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7 97刑侦一号白宝山案始末第十章

97刑侦一号白宝山案始末第十章

第十章

一、大案前奏

在白宝山的时间表上,他突然加快了作案速度。

初到新疆的几个月,白宝山跑过不少地方,也踩了许多“点”,但他既没抢到枪,也没有抢到钱。从整个过程看,白宝山在这一阶段似乎表现“平庸”,到新疆来做事,他处处都不顺利。

他来到新疆的第一天,就想搞143团场弹药库,因原库址已改民房,只得停下。这之后,白宝山调查了多处棉花加工点,始终没找到可下手的地方。5月底,白宝山向吴子明透露了他携带枪支的情况,再次把作案目标转向抢劫武器,然而,策划抢劫奎屯军训中心哨兵枪支未能得逞,策划抢劫141团场军械库武器弹药结果补空,他在两处地方都亮了枪,结果却一无所获。

按照常规推断,白宝山也有“狗急跳墙”的时候,他不耐烦了,因此而大开杀戒。其实不然。

如果说初到新疆的几个月里,他的行动显得笨拙、杂乱无序,这都与他没有确立一个明确的目标有关。而在这时,也就是在他袭击了141团“人影库”之后不久,这种情况得到了根本的改观。他迅速抛弃掉抢劫棉花款的计划,把目光转向新的目标。

事情的起因,还是来自谢宗芬。

谢宗芬在新疆的生活,跟白宝山截然不同。她与新结交的四川老乡走动频繁。最亲密的几个人,一是租给她房子的刘秀芬,谢宗芬管她叫“姐”,“姐”在市场上开着个小卖部。另一位老乡叫宋朝莲,谢宗芬管她叫“姨”。还有一位,谢宗芬叫她“三姐”,“三姐”是四川绵阳人,在市场上卖凉皮。第四位是谢宗芬的邻居,搬进刘秀芬的空房之后,她就结识了这家邻居,也是四川人,也姓刘,谢宗芬晚上常去刘家串门儿。

刘家的女儿在乌鲁木齐市工作,在一个叫“边疆宾馆”的地方当翻译,大约每周回家一次。谢宗芬串门时遇到,问长问短地跟刘家女儿聊过闹天。

刘家姑娘说:“边疆宾馆的生意可好做了,赚钱容易得很。”

谢宗芬来了兴致,问:“那个边疆宾馆都做什么生意,怎么个好做法儿?”

刘家姑娘说:“那个地方,全是做外贸生意的,跟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多了,有不少外国人,大把大把地挣钱。那地方中国人的生意也好做,摆个小摊,卖什么赚什么。我要是有钱,就不干这个穷翻译了,也在那儿租个铺子,做买卖。”

谢宗芬动了心,仍不大相信,问:“那地方的钱就真的那么好赚吗?”

刘家姑娘说:“你不信啊?你过去看看就知道了,那地方的人多有钱。那地方人都是拿着提包麻袋装人民币。”

回到家,谢宗芬把听来的关于边疆宾馆的事一字不落地讲给白宝山。

白宝山听了很高兴,对谢宗芬说:“明天,你跟我到边疆宾馆去看看。”

第二天一早,两人坐班车去了乌鲁木齐。

边疆宾馆在乌鲁木齐市东南的延安路上,距新疆大学校园不远。早年,这地方是部队的一个招待所,改革开放后,慢慢成为新疆最大的边贸市场,是国家二级口岸。边疆宾馆占地面积很大,中心区有个交易市场,叫商贸城。两边各有宾馆大楼,东侧的叫东楼,西侧的叫西楼,多为做生意的外国商人租住。商贸城正前方,有个数千平方米的停车场。宾馆楼下,有一溜店铺,卖日用杂品的,卖烤肉卖小吃的,卖水果饮料的都有,熙熙攘攘十分热闹。

白宝山陪着谢宗芬,先看了摆摊的地方。谢宗芬瞧人家怎样做买卖,白宝山看对方的交易额,转一圈,没见什么大钱。

走到商贸城,谢宗芬要到交易市场里边看看。

白宝山说:“你自己去看吧,我在门口等你。”

