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9 輝南縣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胡國仁、胡國軍等5人涉惡案件

11月5日,輝南縣人民法院對被告人胡國仁、胡國軍等5人涉惡勢力犯罪案件進行公開宣判。


輝南縣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胡國仁、胡國軍等5人涉惡案件


法院審理查明,自2004年以來,被告人胡國仁利用其村社幹部身份,與被告人胡國軍、胡國勝、孫長偉、陳大年經常糾集在一起,組成惡勢力犯罪團伙,以暴力、威脅的手段,長期把持基層政權,橫行鄉里,為非作惡,欺壓百姓,多次實施尋釁滋事、強迫交易、詐騙、毆打他人等違法犯罪活動,嚴重影響了當地的社會穩定,侵害了當地百姓的利益,造成了惡劣的影響。

輝南縣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胡國仁、胡國軍等5人涉惡案件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胡國仁的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詐騙罪,決定判處其有期徒刑九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00元。其他4名被告人也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至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至50000元不等的刑罰。依法追繳被告人胡國仁、胡國軍、胡國勝違法所得人民幣26萬餘元。


輝南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政法委領導、新聞媒體記者、共青團代表、學生代表等人旁聽了宣判,通過新浪直播在戶外LED大屏進行同步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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