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2 也許,騰格爾就不應該去《歌手》,作為觀眾的我只愛華晨宇與霍尊

不管怎麼說,《歌手》都是一個競技場,在競技的同時還要吸引,吸引別人或者說是觀眾的眼球。這就是說在這個舞臺上,除了唱歌的技術對決外,還多少有那麼些外在長相的較量。雖然我們都說,人吸引人不一定要用長相,得用氣質,但有誰能不承認長相是氣質的基礎呢?這個問題說起來或多或少有些悲哀,因為不知多少年以來,人們都直觀地認為,長相是能決定氣質的。

也許,騰格爾就不應該去《歌手》,作為觀眾的我只愛華晨宇與霍尊

從這個意義上說,也許,騰格爾就不應該去《歌手》,不應該去那裡競技,因為從長相而言首先就已經輸了一籌。人一老就不好看了,而不好看了,氣質再好,被挖出來吸引人,就多少有一些難度。這不是我有意在說騰格爾的相貌和年齡問題,而是面對華晨宇與霍尊,人們不得不承認這是個事實,或者說是現實。現實是無情的,這不是我說的,是哲人說的。無情的現實在華晨宇與霍尊的光鮮與討人眼球裡,針對的不僅僅是騰格爾,同樣參加《歌手》的汪峰亦是。

也許,騰格爾就不應該去《歌手》,作為觀眾的我只愛華晨宇與霍尊

於是,面對騰格爾與汪峰和華晨宇與霍尊同臺競技,我不由地想感嘆——歲月不公!但事實是,歲月很公平,屬於騰格爾《蒙古人》以及汪峰《春天裡》的那個年代已經過去,他們在各自的那個年代裡,當然地曾風光過,所以在《歌手》的舞臺上在華晨宇與霍尊長裡被遜色,也是一件再也正常不過的事情。古人說,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領風騷三五年。這是很客氣的,不客氣的是,古人還說:“老而不死則為妖!”這裡沒有作壞榜樣的意思,但至少可以告知人們,應該隱退的時候就要隱退,成功的隱退也是一種境界。

也許,騰格爾就不應該去《歌手》,作為觀眾的我只愛華晨宇與霍尊

這麼一說,騰格爾與汪峰不應該去《歌手》的意思已經很明白了。但是,事情如果這麼簡單就好了,更加要命的是,我在看《歌手》的時候,似乎發現了這麼一個也許大家都已經發現了的問題,那就是各個時段都會有各個時段的表達,屬於《蒙古人》以及《春天裡》表達分明已經過去。雖然我不知道現在流行什麼樣的表達,但我一定知道上世紀八十年代的流行的搖滾樂要是放在現在一定是沒幾個人喜歡了。所以,騰格爾與汪峰在《歌手》的舞臺上玩不出什麼花樣或者說是不能適應現在的表達的時候,事情就會很尷尬,就有黔驢技窮的意味。

也許,騰格爾就不應該去《歌手》,作為觀眾的我只愛華晨宇與霍尊

這不是很好,但卻是事實。這種現實只會讓光鮮的更加光鮮,受歡迎的更加受歡迎,比如華晨宇,如此霍尊。在良好的長相里,應用現時段的表達方式,把歌都唱成“歌精”了,這不是騰格爾與汪峰能比的。不管你是否承認,歌唱都是一種表達,而一個人連適應潮流的表達方式都艱難找到或者說還停留在過去,他的歌唱基本上也就沒什麼意義了。

也許,騰格爾就不應該去《歌手》,作為觀眾的我只愛華晨宇與霍尊

作為觀眾的我只愛華晨宇與霍尊。這就把一個很尖銳的問題留給了《歌手》——如果下一回還讓類似於騰格爾與汪峰的人和類似於華晨宇與霍尊的人同臺,這個節目可能就沒人看了或者說辦不下去了。為什麼呢?觀眾的愛是有限的,不可能一個臺子上的人全愛,他們愛了這個就一定不會愛那個,所謂愛是自覺地專注是也。而作為一檔節目也不可能“老少通吃”,讓大家老的年輕的一塊兒喜歡,那是絕對不可能的。《歌手》想要走下去了,就得想辦法,想出這方面的應對辦法。而這已經與華晨宇與霍尊以及騰格爾與汪峰無關了。(文/二把刀娛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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