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3 「河北人物」青海省委原第二書記、省長王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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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委原第二書記、省長王昭

「河北人物」青海省委原第二书记、省长王昭
「河北人物」青海省委原第二书记、省长王昭

王昭同志

王昭(1917—1970),平山縣人,出身於農民家庭。1932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土地革命戰爭時期,任中共平山縣天井村支部書記、共青團平山縣委委員兼組織部長、中共平山縣委委員兼共青團平山縣委書記、中共平山縣委副書記並繼任書記。抗日戰爭時期,任中共平山中心縣委書記,中共晉察冀邊區第4地委副書記、書記,中共冀晉區委副書記兼組織部長,冀晉軍區政治委員。他根據黨的指示,放手發動群眾,組織抗日武裝,在平山縣創建了民主政權和抗日遊擊隊,帶領幹部群眾一面開展減租減息運動、生產支前;一面同偽軍進行頑強的鬥爭,參加了晉察冀抗日根據地反“掃蕩”鬥爭,1944年,在雙石洞戰鬥中,繳獲了平山、井陘、靈壽等縣日偽軍僅有的一門山炮及其他戰利品,受到八路軍總部的表揚。

抗日戰爭勝利後,王昭代表晉察冀軍區參加軍事調停處執行部駐石家莊小組,同美蔣代表進行談判,揭露國民黨假和談真備戰的陰謀,打擊了國民黨的囂張氣焰。1947年3月,調任晉察冀軍區第4縱隊政治委員,後相繼擔任縱隊(軍)副政委、政委、兵團政治部主任等職,轉戰於河北、山西、陝西、寧夏等地,參加了清風店、石家莊、新保安、太原、銀川等戰役。在1948年12月至1949年1月新保安戰役中,率部殲滅國民黨第35軍的兩個師,擊斃軍長郭景雲,為奪取平津戰役的勝利做出了貢獻,受到中央軍委和華北軍區的通令嘉獎。1949年9月,出席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次全體會議,並參加了開國大典。

1950年,王昭參加了抗美援朝戰爭,任志願軍第19兵團政治部主任,率部出色地完成了第五次戰役和陣地防禦等任務,曾受到志願軍司令部的嘉獎,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授予他一級國旗勳章和二級獨立自由勳章。1953年3月回國後,任公安部政治部主任、副部長兼政治部主任、公安學院院長,積極參加開創人民公安工作,加強對公安幹警的培訓,並主持制定了《公安人員八大紀律十二項注意》。1961年,調任青海省第二書記兼省長。當時青海省因高指標、高徵購、毀草墾田,嚴重地破壞了草原建設和生態平衡,生產力遭到嚴重破壞。為解決這個問題,他深入群眾,奔走於窮山僻壤、荒漠深山之間,體察民情,調查研究,最後提出在農業上應適當放寬政策,並允許少數困難地區實施“包產到戶”;在牧區實行退農還牧;在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上,開展統戰工作,吸收一批民族宗教人員參加領導工作,糾正了“左”傾錯誤,使青海省較快地渡過了經濟困難時期,生產有了轉機。1963年,全省農業大豐收;1965年,破天荒實現了糧食自給有餘,全省畜牧業生產也達到了歷史最高水平。

王昭在革命工作中,對自己要求十分嚴格,從不搞特殊化。戰爭年代,因工作需要,組織上分配給他一匹馬,他平時讓給老鄉使用,戰時讓給傷員騎,而自己卻堅持步行。在擔任公安部副部長時,回家探望病重的父親途經石家莊時,有的老同志要用小汽車送他,他婉言謝絕,自費乘公共汽車回家。在青藏高原工作時,由於勞累和營養不良,他糖尿病復發,身體日漸消瘦。一次到農村調查,大家商量為他煮一碗蠶豆角,當端給他吃時,他說:“貧下中農生活這樣苦,都捨不得吃青菜,咱怎能帶這個頭。幹部不論職位高低,都是人民的勤務員,不能有任何特殊。”執意不吃。

在“文化大革命”中,王昭遭林彪反革命集團迫害,被濫加罪名,投入監獄,施以酷刑。1970年2月12日在青海省西寧市獄中含冤逝世,享年53歲。1977年12月10日,經中共中央批准予以平反昭雪。1978年1月27日,中共青海省委為他舉行追悼會,其骨灰安放於北京八寶山革命公墓。1987年,青海省委、河北省黨史資料徵集部門和青海省新聞出版局出版了《王昭紀念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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