谢宗芬进去,他独自站在门外。没一会儿就有个维族人拿着一万块钱人民币朝他比划,白宝山听不懂他的话,但知道这是换外汇的。他说:“不换。”那人摇摇头,走开了。

白宝山开始注意周围,他看到交易市场门口聚着很多人,仔细看停车场上也有,宾馆门口也有。他们手里拿着各式各样的包,鼓鼓囊囊的。有人打开,那里边竟装的都是钱,一沓沓百元的人民币,还有美金,一个包内就有十几万、几十万不等。

白宝山的眼睛立刻眯缝起来,里边冒出了红光——他盼望已久的目标终于出现了。他干什么还在下边的垦区辛辛苦苦地转来转去,他真正的目标应该在城里,在乌鲁木齐,在这个边疆宾馆。他来到新疆就想做大案,他抢枪搞弹药,为的也是做大案,可大的目标始终没有出现。他想过抢银行,可人家防范得严密,他靠不上前。现在他看到的是一个个鼓囊囊的包裹,这不就是移动的银行吗?

回石河子的路上他问谢宗芬:“那个地方怎么样?”

谢宗芬说:“不错啊,要是在边疆宾馆儿摆个摊儿,挣外国人的钱,肯定发财。”

白宝山冷笑了,他心里已有了不同于抢棉花款的全新的打算。

白宝山一心想作大案,抢大钱。这个机会终于来了。他明白,在边疆宾馆这样人员集中的地方做案,不是个小动作,他必须在各方面做好最充分的准备。首要的,他必须再搞一支枪,而且是手枪。

去边疆宾馆之前,他和吴子明一起骑摩托车去过新湖农场,物色作案地点,准备抢劫新湖农场武警战士的自动步枪。从边疆宾馆回来后,他改变了主意,对吴子明说:“新湖农场的自动步枪不搞了,我们直接搞手枪。”

当天晚上,他跟吴子明详细讨论了如何搞手枪的事情。

他问吴子明:“咱们这地方,都什么人有手枪?”

吴子明说:“警长以上的都有手枪。”

白宝山说:“你抓紧摸摸具体人儿,哪些人的枪好搞,定几个目标来。”

两天后吴子明就把“情报”摸了上来。他为白宝山提供了三个对象,其中两个是147团的,吴子明提供了姓名、住址等详细情况。另一名叫姜玉斌,家住在147团场,工作单位在50公里外的149团场,是149团警务区的警长。

白宝山划掉本团场的两名警察——他对吴子明说:“我的印象里,石河子还没发生过杀警察抢枪这么大的案子。事情一发生,肯定会引起公安方面的重视,一定会在发案的地方来一个大清查。我们不能在147团干,要不,一查准会把我们查出来。”

吴子明也说:“那就别弄147团的了。”

三个目标缩减成一个——只剩下了姜玉斌。

两人立刻着手,收集姜玉斌的材料。

没目标是一回事,有了目标才发现,现成的机会就摆在他们眼前。

姜玉斌因在147团场居住,常到市场上吴子兵的烤肉摊上吃羊肉串,他不认识吴子明,但跟吴子兵关系很熟。

就在白宝山决定对姜玉斌下手的这几天,吴子兵正托付姜玉斌帮他在149团那边买羊。这简直是天赐良机。

吴子明对吴子兵说:“我看你烤肉摊挺忙的,也抽不开身,不行我和山子骑摩托替你跑一趟。”

吴子兵说:“我正犯愁呢,哥你去正好。找见姜警长,一定要让他带着你们看看羊,别先侃价格。”

吴子明说:“这我知道。”

吴子兵说:“哥你哪天去,我给姜警长打电话联系好。”

吴子明说:“就今天吧,你打个电话看他在不在?”

当天上午,吴子明、白宝山骑着摩托车来到149团,白宝山打算先接触一下姜玉斌,认准了人,抽机会看看他是否真有枪,他的枪是不是由他保管,顺便摸一摸那边警务区的情况。

两人到的时候已过了中午,打听到警务区,吴子明问:“姜警长在不在?”对方是一个联防员,见了他们问:“是买羊的吧?姜警长等你们半天了,还以为你们不来了呢。”说着,很热情地带他们来到姜玉斌的值班宿舍。

进了屋,姜玉斌正躺在床上看电视,见到他们坐起身,问:“你们谁是吴子兵的哥?”

