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8 涉案值13萬餘元,嵐山警方破獲日照首起休漁期非法捕撈案

涉案值13萬餘元,嵐山警方破獲日照首起休漁期非法捕撈案

5月1日起,我國四大海域全面進入休漁期。近日,嵐山警方與嵐山區海洋漁業部門聯勤聯動,成功破獲一起涉案價值13萬餘元休漁期非法捕撈案,10名犯罪嫌疑人悉數歸案。據悉,此案系今年以來日照市首起休漁期非法捕撈案。

5月10日,嵐山警方與區海洋漁業部門開展聯合執法,在轄區一家已停產的冷庫院內查獲大量的新鮮鮁魚,經現場稱重,該批漁獲品總重量為4806斤。隨後警方將正在進行鮁魚交易的張某抓獲。

訊問過程中,張某如實交代了鮁魚來源。經查,這批鮁魚是江蘇籍船主李某、李某某糾集漁民秦某等共七人,在休漁期駕駛小型漁船非法捕獲的,共計7456斤。

由於捕獲的鮁魚數量大,又在“禁漁”關頭,船主害怕時間長了會發生變故,於是聯繫到嵐山籍的黃某,讓黃某幫忙將鮁魚儘快出手。黃某見有利可圖,便找來張某、劉某,三人共同聯繫買家進行交易。在被查獲前,黃某等人已將部分鮁魚賣出。經專業部門鑑定,這批非法捕撈的鮁魚價值人民幣134208元。

目前,李某、李某某等7名江蘇籍犯罪嫌疑人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罪被依法取保候審;黃某、張某、劉某三名嵐山籍的犯罪嫌疑人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依法取保候審。與此同時,嵐山警方將追回已賣出及依法變賣鮁魚款合計103500元上交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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