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玉鑫苑小區沿街商鋪的業主向我們欄目組反映
說他們的商業用電價格高的離譜
這究竟是怎麼回事呢?
根據沿街商鋪業主反映
自己跟隔壁商家一起用電
1000元的電費一個月就用完了
玉鑫苑東西兩個小區的沿街商鋪共有60家
一家剛開張的商鋪店主告訴記者
他們這邊每月的電費要比在其他地方多花好幾百塊錢
沿街商鋪:
正好多花一半,原先1塊錢,現在1.5元,原先一個月500元,現在成了750元,多交250元錢。
此外記者還發現
不同商鋪所交的電費價格也有所不同
從1.35元每度到1.5元每度不等
隨後
記者來到南徐村委
找到了村裡的電工
對方表示
變壓器是村裡的集體財產
他們跟租戶收取的電費是每度電1塊錢
南徐村委電工:
我們就是收承包商的1塊錢1度,村裡跟供電所,合起費用來,加上稅加上損耗,接近1元錢,所以我們收承包商就是一元錢,(業主說把錢交到我們這裡是這麼回事嗎?)這是總承包商的事情,是四座樓的承包商的事情,房子是一座樓一座樓往外租的,不是一個一個門口往外面租的。
南徐村村兩委工作人員拿出相關單據
說他們村的沿街房租給了四個租戶
沿街商鋪的電費由四個租戶來收取
於是
記者又聯繫到了其中的兩個租戶
程先生:
我們現在就是一棟樓一個總表,我們連損耗,公共用電,就是樓道外的公共用電,廁所用電,再就是物業人員的,都全部包括在裡面。
潘先生:
咱這邊這麼多門頭,咱自己安裝的電錶,都有電損,再一個咱僱著人每月抄著表,咱的給人發工資,這個物業一年就得三萬塊錢,都得需要從這個錢裡面出,實際上收這些錢俺還虧著。
這兩位租戶告訴記者
這個價格並不是單純的電費
而是包含了物業費在內
所以價格偏高
那一般的商業用電到底是按照什麼標準執行呢
記者也諮詢了市發改局價格科的工作人員
市發改局價格科工作人員:
商業用電,就是執行一般工商業用電,尖峰階段1.13元,高峰階段1.014元, 平段 0.6773元,沿街樓一般就是執行峰段,尖峰段、高峰段比較多,平段一部分。
既然對於電費收取有明確的規定
那物業費和電費能否混為一談合併收取呢
記者又諮詢了市場監管局的工作人員
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
上週四,去村委已經跟這幾個戶說了,他們已經承諾,把電費價格降到1.014元每度以下,這樣就符合國家的規定,管理方面的費用可以另外跟業主約定,或者是以物業費,或者是上漲房租的形式來收取,不能加在電價裡。
這電費價格都有明確的規定
可不是隨意就能定價收費的
小新也希望沿街商戶的電費價格能儘快恢復正常
共同維護好正常的供用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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