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gman莘蒂
1、“有其他證據佐證並以合法手段取得的、無疑點的視聽資料或者與視聽資料核對無誤的複製件,對方當事人提出異議但沒有足以反駁的相反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確認其證明效力”。
2、據此,錄音資料沒有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沒有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即可作為證據使用。
3、具體而言,以下三種私自錄音,有可能作為證據被採信: 1.一方當事人偷錄,對方當事人雖不同意,但無其他利害關係人在場並證實私錄過程真實的,可以作為證據; 2.被錄音者雖不知道秘密錄製,但結束後知悉並表示同意的,可以作為證據予以採信;3.錄音資料經過鑑定證實未經剪輯、拼湊、篡改和臆造,並有其他相關證據相印證的,可以認定其效力。
拓展資料
第七十條 一方當事人提出的下列證據,對方當事人提出異議但沒有足以反駁的相反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確認其證明力:
(一)書證原件或者與書證原件核對無誤的複印件、照片、副本、節錄本;
(二)物證原物或者與物證原物核對無誤的複製件、照片、錄像資料等;
(三)有其他證據佐證並以合法手段取得的、無疑點的視聽資料或者與視聽資料核對無誤的複製件;
(四)一方當事人申請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製作的對物證或者現場的勘驗筆錄。
參考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5787443256
錄音證據對方不承認,不用反駁。
這個涉及到訴訟的專業知識問題。錄音證據對方不承認,就涉及到錄音證據的真實性問題。如果對方對錄音裡面的主體都不認可,那麼作為錄音提供這一方應當申請法院對錄音進行鑑定,以確定錄音主體無誤。這是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要求作出的。
誰主張誰舉證,就是你要主張這個錄音是你和對方之間談話錄下的,那麼你就要證明談話方是對方,現在對方不承認,你只有藉助鑑定機構的力量,來支持自己的主張!
刑案辯護人
看這個問題就知道你中TVB的毒太深了。
在我們的法庭上你需要做的絕對不是把對方駁倒,你也駁不倒,要是你真的能說服對方來法庭幹啥啊。
你唯一要做的事是說服法官,所以你要完成法官交給你的舉證責任,說清楚你要講的道理,並讓書記員記錄在筆錄之中。
對方不承認是對方的權利,關鍵證據他也不會承認,要不坐法庭上幹啥 。
法官如果質疑錄音的真實性會詢問你是否申請鑑定。你做選擇就可以。
這就是專業律師與業餘訟棍的區別。
一個逞口舌之快的律師決不是個好律師,好律師只打官司,不表演。
奉天律師官司通
可以向法院要求對聲音進行鑑定。
潘龍江悔恨寫紅塵情歌
他承不承認沒關係,主要是要法官相信你
Life是個問題
你提供的錄音證據,需要提供原始載體!即當時用來錄音的器材,當庭播放!
對方不承認沒有用,因為這是物證原物!對方有異議的,需要提供反駁證據,比如,鑑定結論以證明這是合成錄音或冒充身份!
一般不會否認真實性,只會否認關聯性,或否認合法性,即語境真實意思表達與你主張的不符,或說非法取證。
局部天晴
可以把證據提交給法院,由法院判奪證據的可靠性。如果只有錄音證據、沒有其他證據佐證錄音內容的屬於孤證,且錄音證據效力較其他證據低,對方不承認時,只能由法院根據錄音的真實程度、結合案件具體情況判斷是否採納錄音證據了,有一定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