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9 蓬萊市司法局選聘專職人民調解員公告

為加強人民調解工作,健全社會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根據市委部署要求,結合實際工作需要,決定向社會公開招聘專職人民調解員26名,現將有關招聘要求公告如下:

一、專職人民調解員基本條件

1、遵守憲法、法律,品行端正,公道正派,熱心人民調解工作;2、男年滿 60週歲女年滿55週歲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身體健康、體貌端莊,廉潔自律,無不良嗜好;3、大專以上學歷(調解工作經驗豐富者,可適當放寬),有一定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識,能操作電腦優先;4、身份明確,社會關係清楚,在蓬萊市內有固定住所;5、熟悉社情民意,善做群眾工作,有一定的人民調解工作能力。黨政機關、事業退休人員,具有司法實踐工作經歷及從事過法律服務、法律教育的人員,在學歷、年齡上不受上述限制,可優先聘任。

二、不適宜擔任調解員的人員

1、現役軍人;2、正在被刑事起訴或已被刑事拘留、逮捕的人員;3、曾擔任過調解員,但被撤職的人員;4、曾被人民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5、曾經違法犯罪人員;6、其他不宜擔當調解員的情形。

三、人民調解員基本職責

1、接受司法局委派、委託,開展調解工作,化解各類矛盾糾紛;2、接受行業部門領導,積極參與行業部門矛盾糾紛化解工作;3、嚴格依照《人民調解法》調解糾紛,做好調解案件登記、統計和卷宗整理歸檔工作;4、參與化解涉群體性事件矛盾糾紛、涉訴信訪案件化解;5、接受法院邀請,參與訴前調解和行政和解等工作。

四、基本待遇

本次選任調解員基本補貼為每月500元,每調解成功一起給予50元-300元不等的補貼。

五、招錄程序

(一)報名:報名人員先撥打電話0535-3350620進行報名預審,預審通過後於2019年12月6日之前到蓬萊市司法局遞交相關材料進行資格審核,審核合格者通過電話方式通知參加面試。

(二)資格審核需提報材料:1、《蓬萊市人民調解員報名表》一式三份;2、公民的居民身份證、戶口本或居住證原件及複印件;3、相關學歷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三)面試:採取現場問答方式,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政審:對面試通過的人員進行政審。

(五)公示:對擬選任人民調解員進行公示,公示期七天,公示期滿後無不良反映的,予以錄用。

(六)錄用: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期滿,考核合格者予以頒發聘書及人民調解員證書,聘為專職人民調解員。

報名聯繫人:宋昌明

趙 鑫

報名聯繫電話:0535-3350620

蓬萊市司法局

2019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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