吴子明说:“我是。”

姜玉斌说:“羊已经给你们找好了,你们先过去瞧瞧,看行不行?”

吴子明说:“那好,咱们先去看看羊。”

说着话,白宝山在后边一声不吭地把屋里的情形看过一遍,两张床,两个办公桌,门口有道铁皮火墙。火墙的位置有利,进来人是个掩护。

姜玉斌下床,伸手从枕头底下把“五四”式手枪抽出来,插进腰右侧的枪套里。

白宝山大喜过望,他不虚此行,不仅证实了姜玉斌有枪,而且毫不费力就发现了他平时放枪的位置。

姜警长热心肠,他借了辆摩托车,陪着他们一起到下边连队去看羊。到了连队,羊的主人把他们带到羊圈,吴子明看看就撒了嘴,嫌羊太小。姜玉斌也说羊小,对吴子明说:“要不就算了,这羊杀不出肉来,有合适的再说。”吴子明也说:“先不买了,等有机会,我再听你的信儿。”三人骑摩托车又返回来。

姜玉斌蒙在鼓里,对他们毫无警觉;两个暗藏杀心的歹徒当天晚上就躲在光线昏暗的小屋里,再次研究了杀人抢枪的细节。

白宝山改变了前几次步行作案的方式,说:“这次要用交通工具,骑自己的摩托车肯定不行,露了天儿,跑都跑不了。”

吴子明说:“要不咱们再去偷一辆?”

上个月,吴子明曾偷过一辆红色摩托车,但因马力小,车子有毛病,又把它扔了。

白宝山说:“偷恐怕有毛病,还是搞一辆吧。”

“搞”就是抢的意思。

两人又谋划起怎样“搞”摩托车来。抢什么样的车,在什么地方下手,开摩托车的人如何处理。白宝山说:“无论他给不给车,也要把他干掉,不能留活口。”吴子明没杀过人,眨巴眨巴眼,不免吸了口凉气。白宝山说:“干案子,必须这样做。”吴子明说:“那行吧,就照你说的办。”白宝山看出他心里发虚,又说:“不到万不得已不能开枪,拦下车,我用枪把他逼住,你用榔头砸他的头,把他砸死。”吴子明答应了。

两人直到深夜一点才睡觉。

二、王吉平失踪案

王吉平是新疆玛纳斯县新湖农场的农民,当年34岁。玛纳斯县与石河子市比邻,位于石河子之东。新疆石河子地区的地域与行政划分比较特别,石河子莫索湾垦区所属的147、148、149、150团场,均在玛纳斯县境内。玛纳斯县与沙湾县是东西相邻的两个县,同样,下野地垦区所属的9个团场均在西边的沙湾县境内。

新湖农场在玛纳斯县北部,紧靠古尔班通古特沙漠,向南依次是148团场、六户地镇、147团场、北五岔镇、再向南是紧靠着石河子市的玛纳斯县城,越向南人口越密集。

1997年7月29日,王吉平一早乘坐班车,从新湖农场来到北五岔镇,走进副镇长王吉江的家。王吉平是王副镇长的堂弟,他到堂兄家是来借摩托车的。王镇长有辆“雅奇-125”型红色摩托车,八成新,王吉平打算骑摩托车到下边西沙窝岛村去看地。如果合适,他就承包下来种棉花。

上午9点钟,王吉平骑摩托来到西沙窝岛村的另一个亲戚家,看完地,又在亲戚家吃过下饭。中午2点30分(相当于12点30分),王吉平从亲戚家出来,骑摩托返回北五岔镇,打算赶3点半的班车回新湖农场。

西沙窝岛村通往北五岔镇有条乡间公路,十分偏僻,又正值中午,路上不见一个人影。

王吉平的摩托车开到距147团约15公里处,发现路上站着一个人,挥手拦车。

新疆人热情,王吉平认为这是个搭车人,于是减慢了速度,到跟前把车停下来。这时候他才觉得事情不对了,因他看见路旁的土丘后边又站起一个人,手里端着自动步枪,三步两步跨上了公路。

