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為什麼不交物業費會納入徵信,如果物業服務不到位,有什麼可取的辦法保證業主的利益嗎?

會做飯的小丸子


這裡應該有個前提,經法院判決,對不交物業費的可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否則,僅憑物業的一面之詞,就將業主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是不合理的,對物業自身的健康發展也不利


LUKE的不惑


徵信不該爛用。交不交物業費最多算個民事糾紛,和徵信八杆子打不著,除非法院判決要交卻拒不執行,法院強制執行又執行不了的,這樣進入執行黑名單之後,才能記入個人徵信。況且,如果不交物業費要納入徵信,那物業服務不到位是不是也應該同時納入徵信,可是怎麼判定不到位是不是也要徵信來做啊?徵信不是萬能,有適合它管的,有不適合它管的,一定要分清。


易頑童


為什麼物業不作為,專找業主,不罰物業,物業越來越猖狂。


用戶8792838165349


和一個沒有契約精神的物業講誠信就是現代版東郭先生,就是對公平、公正的背叛


知行合1致良知


物業目前存在涉黑問題,房地產開發業要徹底整頓了,把沒有良知的開發商清理出房地產開發隊伍去!還老百姓一個和諧平安小區!


高山青龍3王龍祥


我建議取消物業!有社區來管理。我們小區物業剛接管的時候還可以,時間長了服務態度差了,整個小區路燈都不開了,小區裡嘿嘿鴨鴨一片,保安白天上班打磕睡,晚上值班10點鐘就睡覺了。像這樣的物業只管收錢不管事,要他幹嘛不如取消。


如意101726891


我家車在小區裡面被別人把車門故意刮花了很多道痕~找物業說和他們沒關係~這樣合理嗎?物業費我都按時交~我工作的原因去了外地,一年都不回來幾天,物業費要不按時交停電停水~有事了物業又不作為~這樣的物業又合理嗎?人不住沒有垃圾,還要交物業費~出了事物業不管,這樣的物業我們要他們何用?


我是平凡30


強權政治,業主不交錢,就進入不誠信,物業服務不到位,業主有權叫他走嗎?不可能的,商場購物,產品不好,可以退貨,業主拿錢買這些不合格的物業來管理小區,就任他宰嗎?公平又到那裡去了!


用戶7017598931


我住的小區物業就不令人滿意,但我從來沒拖欠過物業費。我覺得,這個物業管不好,大家可以考慮換一家來管。但是,一提到物業費要漲一點,大家就一萬個不同意!實際上多數人是希望使小錢辦大事!同時,對物業稍有不滿就以不交物業費相威脅。唉,難啊!


逗你玩兒真的


我家是一個三線小城市,小區物業費是2塊錢/平,交房兩年多了還是前期物業,小區消防車通道大門一直是鎖閉狀態,我也一直以為平時都是鎖閉,當有火災時才會打開,後來有高人指點並不是這樣,消防車通道的大門可以常閉但不能上鎖,就怕在緊急時刻打不開鎖而影響救援,這是消防強制要求的,而且物業還要派專人值守,但現實情況是物業覺得消防車通道大門不走人,平時也沒車進出,專門安排人值守要增加成本,但這個是消防強制要求的,物業在向物價局申報物業費審核時是肯定計算進去的,強制成本物業不可能自己出錢,後來我向區消防大隊舉報後,消防大隊給物業出具了整改通知書(見下圖),但物業還是照樣將消防車通道大門鎖閉著,也沒有派專人值守,而業主們交的物業費中卻有這一項成本支出,物業沒有多請人卻多收錢,請問物業服務合同是如何兌現的?最讓人搞笑的是物業自扇耳光的笑話,由於小區外圍有臨街商鋪,奇葩的開發商設計時居然將臨街商鋪的後門開在小區裡面,也就是說任何人都可以繞過大門的保安和門禁進入小區,這明顯是增加了小區業主的危險性,向物業反饋多次,回覆總是這是消防規定,消防安全大於天,另外還說會要商鋪在沒有危險的情況下不要開後門,但是我每次回去都看到四個後門全開著,就連管家和保安路過也從來不提醒,當沒看見。物業既然拿消防說事誰敢再去計較,既然消防安全大於天,那為什麼消防車通道大門常年鎖閉、不派專人值守、不按消防安全規定只可常閉不可上鎖,這個時候就不說消防安全大於天呢?這耳光扇的足夠響亮,就這種服務如何讓業主信任,如何放心,這物業費消費的如何明明白白?物業公司就是抓住絕大多數業主不懂《物業費》、《消防法》等法律法規,專門做一些偷雞摸狗的事情。還包括沒有經過業主大會的公開投票唱票過程私自減少小區內的綠地面積,這明顯是不合法不合理的做法,太多太多了,數不勝數。

最後我想說,不是業主手中沒有物業服務不到位的證據,而是業主們太好說話了,也太好商量了,發現問題都第一時間反饋給物業而不是拍照保留證據,不會像物業公司本應做好本職工作卻處處拍照留下證據以後去向法院告業主,雙方對待小區的態度上是天壤之別,業主們是為了小區好,大多都好說好商量,而物業公司則是為了以後隨時準備打官司,怎麼可能服務好小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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