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如果十幾年的人事檔案被人社部門弄丟了,且需個人想辦法解決,最終責任該如何認定?

獨凱伊106955891


人事檔案是記錄一個人主要經歷、政治面貌、品德作風等個人情況的文件材料,起著憑證、依據和參考的作用,在個人轉正定級、職稱申報、辦理養老保險以及開具考研等相關證明時,都需要使用檔案。人事檔案是不能由個人保管的。大學畢業生的檔案,都是由學校通過郵寄的方式,不經本人,直接寄送到用人單位或者原籍地人社局、人才中心、人才市場等檔案管理部門。體制內一般人員和工人檔案,由人事局管理,副科級以上幹部檔案,由組織部門管理。企業檔案由相應的人資部門管理,或者委託人才中心管理。

在個人檔案出現缺失,或者遺失時,其主要責任在檔案管理部門,也應由其負責補全。個人有義務在人事檔案管理部門補全個人檔案時,承擔協助工作。如果個人人事檔案出現缺失,可以由人事檔案出具相關證明,用其它相關資料進行佐證。或者由個人進行補充,找原始來源重新彌補,或者找證人證言,以證明相關人事經歷,最後由人事部門進行確認。

其中,學籍檔案缺失的,可以到原學校進行補辦;戶口資料缺失的,可以到戶籍地派出所補辦;其他人事檔案缺失的,由工作過的單位出具信函證明,如果單位已經不存在的,由新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證明;長期文件和永久文件,可以到當地檔案局或者檔案館查找;其它專業檔案,比如社保、稅收、工商等,可以到相關部門補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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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看點:個人人事檔案缺失,由人事檔案管理部門負責補充完善,個人有義務配合。


職言管語


首先,弄丟人事檔案這件事都不希望發生,不管是當事人還是人社局,我覺得遇到這種事萬不可動氣,把問題的焦點首先放到尋找檔案線索或者下落,而不是追究責任,真相沒有大白之前,誰也推不開干係。

其次,我國的人事檔案轉遞制度相對來說比較完備。轉出單位時需要開行政介紹信、轉遞通知單等,接受單位需要開具商調函、提檔函等,簽字蓋章後機要通信或專人轉遞。所以仔細回憶一下檔案的轉遞過程,到底哪個環節可能出現問題。從最後一個接手單位查起,順藤摸瓜,應該會找到下落。

最後,如果實在找尋不到檔案下落,還可以像檔案管理部門申請丟失檔案補正,儘可能充實檔案材料,盡最大可能還原原始檔案。

俗話說和為貴,萬不得已的辦法下進行上訪或者行政訴訟,這個時候才是裁定責任的時機,維護自己的個人權益。

祝你好運!希望能幫到你。


小柒日記


因丟失檔案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補償。好在參保以後以繳費記錄為準,影響不大。參保以前有視同繳費年限的,可能要麻煩,這你必須要主張你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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