事情不好,他遇到了抢车的“土匪”,但是,再起动摩托车已经来不及了。

车把被第一个人抓住,第二个人已经蹿到眼前,用自动步枪顶住他的腰。没办法,他只能下车,在枪口的威逼下把摩托车支好。

带枪的把枪口挥了挥,意思是要他离开公路,朝下边的棉花地里走。

王吉平害怕了,他走了两步就站住,央求说:“兄弟,你们别这样,车你们要就给了你们,我家里还有老婆孩子……”

白宝山说:“少废话,跟我们下去。”说着用枪捅他。

王吉平仍不肯走,嘴里说:“你们就放过我吧……”

话没落音,旁边吴子明的锤子就砸下来。

吴子明毕竟不是白宝山,他没用锤子砸过人,干得不得要领。锤子带起了风声,王吉平本能地一躲,锤子没砸在头顶上,打中了他的肩膀。

这时王吉平已经明白过来,央求没有用,他撒腿就跑。

白宝山一抬手枪就响了。两枪,连得很快。子弹从王吉平右胸穿入,左侧胸穿出,击穿肺部和肺动脉。王吉平扑倒在地,挣扎着爬了几步,很快便死亡。

两人把王吉平的尸体抬下公路,放在草地上。吴子明翻了死者的衣兜,没找到身份证,衣兜里有700块钱,一盒烟和一个普通打火机。吴子明统统装进了自己的口袋。

处理尸体还是老办法。他们把王吉平的尸体抬进棉花地,又沿一条干涸的土渠朝前走。没多远发现一个埋电线杆的土坑,很现成。两人把王吉平头朝下塞进坑里,用事先备好的铁锨把他掩埋起来。由于土坑太浅,他们在地面上埋出一个土丘,王吉平的一只脚还露在外边。

然而,王吉平的尸体始终没被发现。

从王吉平遇害,到白宝山被捕,在长达一个多月的时间里,王吉平就这样袒着一只脚,在电线坑中腐烂着。

王吉平当天没有返回北五岔镇,王副镇长没太当回事,第二天跟西沙窝岛村的亲戚家联系一下,说王吉平头天中午就出来了,这才觉得事情有些反常。又跟新湖农场王吉平家里联系,那边说王吉平并没回家。

王镇长担心堂弟在路上出岔子,带着人在那条路上找了一遭,没发现任何踪迹。

当天晚上,王镇长向北五岔镇派出所报了案。

王吉平是个老实本分人,顾家,出门一般都是当天返回,实在回不来时,也一定跟家里打招呼。像这样一点消息都没有,在外边连续住几天的情形,从未发生过。

因情况不明,分析起来,仍有着多种可能性。

比如,以看地为名,借摩托车外出?

比如,与人合伙,驾车去外县做生意?

再比如,因其它个人原因驾车出走?

——时代在变化,人也在变。老实人也可能做出让人惊讶的事情来。

这当然是朝好的方面分析,另一方面,这些年垦区的社会治安恶化,外来人员增多,已经发生过几起恶性凶杀案件。其中一起,外地短工把主家一家四口杀害,仅抢走了1000块钱。王吉平单独驾车,走的那条路又比较偏僻,不是没有遇害的可能。

北五岔镇派出所把案情上报到玛纳斯县刑警大队。刑警大队于8月4日发出了“寻人启事”:

“失踪人王吉平,男,34岁,身高1.78米,肤色微黑,留小分头。望各市县公安局刑警队、派出所给以协助,如发现该人,速与玛纳斯县公安局联系……”

启示发出,未收到任何反馈信息。

三、民警姜玉斌、治安员时春再被杀案

又一起血淋淋的枪杀案摆到新疆警察的案头上。

1997年8月8日20点50分,石河子刑警大队副大队长慈新光接到市局110指挥中心电话,值班员报告说:149团场一营警务区民警姜玉斌,治安员时春勇被人开枪打死,149团请市公安局迅速派人出现场。因案情重大,他立即直接向市局局长张万顺做了汇报。

主管副局长周传强在伊犁参加完“看守所工作会议”,此时刚刚回到石河子。他接到张万顺局长的指示,立刻带领刑警大队长龚兴言、副大队长党新民,技术科长江援朝,以及法医、痕迹、照相、警犬训练员等十几名侦察员和技术干部,乘三辆汽车,赶赴现场。

