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7 刑法——合同诈骗案法律详解(立案标准、证据规格)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市场交易过程中,很多人经常会蒙受合同诈骗,轻则造成财物损失,重则倾家当产。因此平时要注重辨析各类交易合同,做到防范于未然。下面是合同诈骗案法律深度解析。

刑法——合同诈骗案法律详解(立案标准、证据规格)

了解合同诈骗罪的概念

合同诈骗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合同诈骗罪法律依据及立案追诉标准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二)立案追诉数额标准

2010年5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七条:[合同诈骗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

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三、合同诈骗案件立案证据审查

(一)客观方面证据

1、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合同诈骗原则上是指书面合同诈骗,需要提供书面的合同文本。口头合同必须是符合合同构成要件,有要约和承诺,并有具体标的、数量、履行方式、履行地点、履行时间等具体内容,不是双方口头上的一般约定。口头合同要有一方实际履约的证据。

2、被害方的财物损失情况:

(1)财产损失为货物,则提供已经发货的凭证,例如财务账册、出货单、提单等。

(2)财产损失为钱款,提供的付款凭证

,例如对方的收据、银行转账凭证、有价票证存根等。

(二)主观方面证据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重大嫌疑:

(1)以虚构单位或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2)虚构不存在的的;

(3)“一物多卖”,在同一时间段内就同一合同标的与他人签订多份合同而都没有履行的;

(4)使用伪造、变造或者无效的证明文件,提供虚假的担保证明的;

(5)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6)以高价进低价出等方法占有财物的;

(7)收受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进行挥霍或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上述款物无法返还的;

(8) 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9)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2、 判断非法占有的故意,一般从以下方面综合分析:

(1)行为人有无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

(2)行为人是否采取了欺骗手段

(3)行为人有无履行合同的实际行为

(4)行为人在违约后有无承担责任的表现。

(三)犯罪数额

单位或个人涉嫌合同诈骗犯罪,有证据证明数额达到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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