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2 河北行唐:電力公安攜手,嚴懲竊電“釘子村”

“全體準備完畢,出發!”

6月19日中午1點,河北省石家莊市行唐縣副縣長兼公安局長池玉清一聲令下,刑警第二中隊12名警員和石家莊行唐縣供電公司反竊電人員聯合組成的查竊電小組進入西伏流村。

河北行唐:電力公安攜手,嚴懲竊電“釘子村”

為啥查竊電需要副縣長指揮、出動一箇中隊警力?

原來,西伏流村是竊電的“釘子村”。6月15日,行唐縣供電公司反竊電人員發現,該村一戶存在繞越電錶竊電行為。當供電員工爬上伸縮絕緣梯準備取證時,十幾名村民強行將梯子推倒,導致一名員工腳部受傷,竊電證據被現場破壞。

面對這塊難啃的“硬骨頭”,行唐縣供電公司負責人向行唐縣委、縣政府作了專題彙報。縣委、縣政府決定由副縣長池玉清督辦、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全力出擊,嚴厲打擊竊電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6月19日,在存在竊電行為的蘇某平、蘇某來兩戶村民家外,反竊電人員現場成功取證。經過調查後,行唐縣公安局出具了行政處罰決定書,蘇某平、蘇某來受到行政拘留七日的處罰。(武玉琨 郭瓏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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