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22 那些“爆改經濟適用房夫妻”的贊,是苟且的詩和遠方

視覺志有篇最新的10萬+,題目是

“這對夫妻爆改經濟適用房,成了airbnb上最受歡迎的房東。”

不過他們也是轉載,原始出處是一個叫“開始吧”,以眾籌為主題的公眾號,閱讀量也有將近10萬。

最開始見到這篇文是朋友圈的一個轉發,見到標題時我就覺得這篇文可能三觀不正,等看到正文裡:

“當方向把家中出租的經濟適用房收回,才發現這被人住了10年的房子,裝修簡陋的程度差不多是毛坯房級別的。”

覺得實在不能忍,問轉發的圈主:出租經濟適用房這種事兒自己偷著樂就完了,怎麼還好意思當正能量滿世界宣揚?圈主說也是啊,可能我光注意房子裝修得實在漂亮,忘了這個點了。

我又關注了兩個號後面的評論,清一色地羨慕兩口子的詩和遠方,有品位,愛生活。當然我看不到後臺評論的狀態,只能說如果後臺評論也是清一色地讚揚和羨慕,那這個事情實在太可怕了。因為這說明我們的道德觀和價值觀甚至法治觀念出現了問題。

鑑於已經披露的信息太少,我無從判斷兩口子十年前的經濟適用房是怎麼來的,也不能斷定是否存在騙取資格的行徑,只能說確定的一個事實是:兩口子十年前有了一套經濟適用房。而十年來他們不但沒有住過,連房子的狀態都不太關心。從中可以推論的一個事兒是,這個房子剛到手,就租出去了。

一般來說,有了經濟適用房還租出去,一種可能是這家人本來就有房,用不著,那就涉及到騙取資格的問題了。不過鑑於評論裡有人說這兩口子在旅行圈很出名,大概也有一種可能是拿到房子資格後就出去旅行了,十多年一直是奔波狀態,用不著這房子。

但不論哪種情況,都可以確定的一個事實是:這房子對他們的價值是投資,不是居住。而經濟適用房是解決困難戶居住問題的,不是讓人用來投資出租的。他們十年前佔了這套房子不住,就意味著一定有一家真正需要這房子的人住不上。

我們都知道十年前的經濟適用房政策還比較粗放,有許多空子可以鑽,他們購買一套經濟適用房然後出租所涉及到的可能也不是法律法規問題,是道德問題。而立足於道德基礎上的指責,是有爭議的。

我也並不提倡站在道德層面去批判別人。我認為人必然是自私的,假使是我有類似的機會估計也會採取一樣的做法,但我的主張是需要“知恥”,這是底線。我們做這樣的事情是因為人類的弱點和私慾,這是不對的,需要懺悔和反省,不能拿他當做一件榮耀的事情宣傳,並且影響別人。

一定會有人說,你這和立牌坊有沒有區別?我說,形式上可能沒區別,但牌坊一定要有。我們做壞事的時候心裡如果有羞恥感,以後就有可能改掉它,但是當全社會在骨子裡都不覺得壞事是壞事的時候,那真的太可怕了。就像那些在公園裡為了照相抓扯櫻花甚至直接爬樹的人,你說他們有追求美的意識嗎?一定是有的,但他們意識不到這個美是自己用苟且換的,實際上反而是醜陋的。

我還記得在朋友圈看到一位女士吐槽一位專車司機:責怪對方車技太差,插隊不利。然後說還不如自己開。她在得意地鄙視司機,炫耀自己的時候,絲毫意識不到鄙視和炫耀的基礎其實都是不道德甚至違規的行為。

社會要運轉,要有效率地運轉,就要有許許多多的規矩和規則,我們遵守那些成文和不成文的規矩與規則,社會運轉地就會更有效率。但是總有個體由於某種原因在某個時刻違反這些規則,我們往更宏觀一點的角度看,社會除了陽光面,也必然有陰暗面,這一切都構成了這個社會的灰度,反過來說,灰度是大到社會、小到公司、甚至家庭的一個必然存在的組成部分。

我們承認灰度的存在,但是在輿論的層面上,一定不能讓灰度陽光化、合法化,這其實有點像皇帝的新衣,每個人都知道是怎麼回事,但是就是不捅破他。皇帝的新衣是一個著名的諷刺寓言,但是不知道有多少人想過沒有,我們的社會輿論有時候是要靠“皇帝的新衣”來維持一種穩定和秩序。

我們每個人都有義務在某種程度上維持“皇帝的新衣。”我們知道這個社會有很多不好的事情,甚至我們自己也是犯規者,但不論我們自己還是我們構成的輿論裡,一定要旗幟鮮明地表示那些不好的事情是恥辱的。這是底線,因為如果每個人在潛意識都不覺得“出租經濟適用房”、“插隊”、“摧殘樹木”這些事情是不對的時候,一定是道德體系崩塌的時候。灰色的事情就控制在灰色裡就好,如果窗戶紙捅破了見了陽光,那是會連陽光一起腐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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