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蘇享茂案件後,翟欣欣和蘇享茂家人現在的狀況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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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晚,程序員自殺事件出現最新進展,根據新京報報道,蘇享茂家屬起訴其前妻翟欣欣“財產糾紛”、“贈與合同無效”、“返還財產”等三個案件均獲法院立案。

也是在同一天,翟欣欣在自己的微博@半夏微瀾風 賬號上公佈了她與蘇享茂的婚姻細節,其中描寫蘇享茂有以下特點:

婚前:

兩人相親認識、蘇享茂37歲還單身、剛認識女方几天就給她買車、身患乙肝、他與家人很生疏,害怕在老家人面前露富、蘇腳踏兩隻船騎驢找馬、認為結婚要門當戶對、10年間相親了數百人、蘇享茂與前女友相處5年,當了解到她的經濟情況後便坦白不會跟前女友結婚、最終拋棄前女友;

婚後:

婚後蘇享茂每天無所事事、情緒波動很大、剛結婚就呵斥並毆打妻子(翟欣欣)、曾向翟欣欣寫承諾書、在夫妻生活上也有很多折磨翟欣欣的手段、經常對翟欣欣拳打腳踢、要求女方必須生兒子、服用各種抗抑鬱的,鎮靜類的藥、說蘇享茂曾跟翟欣欣道歉表示因為工作內容違法,壓力大才會對翟欣欣不好、蘇跟前女友的曖昧聊天要複合……

但令人意外的是,每次蘇享茂對翟欣欣不好之後,都道歉並獲得了翟欣欣的原諒。即使翟欣欣說“家裡的空氣充滿了恐怖,我大氣都不敢喘,不敢看他”。

翟欣欣用“人生若只如初見”開頭,以自己“每天以淚洗面,過著惶恐不安、東藏西躲、生不如死的日子!”結尾,比較詳細的描述了兩人的相識、戀愛與婚後生活。對於翟欣欣回應的全文內容,大家有興趣的可以去搜搜看。

不過文章中對於蘇享茂的諸多指控,因為蘇享茂的離世也無法得到雙方的質證,目前這些內容僅是翟欣欣單方面的描述。

相信隨著蘇享茂家屬對翟欣欣起訴案件的審理,事實也會更加的清晰。

真相只有一個,我們還是交給時間來揭秘吧!


CEO來信


翟欣欣沒了音信,但蘇享茂的家屬已經開始行動。

4月20日下午,WePhone創始人蘇享茂家屬正式向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遞交民事起訴書。起訴狀顯示,原告蘇享茂家屬請求判決被告翟欣欣歸還人民幣近千萬元,包括歸還《離婚協議書》中蘇享茂支付翟欣欣的660萬以及撤銷蘇享茂對翟欣欣的贈與。此外,蘇享茂家屬還提出重新分割兩人在海南的房產等訴訟請求。

2017年9月7日凌晨,37歲的蘇享茂從西二旗的家中跳樓自殺。臨終前,他在自己研發的產品WePhone上推送了一條“公司法人被毒妻翟某害死,WePhone即將停止運營”的消息。

蘇享茂去世後,家人朋友在其辦公室中發現一份關於蘇享茂和前妻翟欣欣從相識到離婚的詳細記錄。上面顯示,兩人於2017年3月30日通過婚戀網站世紀佳緣初次見面,隨後開始戀愛,並於同年6月6日領取結婚證,7月18日簽訂離婚協議。同時,他在遺書中稱,前妻以他有漏稅行為及WePhone或存在灰色運營對他進行威脅,並在離婚協議中索要現金1000萬元的補償費用及位於三亞的一處房產。

此前,據紅星新聞報道,有知情人士稱翟欣欣曾在2011年左右與自己同級的同學王志剛(化名)結過婚,但很快就分手了。然而,她和世紀佳緣網站均沒有披露這段短暫婚史。

該事件廣受關注,主要在於以下幾點方面:

一、翟欣欣是否存在騙婚與敲詐。對此,翟欣欣至今沒有正面回應。蘇享茂代理律師張起淮告訴每日人物,從去年事發到現在都沒能找到翟欣欣,她的家人也聯繫不到她。同時,對方相對複雜的背景和關係,也給此前的調查造成了一定困難。此次蘇享茂方向法院提交的材料有三個案由,分別圍繞離婚後財產糾紛、贈與合同無效、返還財物展開。目前尚未觸及刑事方面的內容,但張起淮律師表示,事實終究會得到呈現。而對於此次一經立案後勝訴的把握,張起淮認為幾率較大:“我們對於翟欣欣逼迫蘇享茂簽下《離婚協議書》有很強的證據。”

