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1 自媒體創業,股權如何分?

劉先生是一家公司的高管,在工作了六年之後,他覺得為別人打工,不如自己創業。於是,劉先生辭職後著手準備創業。他看好當下大熱的自媒體,於是開始自己運營公眾號,走上了自媒體創業之路。最近,劉先生找到有律,諮詢自媒體創業的法律問題。

從2015年以來,自媒體創業在創業圈子越來越火,到今天更是變得十分普遍。談到自媒體創業大家首先肯定會想到邏輯思維。

邏輯思維,當初是有兩個股東的:申音和羅振宇,這兩個邏輯思維最初的創始人,最後卻分道揚鑣。這是為什麼呢?其實,他們最初不合理的股權分配以及對自媒體創業的不同理解,是造成這種局面最大的原因之一。

那麼自媒體創業的特點是什麼?

自媒體創業,通常是先由一個人發起、一個人做起來的。而一個人的自媒體創業項目,就會導致項目中的股權百分之百是個人單獨所有,雖然在項目發展過程中,會有其他的合夥人加入進來,發起人也會將部分股權分給其他合夥人,但是發起人的股權還是佔了大部分的比例。這是現階段自媒體創業過程中最典型的特點。

當然,也有自媒體項目是由幾個人牽頭成立、運營發展的,但是這樣的情況還是少數。

自媒體創業門檻低,接地氣,傳播速度快,交互性強,使得很多創業者都想參與進來。那麼,在自媒體創業過程中,會有哪些法律問題產生呢?

首先,一個自媒體項目通常是由發起人自己創立的,他是一股獨大的,並且他已經習慣於完全掌控項目,所以在發展過程中會出現一言堂的情形,即使他把股權分給後來加入的其他合夥人,但是他們之間並沒有形成良好的合夥人狀態,合夥人的地位與發言權都會受到影響。

其次,自媒體創業也會涉及股權、知識產權的法律問題,這部分內容將在明天的內容中講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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