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軍艦撞擊是否可以視為開戰?

李秋橙


軍艦撞擊戰術,是非戰爭狀態下對敵方入侵艦艇的驅逐方式。當然這也是在一系列溫和警告手段之後採取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很多國家的海岸警衛隊和海警力量裝備的艦艇,都在船首和艦艇兩側附加了撞擊和防撞設施。

撞擊警告戰術,看起來是一種“魚死網破”的對抗,但實際上卻是避免海上突發矛盾升級升級的有效步驟。是在不開火的前提下,體現了一個國家海軍維護權益的意志。以這種看似“危險”的方式警告提醒入侵國海軍艦艇失去並“知難而退”。

不過海上撞擊戰術,在力量懸殊的雙方之間發生,那麼結果可能就不同了。強勢的一方很可能以此為藉口開火甚至擊沉弱勢方的艦艇。這就是為什麼海上對抗要講究“勢均力敵”原則。在大國尤其是霸權國家眼裡國際法是可以根據自身需求予以解釋的。

冷戰至今,美國與蘇俄海軍的空中/海上對抗時有發生,而且釀成了很多事故,但沒有一次引發戰爭衝突。因為雙方誰都不敢“因小失大”。中國~遼寧號航母首次到南~海執行遠海演訓時,美國巡洋艦試圖冒險穿插航母編隊,我海軍坦克登陸艦果斷採取撞擊戰術將其逼退。事後,美方解除了兩名巡洋艦指揮官的職務。


高峰軍事觀察


軍艦對撞並不意味著雙方要發生戰爭,但是卻代表著一種憤怒。昨天(10月2日)美國媒體公佈在9月30日阿利伯克級導彈驅逐艦“迪凱特”號在闖入他國其12海里領海範圍之內,被該國導彈驅逐艦進行了近距離攔截。並且該報道,最近兩艦距離僅45碼(約41米),這幾乎就要相撞了。這件事幾乎快接近刷屏了。

對於軍艦相撞事件算不算開戰這個問題,我們嘮叨幾句。嚴格意義上來說並不算開火,更不算戰爭,只算是被侵犯的一方表達憤怒的表現。畢竟在非戰爭時期,無論是哪一國都不可能輕言戰爭。但是為了捍衛國家領海主權,那麼自然要驅逐那些擅自闖入12海里領海的外國軍艦。




而一般採用的方法,都警告驅離,通常在再三警告不聽的情況下,一般各國都要進行攔截。而撞擊也是一種攔截的方式,不過這種方式就是相對危險的方式了。畢竟高速航行的軍艦,相撞肯定會造成不同程度的破損,在這樣的情況下,一般都會噸位大的佔據的優勢多一些。



而發生在30日的情況是該國導彈驅逐艦隻有6500噸,而對方的則是9000噸的阿利伯克級。但是該國驅逐艦並沒有畏懼對方軍艦的噸位,勇敢的攔截對方的無理行徑。對於闖入該國12海里的美國軍艦進行驅離,而在45碼的距離上稍微一點就會相撞。


而美方經常以所謂的“航行自由”闖入他國領海,而其口口聲聲的就依據所謂的《聯合國海洋公約》這一國際法,然而美國並不是簽約國。感覺好笑吧,這就是美國的霸權,世界上的法律,能為美國所用,那就利用,不能用那就拋棄。下面圖片是相關公約內容部分。




但是對於一個國家的主權,各國都有不同的維護方式,世界各國都是普遍按照規定的12海里領海基線為基準的。所謂的“無害通過”“和航行自由”完全是兩回事,美方恰恰就是打模糊戰略,意圖通過這樣的行為,為自己無端冒犯他國做法理掩護。


本文圖片來源於網絡,

所以對於美方這樣的無理行徑任何國家都要堅決反對,並且任何國家的軍艦也是堅決捍衛自己國家的海洋領土權益。不會讓美方這樣肆無忌憚的亂闖他國領海基線,更不會讓國家主權任意踐踏。我們也要為我們國家的海軍官兵們的英勇點贊!!!


