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疫情期如何發揮保險作用?業界:提升承保技術、建立突發公衛事件巨災機制

此次疫情以來,不少企業延遲復工出現了經濟損失,但保險發揮的作用十分有限。未來,當企業因疫情事件等原因導致營業中斷時,商業保險如何對其損失充分補償,更好地發揮保險業經濟“減震器”作用?

證券時報記者近日從財險業採訪瞭解,業內認為需要多方努力。一方面,保險公司端需要提升承保技術能力,將保障擴大,推出更多諸如營業中斷保險在內的產品;另一方面,也需要構建針對疫情這樣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巨災保險機制。

提升承保技術能力、擴大保障

記者瞭解到,此次疫情期保險對企業損失彌補有限,背後一方面原因是企業購買的財產保險較少(去年企財險在財險公司業務中的佔比僅不足4%),作為企財險附加險的營業中斷保險投保率更低,另一方面,一般企財險或營業中斷保險並不一定能保障疫情這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影響下的損失。

因此,業內認為,應首先從保險供給側著手,擴展保險的保障範圍,豐富保險產品。

此次疫情後,多家保險公司新開發上線了營業中斷險看,投保企業若在復工期間出現因企業主、店主或員工確診新冠肺炎而被政府要求暫停營業,則可獲得每天一定金額的營業中斷保障金。這類產品雖然能對營業中斷的損失有所補償,但補償金額大多為固定津貼形式,尚未實現與企業實際損失掛鉤。

中華財險人士對證券時報記者表示,保險公司要進一步提升承保技術能力及風險控制水平,設計開發更多擴展條款和附加責任的產品,促進商業保險的保障責任更加全面。如增加擴展政府法令條款、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等條款,擴展承保因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導致政府強制命令停業停產企業的損失。

保險業學者、人保財險原副總裁王和近日也就保險如何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發揮更大作用撰文稱,保險業應將企業作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風險管理服務的重點,全面改造和完善產品、技術和服務體系,加強專業人才隊伍建設。

王和認為,保險業首先要突破傳統的理論和技術框架,開發專門針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傳染病)的營業中斷保險和取消保險產品。其次,要針對生產性和服務性企業,分門別類地開發產品。生產性企業,要特別關注營業中斷和合同(訂單)風險。服務性企業,要特別關注賓館、餐飲、娛樂、交通、旅行社、零售企業、金融企業、小型企業等,建立相應的技術和服務規範體系,為科學經營和風險管理服務奠定基礎。

而無論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還是營業中斷保險和取消保險,均涉及大量專門技術,特別是營業中斷保險,不僅需要相關的保險知識,還需要企業經營和管理會計知識,因此,需要相應的技術儲備和專門人才培養。

王和還特別提到,銀行可以將營業中斷保險和取消保險作為服務性企業融資的基本條件,強化信貸風險管理,促進服務性企業的金融供給。

構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巨災保險機制

同時,此次疫情中,保險“失靈”的另一原因在於,常規營業中斷險的保險責任中,並不包括因疫情或行政命令而導致的停工或中斷生產形成的損失。因此,保險業內同時認為,還要構建疫情這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巨災保險機制。

中華財險人士對證券時報記者表示,商業保險公司針對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導致的損失,要設計巨災保障產品,組建巨災共保體,建立超賠責任風險多層分擔機制,提取大災保險責任準備金,設立巨災風險基金池,以應對巨災損失的賠償。

中國人保2月25日召開視頻會議也提及,要眼疫情防控長遠考慮,推動構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巨災保險機制,減輕政府財政壓力。

中再產險近日也建議,參照世界銀行於2017年推出的流行病指數保險,在我國研究建立流行病保險專項機制。

“國家可適當出臺一些優惠政策,引導和培育營業中斷保險的市場需求,實行保險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以應對此類突發性事件對企業經營的不利影響,充分發揮保險對社會穩定及經濟運行減震器的作用。”中華財險上述人士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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