149团在石河子市正北偏东的石莫公路上,距石河子市90公里。当时石莫公路正在修路,道路难行,他们赶到149团中心现场时,已是当晚22点1O分。

先期到达这里的还有莫索湾垦区公安局局长刘兆君、副局长何强、刘克新,带领莫索湾刑警大队侦察员正在等候他们。

两处人马会齐,听取149团场副政委马军民介绍发现案件的经过。

马政委说:“今天下午,大约8点钟,我接到一营副营长的电话,报告说一营警务区警长姜玉斌、治安员时春勇躺在值班宿舍的床上,身上有血,房门锁着,在外边呼叫不应。从情况看,可能人已死亡。我马上带人过去,到一营看了现场。因案情重大,所有人都没进入室内。姜、时二人已经死亡,从现场看,是被枪弹打死的,但死亡原因不明。一营副营氏认为,有可能是姜玉斌酒后手枪走火,将时春勇打死,姜因恐惧又开枪自杀。现场已做保护。我们及时把情况上报到石河子市公安局……”

现场勘查于当晚22点50分进行,当时的自然条件为:天黑,无月光,温度为摄氏35度,灯光照明。

中心现场在一营营部内。这是两排连在一起的“工”字形带走廊的平房式建筑,距团场中心区较远。房子北边,正对着公路有个大拱门,东侧有旁门,里边有走廊。营部建筑物的周围比较荒凉,向东向南都是荒地,北边高公路有2O0米远,仅西部有几户人家,显得孤零零。大片住宅区都在公路之北。

走进北大门,向东拐弯,第二个房间就是姜玉斌的值班宿舍。再向东,依次是营部办公室、会议室。靠最东头南侧第二个房间,是营部的总机房。出事的那天夜里,总机房有女接线员值班。

现场的情形是这样的:警务区值班室门内,有一道铁皮火墙。地为铺砖地面。门侧,西南角上有个写字台,上边放著录像机、电视机,均连通着电源。电视机旁边有个烧水用的铝壶。

靠近房门的地面上,有一枚弹壳。向里,地上有一条米色长裤,衣袋里装有汉显传呼机及255元钱现金。

姜玉斌尸体位置在东北角单人床上,全身仅穿一条内裤,头顶着红色的叠好的被子。床北头地面上发现一枚弹头。

时春勇尸体位置在西北角单人床上,其左臂下有一弹壳,时春勇的头部枕着一条完好的军用棉被,身上只穿一条蓝色内裤,肚子上盖有一个枕头,枕上有两处平行的弹孔。

两架木床之间,又有一个写字台,上边堆放的日用品及打火机等物,没被翻动。桌面上有一枚弹壳。

移尸,在时春勇床头部位置发现两枚弹头,姜玉斌头部左侧发现一枚弹头。

现场房间为木门,锁着。后窗打开着,钢筋纱窗完好。

勘查工作于次日凌晨3点30分结束。

被害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姜玉斌,男,汉族,30岁,中共党员,山东省牟平人。1991年由147团考进兵团劳改警校,1994年毕业。1995年2月被石河子市公安局招干,并分配到莫索湾垦区公安局东阜城派出所工作,1996年4月任警长。其父母、妻子、儿子均住在147团场。

时春勇,男,汉族,24岁,山东省文登人。1995年复员转业,1997年3月被149团场保卫科聘为治安员。父亲为149团职工。

从现场情况分析,两人是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被人开枪打死的。姜、时二人身上均中两枪,时春勇腹部压着枕头,子弹穿过枕头,自左胸穿过右胸,造成心肺、肝脏破裂;姜玉斌的腿被打中,另一颗子弹从右腋下打入,由左肩射出,洞穿心脏。两人外溢的血并不多,血全都流到胸腹腔内。

现场的财物包括现金均未丢失,但姜玉斌佩带的“五四”式手枪失踪。

现场提取的子弹为7.62毫米步机弹,弹底标识为75—81。

现场走访,获得以下信息:

一、营部西侧住户蓝淑英和儿子张龙,夜里在自家菜地等候浇水,12点40分左右,听到警务区发出四声枪响,接着灯灭了。听见有人从营部走出,向公路走去。不久,听到叉路口处有摩托车发动的声音,一辆摩托车开走了。