淡然小司


軍艦撞擊如果是在冷兵器時代的話,這已經算是兩國開戰了。

在古希臘和迦太基帝國時代,兩國的海軍就是用這種方式在地中海里進行交戰。

但是由於後來人們把火炮和導彈裝上了軍艦,這種撞擊方式就由此變成了驅趕形式。


首先說軍艦撞擊的緣由是來自於兩國非常不友好的敵對關係所致,比如說上世紀的美蘇兩國。

其中在一九八八年由於美國的軍艦在黑海里圍著蘇聯的領海打擦邊球,蘇聯軍艦在警告無效的情況之下,在突然間猛然加大馬力撞向美國的阿力伯克級導彈驅逐艦,給猝不及防的美國軍艦以重創。

在一個國家領海、領空、領土的邊緣進行挑釁打擦邊球,一般來說都是這樣進行處理。

如果是在海上的話,就如蘇聯的勇敢號撞擊美國的軍艦一樣處理。

如果是在空中呢,同樣的也是在一九八八年,北約的一架偵察機也是在圍著蘇聯的領空在打擦邊球,蘇聯飛行員當時駕駛的戰機正好是性能優越的蘇27,在警告無效的情況之下,也是依然加速從北約偵察機的下方快速掠過,用它那高高的垂直尾翼劃破了北約偵察機的機腹,來了一個破膛開肚。

如果是在陸地上也出現了邊界摩擦事件,一般來說雙方的士兵先是開口指斥謾罵,再發展到相互徒手廝打,再然後是雙方的士兵用棍棒進行互毆。



但有一個前提,這個前提就是在空中你不能進行導彈發射或者開炮,在海上你也不能進行導彈發射或者開炮。

而在陸地上,雙方的士兵雖然都揹著槍,但不能進行開槍射擊,並且為了預防事態的發展和惡化,士兵的槍中應該是禁止裝彈的。

如果是有一方在開槍、開炮甚至發射了導彈,那性質就變了。

這意味著一是武裝衝突開始升級,二是意味著有可能會進入戰爭狀態。

這是雙方誰也不願意看到的事情!

但所有的事情也並非一概如此,所有上述的一切行動是有一個前提的。

這個前提就是挑釁的一方只能圍著領海、領空和領土進行打擦邊球,你一定不能深入到對方的領海、領空和領土的邊界。

否則一旦進入,那就是格殺勿論!

這其中有幾件事例可以說明問題:第一是一九八三年一架韓國的民航客機從美國的阿拉斯加起飛前往漢城,在途中嚴重偏航誤入了蘇聯的勘察加半島的上空,被蘇聯擊落。

第二是在日本和蘇聯的北方四島地區,有不少的日本漁船或者貨船在進入蘇聯劃定的禁線之後,都被前蘇聯或者現在的俄羅斯當場擊沉。

第三是如果一個國家的軍人非法持槍進入他國土地,該國軍隊有權將其擊斃。


美國海軍是世界上圍著它國領海打擦邊球次數最多的國家,如果是一九八八年的 美國軍艦不是圍著蘇聯的領海邊緣行走,而是直接深入蘇聯領海之內,那蘇聯海軍艦隊就不是僅僅撞擊的問題了,而是會直接開炮擊沉。

而且這還不能算是宣戰,是擊沉非法的入侵者。


東方評史


直接開炮才叫開戰呢!軍艦撞擊是嚴重警告。但不可否認是最接近於開戰的一種警告。


之所以說這種警告卻是最接近於開戰狀態的,是因為如果撞了之後你還不走,那下一步就可能動槍動炮了。比如9月30日美國凱迪特號驅逐艦進入我南沙12海里區域搞所謂的“航行自由”,被我蘭州艦警告之後,美艦繼續“航行自由”,我蘭州艦直接迎頭衝擊,美凱迪特號驅逐艦隻能躲開,隨後撤離。

事後美國方面指責我方行動“危險而不負責任”。知道危險就好,但是下次再來還是自負責任的。

軍艦撞擊雖然看起來火藥味十足,但是卻是避免兩國之間陷入戰爭的絕妙辦法。反正口頭警告無用,為此爆發戰爭也不明智,那就只有一頭撞上去——你躲開就好,不躲開?船體受損事小,國威受損事大,而且還是在別人地界上被撞的,那種感受類似於流氓去撩人家媳婦被人揍了一頓,說戀愛自由誰買你賬?只能打落牙齒和血吞。

英雄艦——蘭州號導彈驅逐艦(052C型)。

其實美國就是這樣不長記性的國家。全世界絕大部分都接受12海里的領海範圍,就他家認同3海里,意思就是他把航母開到人家門口3海里的地方都應該被允許。所以頻繁把軍艦開到別人領海搞他的“自由航行”。遇到些軟柿子,去了也就去了。遇到些硬茬,被撞也只能白搭。在前蘇聯和俄羅斯的領海,美軍艦被俄軍艦迎頭撞擊的事件不勝枚舉。不多說,但是這次事件,讓美國又遇到了一個硬茬,就是我們。


