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9月14日讯(通讯员 蒋志伟 隆戟煊)“感谢县纪委监委,我们买了5年的商品户的房产证终于有了盼头。”9月13日,部分隆回县盐业公司商品房的住户来到该县纪委监委高兴地说。
原来,35户于2013年购买了该县盐业公司的商品房,但一直办不了不动产登记证。今年4月,该县纪委监委启动对相关问题线索的调查,对21名干部实施了问责。同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为购房户办理房产手续。
盐业公司:瞒天过海开发房地产
2018年3月,隆回县纪委监委收到中央巡视八组和省委巡视三组移送的“群众举报县盐业公司涉嫌侵吞巨额国有资产、县住建局、国土局、规划局等职能部门领导失职渎职”的问题线索,该县纪委监委立即成立专案组,对问题线索进行调查。
经查,2010年,该县盐业公司以县城新建街11号仓库用地与隆回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作开发房地产。因该地块是省属国有企业的仓库用地,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隆回县国土局、规划局是不能办理土地用途变性手续和规划手续的。2011年至2012年,县盐业公司和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没有办齐相关手续的情况下,瞒天过海,违规修建了综合大楼。2012年至2013年,陆某等35人全款购买了县盐业公司和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伙开发的商品房。因该商品房属于违法建筑,故一直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证。
监管部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既然手续不齐,为何房子能修起来并成功销售?调查组带着疑问,继续深挖问题线索。
调查发现,除了开发商的胆大妄为无证开发外,相关职能部门的履职不力和监管不严也是主要原因之一。2011年至2012年,该县国土部门、规划部门在发现该商品房没有办齐相关手续即进行违规修建时,虽然下达了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但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住建部门在开发商没有取得前置许可的情况下,为开发商违规颁发了施工许可证,造成了符合施工许可的假象。至2013年年底,该综合大楼修建完成并销售。
县纪委监委:重拳出击不手软
2018年7月22日,经该县纪委监委研究决定,给予时任县规划局局长李某等2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时任县规划局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刘某等8人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县规划局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刘某等4人政务警告处分,县建管站站长彭某与其涉嫌其他违纪问题合并另案处理。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县盐业公司的违纪违法线索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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