二、蘇享茂生前為什麼受威脅。根據蘇享茂遺書,翟欣欣以蘇有漏稅行為和WePhone存在灰色運營來威脅他簽下有鉅額賠償的離婚協議。這是否意味著,蘇享茂的公司確實存在漏稅和灰色運營。據澎湃新聞報道,蘇享茂去世後,當地的稅務機關已對其公司進行了相關的稽查,但未提出問題。

三、世紀佳緣網站可註冊虛假信息,是否該為蘇享茂之死擔責。翟欣欣在世紀佳緣網站上註冊的是虛假信息,也隱瞞了自己的婚史。這讓蘇享茂在未完全瞭解翟欣欣情況就與其步入婚姻殿堂。此次起訴,蘇享茂家屬還暫未將世紀佳緣列入被告。但張起淮律師在接受澎湃新聞採訪時稱;“這並不意味著不會追究他們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每日人物


大家好,4月24日,翟欣欣接受中青法制網釆訪時的申明句句謊言,她居然說逼迫要1000萬的離婚賠償不是事實,只是隨口說說!現將部分我弟弟蘇享茂整理的《事件經過》及與翟的微信聊天等公佈如下:




蘇享龍


現在,翟欣欣音訊全無。4月20日,蘇享茂家屬的代理律師張起淮向法院遞交了民事訴訟書,要求翟欣欣返還近千萬財產。張起淮告訴媒體,他一直試圖與翟欣欣取得聯繫,但至今沒能聯繫上,也曾多次去翟欣欣在北京的別墅,也未見蹤影。

不知等開庭時,翟欣欣是否會現身。值得注意的是,律師遞交的是民事訴訟狀,也就是說,此事還只限於民事糾紛範疇內。不過律師也說:“在法律上,無論是民事、行政還是刑事案件,只要能夠分清是非,明確責任,能夠取得證據,能夠依法追究相關法律後果,我們都會去做,不會輕易放棄。”

此次律師遞交了三個民事起訴狀,一個離婚財產糾紛案由和兩個贈與合同糾紛案由。簡而言之,無論婚前婚後蘇享茂送給翟欣欣的禮物,還是離婚後翟欣欣分得的財產,蘇家人都要求翟欣欣歸還。 事情引發關注始於蘇享茂的自殺。在自殺前,蘇享茂先後在自己的社交賬號以及自己開發運營的wephone上推送了被“前妻翟欣欣害死”的內容。自殺後的第二天,家人更是找到了蘇享茂記錄的與翟欣欣相識到離婚全過程的文件。

這份文件顯示,2017年3月30日,蘇享茂和翟欣欣通過婚戀網站初次見面,後確立戀愛關係,6月6日領結婚證,7月18日簽訂離婚協議。

蘇享茂還在文件中寫道,翟欣欣以他有漏稅行為和存在灰色運營兩點多次對他進行威脅,並在離婚協議中索要現金1000萬元的補償費用及位於三亞的一處房產。這也成了蘇家人要求翟欣欣返還財產的主要理由。一切都顯得迅速又詭異。翟欣欣似有“騙婚”之嫌,在網上,她也迅速被貼上了“壞女人”的標籤,至此也再未現身。

儘管缺少翟欣欣的說法,但從種種跡象來看,翟欣欣確有“騙婚”之實,甚至構成了“敲詐勒索罪”。如果翟欣欣無辜,為何又至今沉默?

更重要的是那份顯得太過霸道的《離婚協議書》。結婚僅有一月有餘,為何男方要無條件將三亞房產轉與女方,還要一次性補償1000萬元人民幣?

張起淮說,蘇享茂已在遺書中明確表示《離婚協議書》中的財產補償是“被逼無奈”,因此可認定協議中的相關條款是無效的。

至於,有何證據證明蘇享茂受到了翟欣欣的威脅,還未有公開報道。但張起淮說,目前所掌握的證據多達上千頁。


馬斯特切羅夫斯基


朝陽區人民法院真忙。寶馬案大戲尚未上演,蘇享茂家人又向翟欣欣宣戰。概因兩位男士,娶了不省事的女主。男怕入錯行女怕嫁錯郎這句古訓要改寫了,入錯行可以隨時改,娶錯了娘,輕則吃裡扒外花著你的錢養三哥,重則傾家蕩產魂飛命絕。

這裡要嘮叨點法律常識。

蘇享茂家人的訴求是要求翟欣欣歸還離婚協議書中蘇享茂支付戳欣欣的660萬元,撤銷蘇享茂對翟欣欣的贈予,重新分割兩人在海南的房產等。這其實是一個離婚後財產糾紛案件。天生的原告是蘇享茂。但蘇享茂已去世,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其近親屬可以提起訴訟。

