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有人說有些人覺得只要結婚證還在,而且沒離婚的話,原配和丈夫就是夫妻,對此你怎麼看?

卡林潔潔


已登記結婚,未辦理協議離婚或未判決離婚的,可不就是夫妻嗎?

難道不對?

是想說沒有愛的婚姻是不道德的?

不道德,可合法呀。

即便真沒愛,可是還有愛以外的東西。

婚姻很多時候不是愛,是相互糾纏不清的利益、責任、負擔……

沒有了愛,不表示婚姻就已經死了。

明智的人,別和婚姻中的人攪和不清。

就這樣。


吉的人自有天相


確實如此,只要結婚證還在,原配和男人就依然是法律意義上的夫妻關係。

以前我有個女同事,鬼使神差地和她的領導相愛了,她屬於愛得驚天動地的那種,不僅不再避會領導的親朋好友,甚至公開去挑釁領導的老婆。



女同事說,領導跟他老婆當初就是媒妁之言的那種,為了結婚而結婚,婚後發現根本沒感情,但是隨著領導的事業越來越成功,他老婆知道他能掙錢,就要死要活也不離婚,他老婆都明說了,只要你不把人給我領家裡來,在外面你愛怎麼折騰就怎麼折騰。

女同事又說,領導對她可是真的好,一點小委屈都不上她受,領導每次出門都會給她帶禮物,但從來都不會給他老婆買任何東西,這種如父如兄的感覺正是她這些年來所一直尋找的。結婚證不就是一張紙嘛,能說明什麼呢?兩個人之間有愛就夠了,就像領導他老婆,空守著一張紙有什麼用?



後來女同事懷孕了,就一哭二鬧三上吊地跟領導作,她不斷地提要求,要麼娶她,要麼給她買房子,領導最後也被她折騰煩了,到處躲著她。最後,不知道怎麼弄的,女同事就流產了,她對失去孩子這個事非常的傷心,領導卻舒了一口氣。

聽說女同事結婚後就離開了那家公司,領導呢,退休後就在家裡含飴弄孫,經常和老伴一起去超市購物,兩個人有說有笑的,恩愛得很。



所以,千萬不要小看了那一紙結婚證書,沒有它,你的愛情再轟轟烈烈、再五彩斑斕,都只是難登大雅之堂的婚外扯淡。有了它,兩個人就是一根繩上的螞蚱,共進退,同榮辱。說白了,假如那個男人突然就死了,他所有的財產跟你半毛關係都沒有。沒事的時候,你以為你是他的全部,真正有事的時候,簽字也輪不到你的。還是醒醒吧!


桃小毛


無論任何時候,只要有結婚證,就是法律上的夫妻。

我的表妹,當時年紀小,不懂這些,後悔無窮,至今自己帶著孩子過。

那時我表妹剛剛大學畢業,去一家公司做文員,因為和領導接觸時間長,被領導的氣質和才華吸引,領導也被表妹的溫柔和美貌征服。

於是,領導總是找機會照顧她,給她額外的獎勵,戴她出去旅遊。

漸漸地,表妹很依賴這個領導,領導對錶妹也很體貼。

沒有不透風的牆,領導的妻子來公司鬧,指著表妹說是狐狸精,還破口大罵,把茶水潑了表妹一臉。

表妹羞愧之下從公司辭職,準備到別的單位找工作。那個領導追過去,苦苦勸慰,說除了和妻子有張結婚證,和她之間什麼都沒有,全部的愛都會給表妹,還說,那張紙有啥用?我整個人都是你的!

並且發誓,有時間儘量來表妹這,還給表妹一張10萬元的卡表決心。

表妹也就信了,繼續和他交往,住在一起。

不久,表妹懷孕,問這個孩子要不要,男人說這事咱們愛的結晶,怎麼不要?等孩子滿一週歲,我給你們孃家一棟大房子!