二、149团2O连职工孙炎山老汉8月7日晚,在距营部400米处靠近公路的地里浇水,大约凌晨1点左右,听到营部有枪声,过后一会儿,听到一辆摩托车向西南(石河子)方向开过去。

三、8月7日夜里1点左右,一营职工薛峰、王军从营部市场出来,到自流井洗脚,听到4声枪响,稍后,看到一辆方灯摩托车,向石河子方向驶去。

四、8月7日晚12点40左右,在营部总机房值班的女接线员听到营部内部有枪声。她当时很害怕,但后来没发现其他动静,她认为是警务区人员酒后开枪打着玩——这样的事以前发生过,然后独自关灯睡觉。第二天她把夜里发生的事情讲给丈夫听,同样没能引起丈夫的警觉。

进一步的情况,正在搜索中。

四、案情重大,惊动了自治区公安厅和兵团公安局

两名人民警察同时被杀害,这在石河子是破天荒的第一次,在自治区也绝无仅有,案情迅速上报到兵团公安局和自治区公安厅。

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杨德禄立即派四处副处长张卓敏、大案科科长靳鹏前往石河子;兵团刑侦处处长刘钊、副科长杨群也于当天晚上赶到石河子,石河子市公安局长张万顺陪同他们一起来到149团现场。

至深夜3点,149团现场已聚集各方警察50余人,警车15辆。

“8·8”一线指挥部迅速成立。指挥部由周传强牵头,市局刑警大队龚兴言、江援朝,莫索湾公安局局长刘昭君、副局长刘克新、何强,以及149团副政委马军民为指挥部成员。张卓敏、靳鹏代表区厅,刘钊、杨群代表兵团公安局,指导侦查工作。

凌晨,指挥部在149团招待所二楼会议室召开侦查会议,会议由周传强副局长主持,他认为,案件有几种可能性:一、有预谋的抢劫武器杀人;二、被我方处理过的人员报复杀人;三、个人隐私问题导致矛盾激化杀人;四、执法过重引起纠纷导致杀人。他强调,在没有突破性线索出现的情况下,这四方面的排查工作都不能放松。

张卓敏从区厅角度提出四点要求:一、侦查范围不能过小;二、以查枪为突破口;三、以射击点、射击姿势确定犯罪嫌疑人的身高;四、各项工作分片包干,各负其责。

指挥部做了分工,龚兴亡、江援朝负责现场勘查及痕迹物证的比对工作;刘克新负责枪支调查组;何强、党新民负责摸排调查组;刘昭君负责在莫索湾境内设卡检查过往人员;马军民负责群众工作,把案情传达到连级干部。

8月9日至14日,查枪组对农八师(石河子)所属单位及沙湾县范围内“五六”式半自动步枪和自动步枪共计254支,全部提取了射击子弹样本,送石河子技术部门进行比对鉴定,结果全部查否。查枪组继续扩大检查范围,对石河子市区、南山矿区,玛纳斯县及农六师芳草湖农场、新湖农场的枪支继续进行取样调查工作。同时他们发动群众查暗枪,特别注重了对民间打猎用枪和文革期间散失枪支的调查。

摸排组围绕死者周围的人事关系,按照指挥部分析的几种情况进行排查,虽然摸出若干可疑情况,核实后均被排除,没有出现重大线索。

8月10日上午,马军民组织149团连以上干部开会,由于垦区的特殊的地理环境,各连距离较远,集中起来比较困难。马政委要求各连干部,负责本单位的调查,分出五种情况。一、有作案时间,对现场熟悉的;二、有抢劫枪支嫌疑的;三、有犯罪前科,受过政府打击处理,有报复言行的;四、会驾驶摩托车或自己有摩托车的;五、能够比较熟练地使用武器的。

马政委要求各连对16—45岁的男性在册人员全部登记造册,把近日外地新来的人口以及突然外出的人口作为重点,一家一户进行调查。全团配合公安部门,组成53个调查组,深入到30多个连队、44个连建制的基层单位,分片包干。至14日,已调查条件具备的男性公民2953人,收集到可疑线索25条——这些线索,在查实之后也被排除。