下面再說這個案子成功的幾率。我和蘇享茂家人的代理律師觀點相同,這個案子打贏的幾率還是很高的。我國法律規定,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換言之就是,如果發現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內容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人民法院應當支持當事人的起訴。

翟欣欣對蘇享茂的脅迫,就目前來看,還是有據可證的。

翟欣欣處心積慮的騙婚斂財,很可能竹籃打水一場空。

出來混,總要還的。如果翟欣欣能夠踏著她前亡夫蘇享茂的屍體安享這一大筆財富,才叫沒有天理,也沒有法理。

坐等。


金粟


2017年9月, WePhone創始人蘇享茂自殺身亡,其留下遺書稱遭前妻索要1000萬元和房產,引發廣泛關注。4月20日下午,蘇享茂家屬及其代理律師來到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遞交民事起訴書。

據律師介紹,此次起訴共三個案由,分別是財產糾紛、贈與合同糾紛,以及要求翟欣欣返還財物。

翟欣欣律師:這一年來深陷輿論漩渦的人有王寶強之妻馬蓉,和他的前經紀人宋喆,以及蘇茂享的前妻翟欣欣。眾口鑠金,積毀銷骨。縱然是金剛不壞之身,也架不住輿論的三昧真火。網絡時代,他們就像是無處可逃的驚弓之鳥。

今天針對這個案件,我們不去討論蘇享茂是否曾經因涉嫌非法經營被拘留過或是涉嫌非法經營違法犯罪,也不去討論翟欣欣是否為專業騙婚或是存在逼死蘇享茂的行為。

因為以上事實我們缺乏相應的證據去進行一個深入的討論,所以我們單就二人結婚前蘇享茂對翟欣欣的贈與行為進行一個討論——已經履行的贈與合同還可以撤銷嗎?

首先,什麼是贈與合同呢?

贈與合同是指贈與人把自己的財產無償地送給受贈人,受贈人同意接受的合同。

那麼法律上來說,有可以撤銷的贈與合同嗎?

有的,我國《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也就是指,如果不涉及公益等領域,贈與人是可以撤銷贈與的——但是有一個前提,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這也就是傳說中的任意撤銷權。

那麼如果已經轉移了呢,結果我們被我們贈與的對象深深的傷害了呢,就沒法撤銷了嗎?

答案是否定的,我們還有一種救濟途徑——法定撤銷,

贈與合同的法定撤銷,是指在出現法律規定的可以撤銷的特定情形時,贈與人取得撤銷贈與合同的權利。

合同法第192條第1款規定:“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第193條第1款規定:“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的,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銷贈與。”

個人認為,蘇享茂律師的贈與合同撤銷請求應該就是依據的法定撤銷的內容,但這裡就需要看法院如何來認定蘇享茂前妻是否存在“嚴重侵害蘇享茂致死其死亡”這一行為了。

在法院判決未作出之前,我們不能僅僅憑藉雙方的片面之詞就隨意下結論。單從這一方面來看,僅僅憑藉一些微信聊天記錄,想證明這個事實,不樂觀,一起等待最後的結果吧。


律師說


經過這麼久的時間,蘇享茂的家人連同張起淮律師一起,將翟欣欣告上了法庭。之所以用了八個月時間來進行準備,據報道,是因為原本蘇享茂的父母被隱瞞了兒子的死訊,現在為了能將翟欣欣訴諸法庭,便需要蘇享茂的父母出庭當原告。另外,還涉及到材料證據的蒐集工作。

我們可以先來回顧一下事件的發生:

2017年9月7日,WePhone創始人蘇享茂從樓頂天台跳下,死前他在手機應用的下載首頁上,用程序語言寫下了“被‘毒妻’翟欣欣害死”。事發後,媒體報道翟欣欣涉嫌“騙婚”。


期間,媒體還傳出翟欣欣在蘇享茂之前也有過類似經歷的消息,引發社會關注。

近日,據澎湃新聞採訪報道,張起淮提到“被告方的背景和關係相對複雜,因此存在一些調查中的障礙”,但最終“只要能夠分清是非,明確責任,能夠取得證據,能夠依法追究相關法律後果,我們都會去做,不會輕易放棄”。

其次,張起淮指出:一,蘇享茂的公司未涉及到翟欣欣在欺詐恐嚇信息中披露的內容;二,離婚協議可能會無效;三,房產為婚前財產,有機會追回;四,特斯拉轎車也在追討範圍內。

同時,張起淮認為這次起訴可以讓我們看到婚姻法中還存在的法律缺陷。

由於保密原則,張起淮律師多次提到了證據保密問題,而翟欣欣方面的律師也發言暗指張起淮接受媒體採訪的行為違背了職業道德。

正義會遲來,但終究會到來,結果如何,我們拭目以待吧!


