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4 江蘇常州:外籍“媳婦”在我市非法居留半年 民警依法將其遣送回國

近年來,隨著我國國際影響力的不斷上升,跨國婚姻日益增多。然而,一些適齡青年對於跨國婚姻有關的法律條款並不清楚,引發了不少外籍人員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問題。近日,市公安局社渚派出所就聯合出入境管理大隊,查獲一名非法居留在我市的老撾籍女子,市公安局依法對該女子進行了行政處罰並將其遣送出境。

日前,社渚派出所民警在轄區走訪時瞭解到,在社渚某村上有名疑似外籍女子較長時間居住在當地村民家中。經調查走訪,民警找到了這位被群眾懷疑是外國人的女子。民警調查得知該女子來自老撾,通過他人介紹嫁給了我市社渚村民王某。

民警瞭解到,這名女子在這裡已經生活半年了,雖說是經人介紹,但是他們沒有相關的、正規的合法手續,也因為語言交流等問題,雙方都生活得十分別扭,這位老撾女子也有意向回自己的國家。

通過進一步調查民警發現,這名女子是通過旅遊簽證到我國境內的,而旅遊簽證在我國最長時間是停留一個月,女子在這邊已待了超過半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該老撾籍女子涉嫌非法居留,市公安局依法對其處以行政拘留並作出遣送出境決定。對於王某,公安機關還在進一步的調查處理中。


江蘇常州:外籍“媳婦”在我市非法居留半年 民警依法將其遣送回國


11月30日下午,社渚鎮派出所與出入境管理大隊民警一同將這位老撾籍女子帶至常州奔牛機場,對其進行遣送出境。在機場,得知女子身無分文,社渚派出所教導員羅輝自己掏了400元現金給該女子,讓女子回國後好有車馬費回家。該女子系近15年來,我市首位被遣送出境的外國人。


江蘇常州:外籍“媳婦”在我市非法居留半年 民警依法將其遣送回國

江蘇常州:外籍“媳婦”在我市非法居留半年 民警依法將其遣送回國

江蘇常州:外籍“媳婦”在我市非法居留半年 民警依法將其遣送回國

警方在此提醒廣大市民,涉外婚姻一定要走合法的跨國婚姻流程,這樣的跨國婚姻才會受到法律的認可和保護。我國國內人員非法容留或者窩藏境外人員,也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如果有市民對涉及涉外婚姻、勞務之類問題存在疑惑,可以到轄區派出所或者出入境管理部門進行諮詢,尋求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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