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30 8月起一批新規實施!山東省直醫保門診限額提高至六千元

齊魯網7月30日訊 一批新規將在8月落地實施,有些與我們的生活密切相關。

8月起一批新规实施!山东省直医保门诊限额提高至六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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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明釦費?話費賬單會短信告訴你

一些手機扣費項目既沒有徵得用戶同意,也沒有明示收費標準,讓人在稀裡糊塗的情況下“被購買”了相關服務。類似這種情況,你有沒有遇到過?

從8月起,手機用戶會收到一條特別的短信,這是運營商主動向用戶推送的通信賬單,可以清楚地告訴你每月的電話費都花在了哪裡。

針對手機不明釦費、垃圾短信等問題,工信部有關負責人此前表示,已督促電信企業立即糾正錯收費行為,並要求基礎電信企業從8月起以短信方式按月向用戶主動推送通信賬單信息,讓用戶明明白白消費。

另外,針對騷擾電話問題,工信部計劃開展專項行動,包括加強通信業務和資源管理,嚴控騷擾電話傳播渠道,防止通信資源被用於營銷擾民。

部分退役軍人補助標準提高

八一建軍節即將到來,退役軍人也將迎來一個好消息。

退役軍人事務部、財政部日前發出通知,再次提高部分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等人員撫卹和生活補助標準。

從8月1日起,傷殘人員(殘疾軍人、傷殘人民警察、傷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殘民兵民工)殘疾撫卹金標準、“三屬”(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定期撫卹金標準、“三紅”(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在鄉西路軍紅軍老戰士、紅軍失散人員)生活補助標準,在現行基礎上提高10%,在鄉老復員軍人生活補助標準在現行基礎上每人每年提高1200元,烈士老年子女生活補助標準由現行每人每月390元提高至440元。

提高後,一級因戰、因公、因病殘疾軍人撫卹金標準分別為每人每年80140元、77610元、75060元。烈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定期撫卹金標準分別提高到每人每年25440元、21850元和20550元。

進出口企業報關報檢只需“一張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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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起,全國海關將實施進出口貨物整合申報,企業報關、報檢只需要填寫一張報關單。

這將改變企業現有的報關流程和作業模式,節省通關成本。

新版報關單對原報關、報檢項目進行了大幅簡化,229個申報項目精簡至105個,統一了國別(地區)、港口、幣制等8個原報關、報檢共有項的代碼,其中7個採用國家標準代碼或與國家標準建立對應關係。此外,74項隨附單據合併整合成10項,102項監管證件合併簡化成64項。

新能源車蓄電池回收有了“緊箍咒”

隨著新能源汽車銷量和保有量的快速增長,一個問題浮出水面:新能源汽車使用的動力電池“退役”後怎麼辦?

工信部等七部門聯合印發的《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管理暫行辦法》將於8月1日起施行。

《暫行辦法》規定,汽車生產企業應建立動力蓄電池回收渠道,負責回收新能源汽車使用及報廢后產生的廢舊動力蓄電池。私自拆卸、拆解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由此導致環境汙染或安全事故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兩項土壤汙染防治新標準實施

土壤汙染是個大問題,不僅會造成農產品汙染物超標,還會損害人體健康。

生態環境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發佈《土壤環境質量農用地土壤汙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汙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從8月1日起實施。

這兩項標準的出臺,對於貫徹落實“土十條”,保障農產品質量和人居環境安全具有重要意義。

生態環境部土壤環境管理司有關負責人表示,農用地標準以保護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為主要目標,創造性提出了兩條線(即篩選值和管制值)的標準修訂思路。建設用地標準以人體健康為保護目標,規定了保護人體健康的建設用地土壤汙染風險篩選值和管制值。

8月1日起 山東所有涉稅業務全部提升為“一次辦好”

8月起一批新规实施!山东省直医保门诊限额提高至六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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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上午,山東省稅務局組織召開了全省稅務系統深化“一次辦好”改革優化稅收營商環境視頻會議,對持續深化“一次辦好”改革進行專題部署。全省各市縣區全體稅務幹部參加了會議。記者在會上了解到,從今年8月1日起,全省稅務系統原“最多跑一次”“全程網上辦”、新辦企業套餐等所有涉稅服務業務,將全部提升為“一次辦好”。

據介紹,省稅務局近期將在全省範圍內對辦稅服務工作開展全面檢查,重點圍繞制度落實、政策執行、業務流程、服務規範、作風紀律、稅容風紀等方面,全面排查影響“一次辦好”等改革措施落實、影響辦稅服務質效的問題。

下一步,稅務部門將按照“換位思考、主動服務、有求必應、無需不擾、結果評價”的要求,對辦稅服務流程進行優化,統一前臺業務辦理流程,調整服務管理職能,強化前後臺銜接,做到“進一個廳、叫一個號、到一個窗口、交一套資料、一次辦好所有事項”。同時,大力拓展網上辦稅,增加網上可辦理的業務事項,推廣增值稅發票網上申領,在網上和掌上稅務局增加業務提醒推送等功能,不斷提升納稅人辦稅體驗,使納稅人真正感受到網上辦稅的高效便捷。

