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8 離職別忘記領這幾筆錢,算一算可不少

找過工作的人都知道工作不難找,隨便打開一個招聘app都可以刷到很多工作,但是招聘市場魚龍混雜,很多公司標明的福利其實是個幌子,所以現在的離職現象很普遍。值得注意的是,用人單位是有《勞動法》制約著的,勞動者擁有許多合法權益,懂法的人會知道有些情況下的離職是有錢可以領的。

離職別忘記領這幾筆錢,算一算可不少

A.經濟補償金

如果是由於用人單位原因導致勞動合同解除的,離職時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比如因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決定不續約的;因用人單位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員工離職的;因用人單位未繳納社保員工離職的等等,這些情況下,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補償金的支付標準: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大於6個月小於1年的,按1年算,小於6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

離職別忘記領這幾筆錢,算一算可不少

B.經濟賠償金

公司非法解除勞動關係時,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賠償金。比如開除在孕期的女職工、在醫療期的職工等。

賠償金支付標準:以經濟補償金的2倍為標準支付。

C.失業金

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按照法定標準繳納了滿一年失業保險的、依法辦理了失業登記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這筆錢。

失業金領取的標準:根據失業前累計的失業保險繳納年限而定,具體按照當地標準,不能低於本市當年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離職別忘記領這幾筆錢,算一算可不少

大家瞭解了嗎?屬於我們的權益我們可以去爭取,不過在找工作時最好先對公司有個基本的瞭解,面試環節就可以發出自己的疑問,比如是否簽訂勞動合同、是否繳納社保、工作時間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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