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7 火炬|“火炬創新十條”第二批政策條款開始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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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高新區企業們看過來

火炬“創新十條”第二批開始申報啦

火炬|“火炬创新十条”第二批政策条款开始申报!

本批次申報項目有4個,主要是:

“鼓勵重點企業聘用高級人才”、

“給予企業骨幹人才住房補貼”、

“給予企業新員工生活補貼”、

“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

詳細的一起來了解下↓↓↓

申報對象

本政策的適用對象為工商註冊地、稅務徵管關係(入庫為準)及統計關係均在廈門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區(以下簡稱“高新區”),配合高新區各項工作,且無不良記錄的企業。

申報項目

1.申報條款:“鼓勵重點企業聘用高級人才”;

對上一年度營業收入1億元(含)以上的先進製造業企業或上一年度營業收入5000萬元(含)以上的現代服務業企業所聘用的上一年度實際個人工資薪金所得高於40萬元(含)的企業管理和技術人才,按其年度因個人工資薪金所得對高新區財政實際貢獻的80%給予獎勵,連續獎勵三年。

2.申報條款:“給予企業骨幹人才住房補貼”;

對企業聘用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上一年度實際個人工資薪金所得高於25萬元(含)且低於40萬元(不含)的骨幹人才,且沒有享受廈門市、高新區相關福利和住房補貼政策的,按以下方式補貼:在廈門市租房且本人及配偶在廈門市名下無自有住房的,按實際租金給予租房補貼,且每月租房補貼不超過3000元,連續補貼三年;在廈門市購買首套普通商品住房(144平方米及以下)且正在償還購房貸款的,給予每個月實繳購房貸款還款額45%的購房貸款補貼,且每月購房貸款補貼不超過3000元,連續補貼五年。

對企業聘用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或上一年度實際個人工資薪金所得高於15萬元(含)且低於25萬元(不含)的骨幹人才,且沒有享受廈門市、高新區相關福利和住房補貼政策的,按以下方式補貼:在廈門市租房且本人及配偶在廈門市名下無自有住房的,按實際租金給予租房補貼,且每月租房補貼不超過2000元,連續補貼三年;在廈門市購買首套普通商品住房(144平方米及以下)且正在償還購房貸款的,給予每個月實繳購房貸款還款額45%的購房貸款補貼,且每月購房貸款補貼不超過2000元,連續補貼五年。

符合本條規定的人才,可選擇先享受租房補貼,再享受購房貸款補貼,但不得同時享受,合計補貼不超過五年。

3.申報條款:“給予企業新員工生活補貼”;

對企業上一年度聘用的初次來廈門就業的原“985”、“211”高校全日制畢業生(本科及以上),給予每月1000元的生活補貼,連續補貼三年。

4.申報條款:“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

對以下兩類企業給予補貼:(1)上一年度營業收入達到1億元(含)以上(營業收入以財務審計報告為準,下同)的先進製造業企業或上一年度營業收入達到5000萬元(含)以上的現代服務業企業,且企業上一年度可加計扣除研發費用較前一年度增長5%(含)以上;(2)上一年度營業收入未達1億元的先進製造業企業或上一年度營業收入未達5000萬元的現代服務業企業,且企業上一年度可加計扣除研發費用較前一年度增長10%(含)以上。

補貼方式和額度為:按照企業實際獲得《中共廈門市委廈門市人民政府關於貫徹〈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建設創新型省份的決定〉的實施意見》(廈委發〔2016〕21號)研發費用補助的金額,給予企業60%的配套補貼(含市級政策中由高新區承擔的部分)。本條獎勵與企業所在行政區相關獎勵不得重複享受。

溫馨提示

申報聯繫

受理部門:火炬高新區管委會創新創業處;

地址:湖里區火炬路56-58號火炬廣場一樓服務窗口;

諮詢電話:5380038,5380151;

郵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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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鏈接

火炬“創新十條”,即《廈門火炬高新區關於促進企業創新發展的若干措施》,圍繞研發、人才、金融等維度,推出的具體支持舉措。


“創新十條”的扶持範圍廣,涵蓋企業創新發展的幾大重要環節,如“企業研發投入”“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利申請”“研發機構建設”“引才用才”“股權投資”“併購”“產學研合作”等方面,全方位滿足企業創新發展的需求。


“創新十條”從2018年1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2年。首次接受申報於2018年上半年啟動,針對企業在2017年的運營進行扶持。



溫馨提示:

“火炬創新十條”部分政策條款(第一批)從4月16日開始申報,點擊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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