山東省直醫保門診限額提高至六千元 8月1日起執行

近日,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聯合印發《關於調整省級直管單位醫療保險有關政策的通知》,將部分診療項目納入支付範圍,調整門(急)診醫療費用統籌基金支付限額,適當增加慢性病患者門診處方量,適當提高工傷人員醫療待遇,提高生育醫療待遇定額支付標準,適當降低補充醫療保險籌資比例。新規自2018年8月1日起執行。

通知明確,將部分診療項目納入支付範圍。對參保人員心臟、肝、肺移植和心肺聯合移植髮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醫療費用(不含器官組織源及其貯存費用),納入省級直管單位醫療保險支付範圍。

調整門(急)診醫療費用統籌基金支付限額。將參保人員發生的門(急)診醫療費用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年度支付限額由5000元提高到6000元。自今年起,大額醫療費用補助資金超支的部分,從補充醫療保險資金結餘中列支。

適當增加慢性病患者門診處方量。對診斷明確、病情穩定並需要長期連續服用相對固定藥物(限西藥)的慢性病患者,經本人或委託直系親屬提出申請,選定一所定點醫療機構並在醫療機構醫保辦備案後,每次可按一個月處方量取藥。

對使用雷珠單抗、康柏西普眼內注射治療黃斑病變以及使用重組人干擾素β-1b治療多發性硬化症的參保人員,參照省級直管單位醫療保險門診大病的有關政策進行管理,按住院政策規定執行,不設起付線。

適當提高工傷人員醫療待遇。對工傷人員因治療工傷(職業病)住院期間發生的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費用,不設起付線。

提高生育醫療待遇定額支付標準。妊娠期間進行住院保胎治療的,已有規定的按照相關規定執行,其他情形按定額3000元給予支付,醫療費實際發生額小於3000元的據實支付;多次住院的只支付一次。

青島多個醫療服務項目從8月1日起執行新收費標準

根據臨床實際,青島市物價局、青島市財政局、青島市人社局、青島市衛計委聯合審核修訂並增加了部分醫療服務項目價格,新版收費標準將從8月1日起執行。

其中,《與新版項目規範對接部分醫療服務項目價格表修訂一覽表》中增加了知名專家院內會診、持續腹腔沖洗、血管瘤硬化劑注射治療等20個項目,修改了換藥、皮損取材檢查等14個項目。《取消藥品加成理順醫療服務價格表修訂一覽表》中增加了神經阻滯麻醉、人工氣腹術等20個項目,修改了經腹子宮肌瘤切除術、體表異物切開取出術等16個項目,刪除了宮腔鏡檢查等6個項目。《青島市醫療機構門診可單獨收費一次性醫用耗材目錄修訂表》增加了一項:胰島素注射筆用針頭。

青島勞務派遣新規8月1日起實施 辦理這些事項更方便

青島市人社局近日印發勞務派遣管理辦法,新辦法吸收原暫行辦法關於經營勞務派遣許可申請材料、審批流程、監督管理,以及勞務派遣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社會保險繳納等方面的規定,並對管理權限劃分、許可變更程序、分公司管理以及建立部門間聯動機制等內容進行補充完善,進一步規範青島市勞務派遣市場和勞務派遣用工行為,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管理辦法自8月1日起正式施行。

進一步明確了勞務派遣分公司備案事項的銜接工作。根據工商總局、發展改革委相關規定,“勞務派遣單位設立分公司備案”事項納入“多證合一”改革範疇,整合到營業執照上,自7月1日起,人社部門不再辦理勞務派遣單位設立分公司備案事項,改為通過商事登記審批信息互聯共享平臺認領公司信息,加強對勞務派遣用工的事中事後監管。

在加強批後監管上,管理辦法新增了對勞務派遣單位加強經營場所的安全管理的規定,並規定勞務派遣年度經營情況核驗結果公示的內容,及時公開勞務派遣單位經營資質和從業狀態。此外人社部門應對勞務派遣年度經營情況核驗過程中遇到的異常情況進行處理,如對逾期不提交或者提交虛假勞務派遣經營情況報告的勞務派遣單位,人社行政部門應當進行實地核查,並實行重點監管,切實解決部分勞務派遣單位拒絕參加年度核驗以及謊報、瞞報和隱匿相關資料和材料的行為。人社行政部門將加強與工商、稅務、公安消防等相關部門的協調配合,建立數據比對、信息共享、聯合執法等機制,對存在涉嫌抽逃註冊資本、虛開發票等違法行為的勞務派遣單位,應當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用人單位裁員3類人應優先留用 淄博規範裁減人員行為8月1日起施行

記者從淄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為了指導用人單位依法行使裁減人員的權利,保護職工合法權益,該局日前出臺通知,從8月1日起,進一步規範用人單位裁減人員行為。

通知指出,符合以下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裁減人員: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同時,有些人員是不得裁減的,包括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現役軍人配偶、烈士遺屬(配偶)、殘疾人、省級及以上勞模;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另外,有三類人員應當優先留用: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報告裁減人員方案以及工會或者全體職工的意見。用人單位一次性裁員超過50人以上的,應提前通知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裁減人員可不辦理《裁減人員方案》報告,直接辦理解除勞動合同備案手續:用人單位總用工數量不足20人,且一次性減員人數不足10人的;用人單位要求職工將勞動關係轉移到另一用人單位,併合並計算職工工作年限,接續繳納職工社會保險,且能提供接收單位同意接收證明的。

通知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7月31日。原淄博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印發的《關於規範用人單位裁減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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