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4 土地:即墨土地市場火熱 12宗超35萬平地塊扎堆上市

近日,即墨區國土資源與房屋管理局發佈公告,決定以網上拍賣的方式一次性出讓即墨的12宗土地,土地用途涵蓋住宅、商服、科教等;其中,JY18-4—JY18-9地塊統一搭配出讓且設置熔斷機制,而JY18-10地塊系賈家莊村改造項目用於平衡資金用地;JY18-11—JY18-14地塊系潮海街道辦事處張家煙霞村舊村改造用地。JY18-15地塊原為通濟街道辦事處第二批農民經濟適用住房用地。

JY18-10號地塊

文化路以北、泰山一路以西、墨水河以南、北關路以東

土地:即墨土地市場火熱 12宗超35萬平地塊扎堆上市

地塊大致位置示意

根據出讓公告顯示,該地塊位於即墨文化路以北、泰山一路以西、墨水河以南、北關路以東,是賈家莊村改造項目用於平衡資金用地,土地用途為住宅、商業,起始樓面地價為2004元/㎡。

  值得注意的是,出讓文件要求競買人(或其上級控股公司)需具備房地產一級資質,註冊資本金不低於10億元(截止時間為2017年8月9日);據瞭解,賈家村改造項目就是原海信信特城現海信九賢府項目。

競買條件:

1、競買人須單獨申請,不允許聯合申請;

2、競買人在提交競買申請時,須於2月24日至3月5日內與潮海街道辦事處及村莊簽訂《繳納賈家莊村改造項目平衡資金協議書》;同時向潮海街道辦事處出具承諾書,承諾自願繳納3.4338億元用於賈家莊村改造項目實現盈虧平衡,並由潮海街道辦事處開具資金繳納收據或出具相關證明,作為競買人的申請材料。該項目已投入資金的企業或其控股公司可持相關證明參與競買。本次出讓設最高限價,當競買報價達到或超出最高限價時,拍賣出讓活動終止。

JY18-11—JY18-14號地塊張家豔霞村舊村改造用地

土地:即墨土地市場火熱 12宗超35萬平地塊扎堆上市

地塊大致位置示意

根據出讓文件顯示,JY18-11—JY18-14號地塊為即墨張家煙霞村舊村改造用地,這4宗土地用途涵蓋住宅、商業;其中,JY18-12地塊競得者除繳納成交總價外,還需繳納4455元耕地開墾費用;JY18-14地塊需繳納6.02萬元耕地開墾費用。

另外,這4宗地塊均設置最高限價,當競買報價達到或超出最高限價時,拍賣出讓活動中止。

JY18-15號地塊通濟街道辦事處藍鰲路以南、嵩山三路以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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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塊大致位置示意

根據出讓公告顯示,JY18-15地塊位於即墨通濟街道辦事處藍鰲路以南、嵩山三路以西,該地塊原為通濟街道辦事處第二批農民經濟適用住房用地,土地總面積16515平方米,分攤商業出讓面積為6525.08平方米,分攤經濟適用房劃撥面積為998 9.92平方米,起始樓面地價為2573元/㎡。

值得注意的是,該地塊競得人競得本地塊土地使用權的同時,同時競得剩餘998 9.92平方米的經濟適用住房代建權,競得人的投資收益等相關事宜以經濟適用住房成本為基數,管理費2%,利潤3%。建成後銷售價格按照《即墨市農民經濟使用住房銷售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執行。該地塊設最高限價,當競買報價達到或超出最高限價時,拍賣出讓活動終止。

JY18-4—JY18-9號地塊

青島藍谷沙灘一路以南、萊青路以東、山東北路以北、硅谷大道以西

土地:即墨土地市場火熱 12宗超35萬平地塊扎堆上市

地塊大致位置示意

根據出讓公告顯示,JY18-4—JY18-9地塊位於青島藍谷沙灘一路以南、萊青路以東、山東北路以北、硅谷大道以西,土地用途涵蓋住宅、商服、科教用地。

 競買條件:

1、JY18-4—JY18-9地塊統一搭配出讓,競買人須同時報價、同時競得。

 2、JY18-4—JY18-9地塊競買人須單獨申請,不接受聯合申請。

  3、競買人或其實際控制人須入選《財富》雜誌2017年世界500強。

4、競買人或其實際控制人須提供經國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聯合批准設立博士後科研工作站的證明,競得人須在簽訂出讓合同之日起兩年內,依託本項目組織申報並獲批以海洋科技為主要科研方向的博士後科研工作站。

5、競得人在網上競價結束後2個工作日內簽訂《成交確認書》,簽訂《成交確認書》前,競得人應與青島藍谷管理局簽訂《青島藍谷海洋科技產業園項目合作框架協議》,並向青島藍谷管理局繳納履約保證金。

6、JY18-4—JY18-9地塊履約保證金為2000萬元、572萬元、1800萬元、1600萬元、1700萬元、700萬元。

7、JY18-4—JY18-9地塊設最高限價,當競買報價達到或超出最高限價時,拍賣出讓活動終止。

8、JY18-4—JY18-9地塊競得人承諾,繼續參與二期土地競買。

上述設定的出讓條件由青島藍谷管理局負責解釋設置的出讓條件及合作框架協議內容。待地塊成交後,由青島藍谷管理局對競買人資格是否符合競買條件要求進行認定,對競得人產業引進方面承諾條款完成與否進行認定,並向出讓人書面函至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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