丹東艦。滿載排水量1900噸。航速25節。

其實,這並不是我海軍對美軍艦採取撞擊行動的首次。2015年5月,美國一艘濱海戰鬥艦駛入我領海內,我丹東艦(053H型護衛艦)奉命驅離,警告無效後,我丹東艦朝著美艦直接加速衝擊,美艦見狀趕緊發出“誤入”信號後轉身駛離。

在國家利益面前,任他何方強敵來犯,都應強硬反擊。


獨釣寒江


一國軍艦用“撞擊”的方法驅離侵入本國領海、領水內的他國軍艦,是一種宣誓本國主權的非戰鬥行為。其目的並不是要將對方撞沉,更不是向對方“宣戰”。而是通過逼近和切入航道的方式,讓對方知難而退。在實際操作中,“撞擊”不是目的,反而恰恰需要己方軍艦的高超操艦技巧,既能讓對方感受到威懾,又能避免真正的碰撞。一旦真正發生碰撞,可能會造成如人員傷亡,艦上武器爆炸、艦艇失火等,因而引發一些雙方難以預料、難以控制的連鎖反應,導致軍事和外交上的危機。而這往往是前方指戰員所不希望看到的。所以,用“近身驅離”“撞擊”的方法,實際上非常考驗指戰員的臨機應變能力和全體艦員的專業素質。

冷戰中,蘇聯黑海艦隊驅逐艦對美國巡洋艦的撞擊是一個例子。這一事件中雖然發生了撞擊,但是由於蘇軍艦長指揮得當,兩艦都未造成嚴重損失。


萊茵的黃金


軍艦撞擊屬於一種“有限度衝突”,一般不被視為開戰。

實際上,國際法上關於戰爭狀態,除了“宣戰”即一方或者雙方公然聲稱已經與對方開戰外,並沒有其他的行為作為開戰的充分條件。

通常當交戰一方或雙方宣戰(或宣佈戰爭狀態),或一方使用武力而他方確認為戰爭行為時,戰爭狀態即開始存在。

換言之,只要雙方都不說,那就不算開戰。

所以,日本鬼子都入侵咱們八年多了,全面抗戰都爆發四年多了,常工還能堅持到珍珠港事件爆發後才正式跟鬼子宣戰……按照這宣稱,1937年-1941年中日打了10多場大會戰,雙方死了一百多萬軍隊,都算是“武裝衝突”而不是戰爭……

而在一些蓄意挑起戰爭的勢力來說,無中生有都能編出藉口來……

當然常工這種隱忍功也是極端例子。多數情況下,國際上將一方的武裝力量蓄意向對方武裝力量發動攻擊視為宣戰。再說一遍,這不是嚴格的法律規定,只是慣例。

所以,如果一方的士兵、戰車、飛機向對方射擊,是大概率會被視為武裝進攻,而由對方確認為戰爭的。

“擦槍走火”的情況則要複雜一些。比如放了一槍沒有命中。這時候會不會隨之爆發戰爭,完全看雙方心態和蓄謀。

而在不使用火器的情況下,雙方進行其他的衝突,如謾罵、推攘、投擲石塊乃至拳打腳踢等,在一般的概念中,不視作挑起戰爭。當然,如果對方想宣戰,這也可以作為一個藉口。

相應來說,單純的撞擊——無論是人對人撞個滿懷,撞個跟頭,或是車輛對軍艦的撞擊,在挑起戰爭的程度上是更輕的。畢竟可以指為意外事故。

尤其的,如果是大船撞小船,有可能被視為攻擊,因為這結果可能是小船被撞沉,造成大量人員傷亡。相應的,小船主動撞擊大船,或者對等的船隻撞擊,程度更輕。因為等於我並未佔你的便宜,我就是向你宣告一種姿態。

回到題主舉的“我艦奉命撞擊你艦”例子,是在1988年2月12日,時值冷戰後期,美國巡洋艦“約克城”號和驅逐艦“卡隆”號進入黑海的蘇聯領海,宣示“自由航行權力”。蘇聯派遣護衛艦“無私”號和SKR-6號前往驅逐。

“無私”號只有“約克城”號排水量的1/3,SKR-6號只有“卡隆”號的1/4。雙方多次進行了對話。9時45分“無私”號要求“約克城”轉向,未得到答覆。之後9時56分,“無私”號發出警告:“我艦將衝要擊你艦”(ourship is going to strike on yours)。但美艦依然不予理睬。此後雙方又是多次無線電對罵。10時56分,“無私”號發出警告:“蘇聯艦隻受命阻止對領海的侵略,作為極端手段,我艦之一將衝擊你艦”(Sovietships have orders to prevent violation of territorial waters, extreme measureis to strike your ship with one of ours)。