孩子生下來,是個男孩,男人很是歡喜,給表妹請了月嫂,男人天天往表妹這兒跑。

表妹沉浸在幸福中。

我們都勸表妹趕緊讓男人離婚,表妹說,他離和不離都一樣,反正天天往我這兒跑,聽說他老婆中風了,也不可能往我這開鬧了。

孩子快六個月的時候,出事了,男人花心,被他妻子的弟弟暴打,失手把男人推下了山頂,男人死了,妻弟判刑。

男人的公司,歸到妻子名下,妻子賣了。

我表妹,什麼也沒有得到,也沒有去要,到現在還帶著孩子自己生活。

所以說,​結婚證,那張紙,很重要。





阿竹讀書


如果說雙方還沒有離婚,結婚證還在,確實在法律方面來說雙方還是夫妻。這話說的沒錯,不過法律同樣也規定,如果雙方感情已經破裂,分居超過兩年,並且一方已經起訴,那麼一方不同意也是枉然,應該是可以判決離婚的。

對於離婚來說,存在的原因也是各式各樣,而在當今來說,離婚率也是持續在漲,致使許多家庭破裂,而在這些離婚中,絕大多數離婚的因素都是一方出軌而造成婚姻走到了盡頭。

筆者一個朋友結婚後妻子出軌,但是當朋友提出離婚後妻子不同意離婚,一直找不到妻子來離婚,朋友起訴後法院傳喚可是依舊不見妻子來,等了兩年法院判決雙方才自動離婚。

而這種現象來說,也是普遍存在的現象,而在這種出軌婚姻中出現了更多的重婚現象,這已經違反了法律。對於造成重婚事實婚姻的,應該嚴格按照法律規定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夫妻之間已經沒有了感情,並且徹底破裂,但沒有取得離婚證,那還是夫妻,法律規定自然也不能再結婚,需要辦理離婚證。


珞珈社


問題問得很莫名其妙 就好像我問你 別人都說過年就是春節 你怎麼看...

揣測一下提問人的情況 女小三 跟某已婚男在一起 很有可能同居很久 自認為得了人家的心 可是人家就是不願跟原配離婚 (不要說離不了 真心想離 怎麼都能離) 此女就去找原配攤牌 你老公不愛你了 吧啦吧啦 原配也不弱 只要沒離婚就還是夫妻 小三覺得原配不可理喻於是通過提問來找認同感

這到底是道德的淪喪 還是人性的缺失 為什麼這年頭小三都敢標榜正義了 又或者是某個無聊的人編出來的傻問題


lizzy1326


深圳婚姻與財富律師根據多年的法律實踐經驗來直接解答這個問題:

如果只是從法律的角度看,只要夫妻雙方的結婚證還在,沒有辦理離婚手續,那麼原配妻子和丈夫當然是夫妻關係。他們之間的婚姻和財產關係是受到法律保護的。

但在實際當中,往往會有這種誤區。有的人認為只是辦理了擺酒這些手續,就是夫妻關係,在某些地方會有這些習俗,但僅僅是擺酒,沒有辦理結婚證,那麼在法律上還不是夫妻關係。

希望我的解答對你有所幫助。

瞭解更多法律風險防範知識,化解矛盾和風險,歡迎點擊關注 “深圳婚姻與財富律師”。



深圳婚姻與財富律師


是的,只要有結婚證,二人沒離婚,就叫夫妻。但是如果這樣的夫妻,已無感情,且不再共同生活,即名存實亡,又有何意義呢?題主提出此題何意呢?是想維持名存實亡的夫妻呢?還是以為只要夫妻名存實亡了,不會影響自己另覓新歡。我的看法,只有名、實相符的合法夫妻,才會真正受到法律保護。為什麼這麼說呢,先談名存實亡的夫妻有保護嗎?其實名存實亡的夫妻,只有空殼已無內容,有的人指望至少對方的財產是共同的呢,錯,如果夫妻早無感情,對方會把財產處理得一乾二淨,還不如好來好散,至少自己不會一無所有。再談夫妻已名存實亡了,自已可以另覓新歡了,或是第三者以為和夫妻關係名存實亡的另一方共同生活很安全也是錯誤的。因為這種情況在法律上叫重婚,其結果,重婚無效還要受到重婚罪的刑事處罰。國家只保護一夫一妻制。所以說如果夫妻二人有名無實,該離婚就離婚,不要異想天開,此外第三者絕不要介入有夫有妻之家。當然有一種名存實亡的夫妻,為了子女,雙方都不想新的生活,甘願堅守家庭,甘願剩餘的日子孤獨至老,另當別說。