“8·8”案件发生时,并没有马上联想到“7·5”案件——两案不在同一档次上,差着很大的级别。然而,勘查和技术检验过程中,一个重要线索跃入技术人员的眼帘——“8.8”案件现场弹壳与“7·5”现场弹壳批号一致,都是75—81,这难道是巧合?技术人员连夜进行比对鉴定,并很快做出鉴定结论,证实两案的子弹发自同一支步枪。

这是个重大推进。这不仅解决了“7·5”案件的定性问题,同时也为“8·8”案件的侦查,提供更多的条件。云遮雾障的“7·5”案件的价值凸现了出来。

8月14日,指挥部再次召开侦查会议,宣布前期提出的第二、三、四种情况已基本排除,决定将“7·5”袭击141团原军械库案与“8·8”杀害民警抢劫枪支案并案侦查。

也是8月14日,石河子技术科经过大量比对工作,确认犯罪分子使用的是“五六”式或其他种类的自动步枪,排除了半自动步枪的可能性。

“8·8”案件定性为持枪袭击、杀害人民警察,抢劫枪支的特大恶性案件。

五、缺乏警觉的姜玉斌

姜玉斌不是个爱多疑的人,他对逼近的危险没有丝毫的觉察。他不仅对那天看羊的吴子明、白宝山没有警惕,就是在出事的当天下午,他在警务区门外再次看到吴子明和白宝山,两人故意躲闪,也没有引起他的警觉。

这天晚上,姜玉斌带着时春勇,在149团农贸市场上吃晚饭,饭后约上个体无线电修理户自建新,到农工黄伟家打牌,大家玩到晚上10点半。从黄伟家出来,姜玉斌和时春勇一起,跟随白建新来到白家,向他借放像机和三盘录像带,抱着回到警务区宿舍。

自下午到晚上,白宝山、吴子明始终在一营营部外边等他。看见二人抱台录像机走进去,看着姜玉斌值班室亮了灯,他们才放下心来。

本来,这天与姜玉斌一起值班的不是时春勇,而是另一位治安员梁新民。因梁新民的爱人要生小孩,他请了假,时春勇临时替他值夜班。

两人进屋说了阵话,姜玉斌把录像机安装好,躺到自己的床上,时春勇躺梁新民的床,两人一起看录像。

门外黑黢黢的走廊里,白宝山携带着自动步枪摸过来。

时间大约是12点半(相当于内地10点半),白宝山推开值班室的门——门没上锁。他闪身进去,贴在火墙后面,举枪就打。向左向右,先一边打了一枪,冲进去,每人又补了一枪。前两枪就都打中了对方,时春勇当时就不动了,姜玉斌还在喘气,补枪之后也不动了。

他走到姜玉斌身边,从他枕下抽出“五四”手枪,转身就朝外走。

跟他进来的吴子明把电话线拔掉,没动房间里的其他东西。

走到门口,白宝山见电视机开着,顺手把电视关上,但录像机没有关。

从他们进去,开枪把人打死,到取了手枪出来,前后没超过一分钟。

屋里布满了火药味和血腥气。

离开一营营部,吴子明去取摩托车——摩托车藏在100米开外的路边上。吴子明发动车,带着白宝山,两人迅速离开现场。

姜玉斌、时春勇的尸体20小时后才被人发现——这个过程有点不可思议。

当天晚上,不仅浇水的几位农工听到枪声,在营部总机房值班的女接线员也听到枪声,事后谁也没有报告。第二天上午,147团派出所开例会,姜玉斌、时春勇没有参加,派出所的同事认为两人夜里值班,早上在睡懒觉,没惊动他们。下午,梁新民曾进入房间,见两人一边一个躺着,又认为他们在睡午觉,悄悄退了出来。出来时见门边桌上的放像机小灯开着,他把放像机关掉。下班前,因同事杨平想看带子,梁新民又带着杨平进屋一次,梁新民喊他们两声,姜玉斌、时春勇都没反应,杨平便自己选了盘录像带,和梁新民一起出来。梁新民随手又把门锁上了(碰锁)。

直到晚上,录像机机主白建新来取机子,从房门玻璃上看到时春勇躺在床上睡觉,敲门却怎么也敲不开。他转到外边的空地,扒窗户向里看,看见姜玉斌身上有血迹,这才怀疑出了事情,把情况向一营杨副营长做了报告。

