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3 「河北人物」青海省委原第二书记、省长王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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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委原第二书记、省长王昭

「河北人物」青海省委原第二书记、省长王昭
「河北人物」青海省委原第二书记、省长王昭

王昭同志

王昭(1917—1970),平山县人,出身于农民家庭。193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中共平山县天井村支部书记、共青团平山县委委员兼组织部长、中共平山县委委员兼共青团平山县委书记、中共平山县委副书记并继任书记。抗日战争时期,任中共平山中心县委书记,中共晋察冀边区第4地委副书记、书记,中共冀晋区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长,冀晋军区政治委员。他根据党的指示,放手发动群众,组织抗日武装,在平山县创建了民主政权和抗日游击队,带领干部群众一面开展减租减息运动、生产支前;一面同伪军进行顽强的斗争,参加了晋察冀抗日根据地反“扫荡”斗争,1944年,在双石洞战斗中,缴获了平山、井陉、灵寿等县日伪军仅有的一门山炮及其他战利品,受到八路军总部的表扬。

抗日战争胜利后,王昭代表晋察冀军区参加军事调停处执行部驻石家庄小组,同美蒋代表进行谈判,揭露国民党假和谈真备战的阴谋,打击了国民党的嚣张气焰。1947年3月,调任晋察冀军区第4纵队政治委员,后相继担任纵队(军)副政委、政委、兵团政治部主任等职,转战于河北、山西、陕西、宁夏等地,参加了清风店、石家庄、新保安、太原、银川等战役。在1948年12月至1949年1月新保安战役中,率部歼灭国民党第35军的两个师,击毙军长郭景云,为夺取平津战役的胜利做出了贡献,受到中央军委和华北军区的通令嘉奖。1949年9月,出席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并参加了开国大典。

1950年,王昭参加了抗美援朝战争,任志愿军第19兵团政治部主任,率部出色地完成了第五次战役和阵地防御等任务,曾受到志愿军司令部的嘉奖,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授予他一级国旗勋章和二级独立自由勋章。1953年3月回国后,任公安部政治部主任、副部长兼政治部主任、公安学院院长,积极参加开创人民公安工作,加强对公安干警的培训,并主持制定了《公安人员八大纪律十二项注意》。1961年,调任青海省第二书记兼省长。当时青海省因高指标、高征购、毁草垦田,严重地破坏了草原建设和生态平衡,生产力遭到严重破坏。为解决这个问题,他深入群众,奔走于穷山僻壤、荒漠深山之间,体察民情,调查研究,最后提出在农业上应适当放宽政策,并允许少数困难地区实施“包产到户”;在牧区实行退农还牧;在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上,开展统战工作,吸收一批民族宗教人员参加领导工作,纠正了“左”倾错误,使青海省较快地渡过了经济困难时期,生产有了转机。1963年,全省农业大丰收;1965年,破天荒实现了粮食自给有余,全省畜牧业生产也达到了历史最高水平。

王昭在革命工作中,对自己要求十分严格,从不搞特殊化。战争年代,因工作需要,组织上分配给他一匹马,他平时让给老乡使用,战时让给伤员骑,而自己却坚持步行。在担任公安部副部长时,回家探望病重的父亲途经石家庄时,有的老同志要用小汽车送他,他婉言谢绝,自费乘公共汽车回家。在青藏高原工作时,由于劳累和营养不良,他糖尿病复发,身体日渐消瘦。一次到农村调查,大家商量为他煮一碗蚕豆角,当端给他吃时,他说:“贫下中农生活这样苦,都舍不得吃青菜,咱怎能带这个头。干部不论职位高低,都是人民的勤务员,不能有任何特殊。”执意不吃。

在“文化大革命”中,王昭遭林彪反革命集团迫害,被滥加罪名,投入监狱,施以酷刑。1970年2月12日在青海省西宁市狱中含冤逝世,享年53岁。1977年12月10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予以平反昭雪。1978年1月27日,中共青海省委为他举行追悼会,其骨灰安放于北京八宝山革命公墓。1987年,青海省委、河北省党史资料征集部门和青海省新闻出版局出版了《王昭纪念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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