肥嘟嘟的小不理


去年翟欣欣逼死前夫的事情鬧得沸沸揚揚,人們皆稱她為現代潘金蓮:


不過,我來透露點最新消息:翟婊最近在微博上開了一個小號,厚顏無恥地宣稱:「有人為了名利往我身上潑髒水」。

這翟欣欣出了事情之後,大半年都躲著不見人,為什麼忽然冒出來了呢?

因為冤家上門找她要債了。


前兩天蘇享茂的家屬已經正式向法院起訴,要求翟金蓮返還騙取的蘇享茂的千萬資產,這下翟是徹底坐不出了,馬上跳出來張牙舞爪地辯解。

之前她的如意算盤打得很溜,騙蘇享茂簽了一份法律文書,想著這下是沒有後顧之憂了,人死了更好,一了百了,自己雖然留下一個罵名,但是不怕啊,畢竟錢到手了,罵就讓他罵去吧——反正人的忘性大,過一段時間,人們就會漸漸淡忘這件事。

但是她卻不會想到,輿論逐漸演化成風潮,正義會遲到,不會缺席——我相信蘇享茂的家人不會善罷甘休,如果他們就這麼放過翟婊,那蘇享茂的棺材板也會按不住的。

前兩天和一個律師朋友談起這件事情,律師朋友說:蘇家人完全有希望打贏官司。因為法律規定,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而翟欣欣逼死蘇享茂這個案子,完全符合條件,主要是看蘇家人的到底有沒有決心,和翟婊打一場持久戰。

相信大家都希望翟金蓮會受到應有的報應,無論是法律上的還是後期的命運上的,這樣的人一般結局都不會太好。

畢竟人在做,天在看。


堅持優質原創,向你分享我的經歷和見解。如果您喜歡我的答案,就請點贊和關注,並在評論區發表高見吧!


佩子臨


2018年4月20日,蘇享茂家屬到朝陽法院起訴翟欣欣,要求其返還千萬財產。2018年4月23日,翟欣欣代理律師易勝華髮聲明,認為蘇享茂家屬及其代理律師在接受媒體採訪時,發表了一些不符合事實的言論,有可能對司法機關獨立辦案造成干擾,建議主管部門監督執業律師在此案中的紀律。

我認為律師代理案件,應當依據案件事實和法律規定提出訴訟請求,勝訴在法庭。案件沒有開審,原告提交的證據還未經法庭質證,代理律師向社會公開宣稱被告如何既是對公眾知情權的不尊重,也是對法庭的不尊重。原告代理律師應當在法庭審理後,向社會公開經過質證並得到法庭採納的全部證據,讓社會各界包括法律專業人員評價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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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9方寸世界


翟欣欣正在試圖洗白自己。

4月24日,翟欣欣註冊了微博賬號“半夏微瀾風”,併發瞭如下一條長微博。

這條長微博寫得非常有水平,一定是受了高人指點。她手中有那麼多錢,想找一支優秀的公關團隊並不難。

長微博的一開始,說自己這段時間以來遭受了誣衊和謾罵,還有住處和電話被曝光,被人威脅和騷擾,生活在極度恐懼之中。翟欣欣在這裡塑造了一個楚楚可憐的受害者形象,以博取讀者的同情。

接著,翟欣欣說,有些事情她寧可自己承受這些不公平的指責和巨大的精神壓力也不說岀來,是基於對死者的尊重。看,一個雖然遭受冤屈但是忍辱負重的形象躍然紙上。如果不知道她之前做了什麼,簡直以為她有資格評選感動中國的人物呢。

然後翟欣欣表示了對罵她的網友以及蘇享茂家屬的同情,展示了自己的大度。

最後,翟欣欣暗示,有人(也就是媒體和自媒體)為了自己的利益在黑自己。所以自己要站出來發聲。

簡直太有水平了。

同一天,翟欣欣還接受了中青法制網的釆訪。

採訪稿中,翟欣欣前面表示,蘇享茂給自己錢和房產都是他自願的,是他對自己的補償,而蘇享茂自殺是因為事業遭遇瓶頸。後面又說蘇享茂自殺前為了報復自己,在網上傳播了自己的私人信息。這不是自相矛盾嗎?

其中最可笑的是翟欣欣稱自己向蘇享茂要1000萬隻是說說而已。

但是相信看過翟欣欣和蘇享茂微信聊天記錄的網友都能看出來她到底是不是說說而已。

反正這個女人的話我一個字都不信。

反正4月20日下午,蘇享茂家屬已經正式向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遞交民事起訴書。大家拭目以待吧,相信法律會有個公正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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