六、侦查,向纵深推进

“8·8”与“7·5”两案并案,应该说是石河子方面侦查工作的一个转折点。

由于并案,线索扩大了,视野宽广了,对案件的认识和侦查部署都应该做出相应的调整。

第一,并案使案件性质明朗化,犯罪分子的目的很明显,就是抢劫武器弹药,其他枝蔓,可以全部剪除。

第二,两案均反映,作案分子是两个人。

第三,侦查范围要扩大。犯罪现场由149团一个点,变为两个点,141团至149团相距75公里,几乎横跨了石河子城区之北的大部分团场。

第四,随着侦查范围的扩大,查枪的工作相应也要扩大。这涉及到兄弟垦区和地方县市。为此,兵团公安局刘钊处长带一工作组,负责农七师(奎屯)、农六师(昌吉)的验枪工作;自治区公安厅张卓敏处长带一工作组,负责沙湾县、玛纳斯县的枪支取样工作。

侦查工作涉及到方圆一万平方公里的面积,仅农八师处级以上单位就有50多家,其中农牧团场19个,工作量骤然加大,工作重点也有扩散的趋势。

由于并案,对犯罪嫌疑人的刻画及侦查条件的梳理,也有了进一步的推进:

一、犯罪分子具备作案时间,对现场熟悉,可能事先踩过点;

二、有暴力犯罪的历史,或有受过打击处理的前科;

三、会驾驶机动车(可能自己有摩托车或汽车);

四、会熟练使用军用长枪;

五、结伙作案,可能是二人以上犯罪团伙;

六、有抢劫枪支继续作大案的犯罪动机和目的;

七、两人身高在1.72米-1.75米左右,年龄25—35岁。

指挥部把下属工作部门重新调整为五个大组:技术组,调查组,查枪取样组,摸排组和材料组。

其他有价值的反映是:

8月7日早晨,有人看见一个高个子的男人,大约有1.75米—1.78米之间,黑红脸,把一辆黑色油箱的摩托车停在一营营部附近,摩托车后边绑着一个尿素袋子,有60公分长,不知道里边包的什么。此人穿黑衣服。

这曾引起我们对黑色油箱摩托车的注意和排查,从侦破后的情形看,这是与本案无关的另外的一个人。

8月16日,147团场第一中学临时工李华,在打扫教学大楼后边的垃圾池时,捡到一个绿色塑料本。她打开看了看,发现是姜玉斌的民警值勤证,上边贴有姜玉斌的照片,后页上印着体黑字:“丢失要及时报告。”李华认为这是个重要证件,当天就把姜玉斌的值勤证交到147团派出所。

应该说,这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发现。

指挥部得到报告,立刻派人对姜玉斌的妻子牛晓红进行调查。

牛晓红说,姜玉斌没有把值勤证带回家来的习惯,近两周牛晓红几次为姜玉斌洗衣服,掏过他的口袋,只见过他的身份证和工作证,没见过他的值勤证。

牛晓红还提供,姜玉斌上班或回家,并不经过一中门口,他不可能把值勤证丢在那个地方,他的值勤证更不会出现在教学楼后边的垃圾箱里。

这显然存在着很大的疑点:值勤证是姜玉斌上班时佩带的,而姜玉斌又是在值班时被杀,它怎么会跑回147团,出现在他并不经过的一中校园里?从时间上看,它又是在姜玉斌被害后出现的,它的出现,会不会与凶手有关?

如果跳到外边来分析,如果我们把这个案件提供的所有线索冷静地持过一遍,不难发现,其中几条重要脉络都砸在“147团场”这个“点”上:

第一,姜玉斌全家都住在147团,平时与147团的人有着密切联系;

第二,现场目击者称,摩托车开往石河子方向,147团场恰好在149团与石河子之间;

第三,死者的值勤证,突然在147团出现,而所有的查访材料,都不能证明它是死者生前所为。

这几方面的情况汇在一起,应该加深我们对147团的印象。但在当时,147团并没被列入侦查重点。这是因为,第一,两个作案现场均不在147团;第二,147团出的情况并不多;第三,姜玉斌的值勤证是8月16日才被发现的,我们对这一线索的查证和认识还需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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