期權、調期、遠期等)而設計的一種產品,存款人(投資者)通過購買結構性存款產品可以使存款收益與匯率、貴金屬價格、利率、股價等特定金融指標掛鉤,在承受一定風險的基礎上有望獲得較高收益。

監管規範銀行結構性存款業務,那就是要壓制不正規的結構性存款的發展。

那麼,未來結存的收益會更加趨於理性化,並非保收益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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