11時2分,SKR-6撞上了“卡隆”號左舷第466號肋骨處(距艦尾約60英尺),前者部門舷牆支柱被撞彎,後者艦體外表稍微擦傷,油漆被蹭掉,兩艦都沒有職員傷亡。“無私”號撞擊“約克城”號左舷,導致後者艦尾“魚叉”導彈發射架等部位受傷無法使用,“無私”號右錨丟失,兩艦也無人員傷亡。

可見,蘇聯方面兩艘較小的艦船,以較為高明的手段撞擊體型更大的美艦,造成一些損害,而沒有人員傷亡。可以說,還是比較有禮有節的,尺度也控制得很好。這和宣戰的差異還是很大的。實際上此次事件之後,雙方實現了某種默契,也算是通過小衝擊摸清對方底線。


巴山夜雨涮鍋


不會視為開戰,軍艦互相撞擊是一種非戰爭的對峙行為,也是一種有效的對付過界船艦的方式,東亞某國就曾經用這種方式在南東等方向的海域使用撞擊方式驅離過J和Y兩國的船艦,取得了很好效果。

美蘇軍艦撞擊。


歷史上著名的我艦奉命撞擊你艦發生在黑海上的美蘇兩國軍艦之間,當時一艘蘇聯海軍的1135型克里瓦克級護衛艦在黑海上對一艘美國海軍的提康德羅加級巡洋艦進行驅趕,無奈只能採取撞擊戰術終止對方的軍事行動。

珍貴歷史影像。


在東亞某國海軍航母戰鬥群第一次進入其南部某海域的時候,當時有一艘美國巡洋艦前來該區域,為了阻擋他,當時某國海軍一艘坦克登陸艦一下子橫在了美國巡洋艦的面前,阻擋了對方前進的航線,保障了戰鬥群的正常訓練。

被商船撞傷的伯克級驅逐艦。


所以採取撞擊這一手段是一種非戰爭的和平手段,主要用於在不想激化問題時,採用非交戰的手段來達到驅趕對方離開的目的,不過使用這一方式在顯示出強硬的同時,也需要注意保護好自己,最好用船頭撞對方船身,這樣才會把撞擊的力量傳遞到對方身上,防止自己的損壞。


海事先鋒


以我真誠真心,竭盡全力為您解惑。

在公海上航行,故意去撞擊,視為挑釁行為,還不至於到開戰的地步。

在領海12海里撞擊,屬於武力驅逐,也可以擊沉。


美國欺負小國的慣用伎倆而已。只是碰到了我國。直接撞擊回去。

美國海軍驅逐艦迪凱特(USS Decatur)於2018年9月30日上午8:30左右,在南薰島12海里範圍內與中國海軍驅逐艦發生“近距離接觸”。該網站還指出,中美兩艘驅逐艦一度僅相距45碼(約41米),此後迪凱特艦進行了機動以避免碰撞。10月2日,美國海軍方面又公佈了當時由美軍直升機拍攝的中美驅逐艦“體位”變化圖。並進一步指出,此次與美艦進行“友好交流”的是052C型導彈驅逐艦蘭州艦。就此,這條消息國外媒體也開始渲染:中美戰艦差點發生了撞擊。

就在中國10月1日國慶前一天,美軍又一次派遣阿利伯克級導彈驅逐艦“迪卡特”號進入中國南海,妄圖在國慶檔口給中國添堵。但是美軍沒想到的是,此次中國海軍一反常態,沒有派出常規執行此種驅離任務的054A型導彈驅逐艦,而是直接使用了052C型“蘭州”號導彈驅逐艦執行此次驅離任務。雖然052C型也只有滿載7000噸的排水量,距離美國阿利伯克級滿載9000多噸還有不小的差距,但中國此次派出主力驅逐艦出場,充分表明了我們的堅決捍衛主權的態度!

此次中國海軍驅離美軍軍艦的結果大家已經知道了,但是這中間還有一個小細節沒有公佈。近日,外媒又公佈了幾張當時美軍拍攝的2艦“飆車”照片,除了先前的一張外,被說明為相差不到41米外。從這次發佈的照片看,2艦最近距離可能遠遠不到41米,而只有45英尺,也就是13米!這個距離如果放到兩輛汽車之間,已經是非常大的間距了,但是放到7000噸和9000多噸排水量的兩艘驅逐艦之間,就可以認為是“毫釐之間”了。

當時052C“蘭州”號以高速切入美軍“迪卡特”號欲進入我國領海範圍的航線前,以此逼迫迪卡特號轉彎。這個操作不得不說中國海軍玩得很溜,平時應該是演練過,要不然以驅逐艦數千噸的體積,再加上高速行駛,稍微操作不當,就是兩艦重創的後果。而這種重創後果,遠不是美軍驅逐艦去年與貨船相撞的後果那麼“輕微”了。