依山傍水758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凡是去民政部門,覆行過結婚登記手續的,都是法律上認可的合法夫妻。

如果要脫離這個關係,必須走法律順序,只要有正當理由,可以向司法部門提起訴訟,經法律判決才能離婚。

但是在現在生活中,很多男女青年對這問題,由於法律知識談薄,認為僅僅只是一張紙,只要雙方感情好,以舊習俗舉辦一場婚禮,擺幾桌酒,有的就隨便同居在一起,就算結婚,他/她們感到一切無所謂。

此類人群位數很多,此類婚姻不受法律保護。

有好多這樣的人,同居在一起短者2一3年,長的5一10年,為玩弄女性者大開方便之門,玩夠玩膩了把女人一腳甩了。

他用同樣方式方法,男人逍遙自在又去尋找新的女人,償新鮮換口味去了。

男人無所謂,女人把一生中最美好的青春耗盡,淨身離開什麼都有得不到,吃虧倒黴的是女人,不要小看一張紙意義非常重大,希望引起足夠重視,萬萬別小看一張紙。





靠山4


沒有問題,只要一天不離婚,一天就是屬於法律規定的夫妻。

當然如果感情已經破裂,甚至已經分居多年,除了這個證書,別的啥都沒的兩個人,這種當事人的自我感覺可能跟單身沒什麼區別,單身這種依然是夫妻,只能說這種婚姻名存實亡了,因此只要結婚證還在,夫妻關係自然也就還在。

所以,在此也為大家科普,如果存在我前面說到的情況,你是不能隨意再去婚娶的,這樣極有可能構成重婚罪,雖然說重婚罪是自訴類刑事犯罪,但是本人在現實生活中還的確發現未再婚娶一方利用再婚娶一方重婚的這個事情進行金錢上的要求,所以一定要注意了,一道手續很關鍵。,

而這種情況下,要麼聯繫到對方協議離婚,解除婚姻關係,要麼起訴離婚解除婚姻關係,切不可不以為然犯了大錯。


王康律師


不是有些人,而是絕大多數人都這麼認為。不然呢?

結婚證還在,沒有離婚,不是夫妻是什麼,非法同居嗎?戀人嗎?

在法律上,妥妥的是夫妻。結婚證,也許你以為就是一張紙,這張紙可不一般啊!這是一張有法律意義的契約,或者合同,只要有這張紙在,兩個人的關係就有法律保護。互相就是配偶關係,其他任何人插足在內,就是非法的,不但法律沒有任何保護,在道德上也要被人唾棄。

你再說“他們已經沒有感情了”,沒有用,他們就是夫妻。哪怕一百年都沒有夫妻生活,沒有經濟聯繫,都沒有見面,他們也是法律意義上的夫妻,也受法律保護,永遠如此。

我看了別人的回答,有人說這是小三的提問,有道理,因為正常人不會有這個問題。如果說“沒感情了就不是夫妻”,那是扯。有結婚證的沒離婚的就是夫妻,誰再和誰好,沒結婚證也不是夫妻。

當然,從現實意義上,兩個人的感情上看,可能已經分開了。特別是婚姻中的人和別人已經有孩子的那種,在系統關係中,他們的婚姻已經沒了,可是現實永遠認法律,認結婚證。

當然,你愛上了有婚姻的人,從感情上也許無法抗拒,從現實理智上說,這是很難走很難走的一條路。無情的現實,會把你們那點脆弱的愛情迅速消磨乾淨。結婚了不是不能離婚,人的感情也不是不允許變化。一個真正愛你的人,會負起雙方的責任,把原來的婚姻安排好,再和你結婚,給你法律上的安全感。這可比一個單身人尋找愛情難太多,對雙方都是很難走的路。

大家覺得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