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8 2018年度幹部轉業復員對象已審定,批覆下來了!

2018年幹部轉業復員對象已經軍委政治工作部審定,批覆正在逐級下達。

根據國防和軍隊改革進程,2018年在安置去向上享受“撤併降改移”特殊政策的單位範圍為:解放軍、武警部隊、公安現役部隊所有單位。

今年轉業復員的幹部,安置去向仍執行現行政策,同時享受下列特殊政策:

計劃分配軍隊轉業幹部,其配偶隨軍取得部隊所在地常住戶口的,不受現行政策規定的隨軍落戶年限限制,可以在配偶常住戶口所在地安置;未婚或者離異的,可在服役地安置;不符合到直轄市、省會(自治區首府)城市和副省級城市安置條件的,可以到原籍、入伍地或者配偶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地級城市安置。

對單位移防的轉業幹部:配偶隨軍取得部隊移防前原駐地常住戶口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戶口所在地安置。夫妻同為軍隊幹部,雙方或一方轉業,可以到任何一方部隊移防前駐地安置,今年3月31前下達新單位任職命令的,也可到新單位任職命令一方的駐地安置。

未婚或者離異的轉業幹部,選擇計劃分配的,可以到部隊移防前部隊駐地安置,今年3月31前下達新單位任職命令的,也可以新單位駐地安置;選擇自主擇業的,可比照駐地幹部配偶隨軍條件,到部隊移防前駐地安置,今年3月31前下達新單位任職命令的,也可以比照移防後駐地軍隊幹部配偶隨軍條件,到新單位駐地安置。

因單位“撤併降改”被分流的轉業幹部,可參照移防單位轉業幹部確定安置去向。

轉業復員對象審定批覆下達部隊後,各單位將會組織轉業復員幹部工作交接。

在此向轉業復員的戰友一個提醒,離隊前要認真負責地搞好工作任務、文件資料、涉密載體、辦公物品等交接,履行交接手續;自已整理的準備下步聯繫工作使用的自薦材料,主動請單位領導審核把把關,不要涉密洩密(工作單位用代號不用番號);離開單位回家聯繫工作期間,將自己和家屬電話號碼告知單位幹部部門,在去地方報到之前最好不要更換電話號碼,保持暢通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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