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0 社旗: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十九大以来,社旗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持续加大正风肃纪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形成了有效震慑。端午节前夕,为加强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该县通报了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社旗县桥头镇石桥村支部书记谢培胜、村支部委员、村文书齐文奇、村支部委员、村建专干杨国芳等人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5月,谢培胜、齐文奇、杨国芳等石桥村村组干部一行14人到洛阳考察养殖项目,在返程途中转道登封市少林寺旅游一日,公款支出旅游费用6715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另外谢培胜、齐文奇兼有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4月28日,社旗县纪委给予谢培胜同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齐文奇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杨国芳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2.社旗县人民医院司机葛世杰公车私用问题。社旗县人民医院后勤科救护车司机葛世杰于 2017年12月31日晚7时,驾驶社旗县人民医院救护车豫R120J1去华府小区办私事,并把车辆停放在水立方洗浴中心门口。葛世杰作为医院救护车司机,违规使用公车办理私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8年1月29日,社旗县卫计委党委给予葛世杰警告处分,对县医院主管副院长陈华进行约谈。

3. 社旗县林业局原局长王青山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至2014年,王青山在担任社旗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违规为县林业局工作人员发放各类津贴、补贴共计160540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8年5月4日,社旗县纪委给予王青山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4.社旗县赊店镇一小原校长张荣桂违规发放津补贴及福利问题。2014年至2016年,张荣桂在任社旗县赊店镇一小校长期间,违规发放津补贴215028元、福利60450元,共计275478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8年4月28日,社旗县纪委给予张荣桂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社旗纪委监委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强化“四个意识”,始终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作为严肃政治任务,保持“永远在路上”的节奏和步伐,往深里抓、实里做,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以上率下,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对“四风”问题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不断把作风建设向纵深推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聚焦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紧盯隐形变异“四风”,强化监督检查,严肃监督执纪问责,对不收手、不知止的顶风违纪行为一律从严查处并通报曝光,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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