以上為個人意見,僅供參考。以我真誠真心,竭盡全力為您解惑。希望能夠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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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戰意味著要履行宣戰程序,進行戰爭動員,一旦做出宣戰就意味著不達到戰略目的誓不罷休。軍艦相撞很顯然是達不到宣戰的程度。既然都選擇了碰撞剮蹭,而不是開火,當然不能算是開戰。這甚至連武裝衝突都算不上,只能算是一種尋釁事的威懾行為。

(羅斯福宣佈對日作戰)

一旦有他國船隻侵入領海,是要進行區別對待,如果是一般未經同意停靠民用船隻,往往是由海事執法機構或者海岸警衛部門負責驅逐,手法往往是喊話或者是發射水泡。如果是他國軍艦,那麼不但問題十分嚴重,而且必須由軍方負責交涉或者驅逐。經常的情況就是跟蹤、監視、喊話、驅離,如果遇到特別頑固而且拒絕離開的,就會發生對峙的局面。這時候就已經不是軍方能夠解決得了,必須外交部門插手進行交涉。

(水炮驅逐)

美國是《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主要提倡和推動者,然而這隻針對別人,其至今沒有加入公約。美國憑藉的強的大的海軍力量,一直在強調其所為的“航行自由和無害通過”。在這種經情況下往往根本不會理會他國所為的領海主權,《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在美國眼中跟廢紙沒有什麼兩樣。美經常會派遣軍艦到達一些爭議水域來捍衛其所為的“航行自由”,而實際上是進行情報蒐集和監視活動。

(美海軍雙航母編隊)

美國軍艦雖然橫行霸道,但是其軍艦最怕的一件事就是撞船,其實主要是艦長特別忌諱這種事。美海軍內部有專門規定,但凡發生船舶相撞事故,艦長都要被免職,儘管對方可能是故意的,但是海洋不比陸地,其有的是時間和區域進行提前規避。發生撞船事件只能證明艦長責任心不強,業務素質不高。所以美軍在他國船隻抵近,做出危險行為時往往都會強調對方的業務素質不夠專業。這是理解和觀念上的偏差和區別。然而1988年的美國海軍約克城號驅逐艦與蘇聯海軍無私號護衛艦發生碰撞,使得美國海軍對於前蘇聯和俄羅斯水域的“宣示”和“偵查”行為慎之又慎。因為俄國人根本可沒有那麼多道理可以講。這件事之後還被宣傳為所謂的“我艦奉命撞擊你艦。”這次並不是直接撞擊,只是輕微剮蹭了一下。由於噸位原因,無私號的並不佔優,損失稍大,但是蘇聯海軍想要的目的還是達到了。

(1988約克城號與無私號刮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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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姿


由國際法規定,如果想要對他國開戰的話。那麼必須是要進行宣戰的,一方或是雙方都做出了已經和對方開戰的行為外,其它並沒有什麼途徑是可以視為開戰的。當開始宣戰後就預示著不達到自己的戰略目標是不會停手的。軍艦撞擊無非是一種挑釁行為,只是選擇撞擊,並沒有開火,可見並不是真的想要開戰,只不過是一種挑事的乖張舉動。

但是如果要是有別國的船隻入侵本國的領海,那麼就要有不一樣的處理手段了。當他國的民用船隻進入本國領海,那麼一般採用的是對船隻進行喊話等行為,一般由海岸的執法局進行驅趕。

可是如果他國的軍艦進入我國領海,這個時候的問題就十分嚴重了,必須由軍方進行交涉。如果遇到拒不離開的情況,還要出動外交部對他國相應的負責人進行提問,讓他國軍艦離開我國領海。

美國經常打著航海自由的幌子,頻繁的進入有爭議區的領海,明著說要捍衛自己的航海權利,其實不過是為了蒐集情報,及時的監控各個地區的軍事力量和戰略佈局。根本不把聯合國的海洋公約放到眼裡,令各國人民痛恨不已。

不過美國艦長最怕的就是軍艦撞擊,美國部門規定不管是什麼原因導致軍艦撞擊,該艦的艦長都會被罷免。在1988年的時候,美國與蘇聯的軍艦發生了撞擊,對於蘇聯來說沒有那麼多的理由。抱著說要撞你就撞你的態度,把美國的軍艦給撞了。因為蘇聯的艦體體積並沒有美國的大,這次的碰撞損失也比美國大,可是蘇聯想要的結果已經達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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