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7 通報|眉山市紀委通報4起扶貧領域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通報|眉山市紀委通報4起扶貧領域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市委關於脫貧攻堅的重大決策部署,進一步嚴明紀律,鞏固提升扶貧領域“3+X”專項治理成果,現通報四起扶貧領域作風問題典型案件。

1

東坡區盤鰲鄉張廟村黨支部書記史之乾等人易地搬遷失職瀆職問題。

2016年底,盤鰲鄉張廟村建檔立卡貧困戶謝某,符合政策申請易地搬遷,選址在一山腳下,按程序上報審核同意後,由村上統一安排承建。2017年7月,房屋主體工程基本完工時,房屋背後的山體因一場大雨出現整體平移,經評估,該房屋存在地質安全隱患。2017年12月,謝某另擇址重建,原建房屋拆除復耕,造成損失7萬餘元。 史之乾、村主任張建對選址沒有認真把關,應當預見山腳下的房屋存在安全隱患而未預見。史之乾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張建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

仁壽縣文宮鎮安順村黨支部書記潘六明等人在確定精準貧困戶工作中不正確履職問題。

2015年,潘六明在安順村精準扶貧工作中,履職不到位,導致該村不符合條件的楊某與其已分戶的父親未經評議,作為一戶被納入精準貧困戶;仁壽縣住建局幹部、安順村黨支部第一書記吳建未認真開展摸底調查,未及時發現該問題。2015年11月,楊某父親去世後,吳建未組織核實清理,導致楊某繼續作為精準貧困戶。2016年,在精準扶貧“回頭看”工作中,潘六明同意楊某本人退出精準貧困戶,由戶口不在該村的楊某妻子謝某作為戶主,納入精準貧困戶,繼續享受扶貧政策。潘六明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吳建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

仁壽縣汪洋鎮五愛村黨部書記付禮學等人違規評定貧困戶和弄虛作假應付檢查問題。

2014年6月,付禮學和村主任梁昌利在開展建檔立卡貧困戶工作時,未經村評議和入戶調查,將該村有車有房、經營養鴿場的村民蔣某確定為建檔立卡貧困戶。2016年10月,為迎接脫貧攻堅檢查,付禮學、梁昌利會同該村其他村幹部,制定蔣某脫貧的虛假幫扶措施。付禮學、梁昌利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

青神縣黑龍鎮橋樓村文書滕志勇等人在低保動態管理中履職不力問題。

2012年2月至2017年6月,滕志勇和村主任曾志軍在低保管理工作中,未按照動態管理要求,對同時領取低保金和養老金的問題進行認真清理,導致該村既領取養老金又領取低保金的村民魏某、劉某從2012年至2017年違規領取低保金共計1.43萬元。滕志勇、曾志軍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來源/眉山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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