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7月份的過渡期,8月還是來了!
廣州“開四停四”將在8月1日開始正式執行!開罰啦!
再簡單介紹一下先!
“開四”,指任意連續四天內,都可以開行,不論連續開還是隔天開;
“停四”,指從開行最後一天的第二天算起,要連續停4天,才能再次駛入管控區。
還搞不清楚,駕照本上12分根本不夠扣!
下面的問答題,值好多錢好多分呢,咳咳!認真了!
一、如果7月31日駛入管控區後就滿足“開四”了,8月1日是不是要停駛了?
不用停駛!7月為執法過渡期,車輛行駛信息會在7月31日統一清零,所有車輛行駛記錄從8月1日重新開始,車主不必擔心7月的歷史記錄會影響8月出行。
二、如果被罰了,那麼被罰的那天算停駛一天嗎?
不算!被罰之後,要連續再停4天!
舉個例子,假如8月1、4日開車駛入管控區,接下來就該“停四”(8月5-8日停駛)。
如果在“停四”的第4天(8月8日)違法了,那麼“停四”要重新計算(/哭臉),直到8月13日才能再次駛入。(如下圖所示)
還有問題是:
如果在8月8日違法後,由於不知情,也沒那麼快收到違法通知,以為從8月9日開始又可以駛入了,結果連續錯錯錯,連續5天違法!要扣幾個3分,自個數吧!一個本還不夠
所以,記得被罰後,一定要連續再停4天!
三、我忘了前幾天的行駛記錄了,不知道什麼時候駛入過管控區,怎麼辦?
一旦忘記之前的記錄,最穩妥的做法,就是立刻開始連續停駛4天,然後就可以再次駛入了。因為滿足“停四”之後,就可以“開四”了。
四、我的車在管控區內,如果一直停在停車場,算停駛嗎?
是算的。雖然車在管控區內,但如果一直停在停車場,那麼就跟那些沒有駛入管控區的車輛一樣,都算是停駛。
五、我看了新聞,只知道大概的管控區域,如果不小心駛入管控區,怎麼辦?
不用擔心,注意路邊的指示牌,按照指示牌行車即可。
目前,廣州交警已在大觀路、黃埔大道環城高速東側、芳村大道花地大道路口等多個管控區域路段設置“開四停四”相關指示牌,進行通行指引。
六、大家注意一下,10月份比較特殊,好好利用的話,該月只需停駛3天。 有些時間段是不實行“開四停四”的:
十月份正值國慶假期和廣交會期間,超過一半時間段是不實行“開四停四”的。
看看數據,7月1日起實施“開四停四”之後,7月5日0點至12點,全市電子警察設備監測到違反《通告》的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共有3萬多輛。半天時間就達到這樣的數據,可見非常多的司機朋友還沒意識到這種違法。
所以,還有什麼要補充的,歡迎大家在評論區留言、多多探討探討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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