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7 97刑偵一號白寶山案始末第十章

97刑偵一號白寶山案始末第十章

第十章

一、大案前奏

在白寶山的時間表上,他突然加快了作案速度。

初到新疆的幾個月,白寶山跑過不少地方,也踩了許多“點”,但他既沒搶到槍,也沒有搶到錢。從整個過程看,白寶山在這一階段似乎表現“平庸”,到新疆來做事,他處處都不順利。

他來到新疆的第一天,就想搞143團場彈藥庫,因原庫址已改民房,只得停下。這之後,白寶山調查了多處棉花加工點,始終沒找到可下手的地方。5月底,白寶山向吳子明透露了他攜帶槍支的情況,再次把作案目標轉向搶劫武器,然而,策劃搶劫奎屯軍訓中心哨兵槍支未能得逞,策劃搶劫141團場軍械庫武器彈藥結果補空,他在兩處地方都亮了槍,結果卻一無所獲。

按照常規推斷,白寶山也有“狗急跳牆”的時候,他不耐煩了,因此而大開殺戒。其實不然。

如果說初到新疆的幾個月裡,他的行動顯得笨拙、雜亂無序,這都與他沒有確立一個明確的目標有關。而在這時,也就是在他襲擊了141團“人影庫”之後不久,這種情況得到了根本的改觀。他迅速拋棄掉搶劫棉花款的計劃,把目光轉向新的目標。

事情的起因,還是來自謝宗芬。

謝宗芬在新疆的生活,跟白寶山截然不同。她與新結交的四川老鄉走動頻繁。最親密的幾個人,一是租給她房子的劉秀芬,謝宗芬管她叫“姐”,“姐”在市場上開著個小賣部。另一位老鄉叫宋朝蓮,謝宗芬管她叫“姨”。還有一位,謝宗芬叫她“三姐”,“三姐”是四川綿陽人,在市場上賣涼皮。第四位是謝宗芬的鄰居,搬進劉秀芬的空房之後,她就結識了這家鄰居,也是四川人,也姓劉,謝宗芬晚上常去劉家串門兒。

劉家的女兒在烏魯木齊市工作,在一個叫“邊疆賓館”的地方當翻譯,大約每週回家一次。謝宗芬串門時遇到,問長問短地跟劉家女兒聊過鬧天。

劉家姑娘說:“邊疆賓館的生意可好做了,賺錢容易得很。”

謝宗芬來了興致,問:“那個邊疆賓館都做什麼生意,怎麼個好做法兒?”

劉家姑娘說:“那個地方,全是做外貿生意的,跟俄羅斯、哈薩克斯坦,多了,有不少外國人,大把大把地掙錢。那地方中國人的生意也好做,擺個小攤,賣什麼賺什麼。我要是有錢,就不幹這個窮翻譯了,也在那兒租個鋪子,做買賣。”

謝宗芬動了心,仍不大相信,問:“那地方的錢就真的那麼好賺嗎?”

劉家姑娘說:“你不信啊?你過去看看就知道了,那地方的人多有錢。那地方人都是拿著提包麻袋裝人民幣。”

回到家,謝宗芬把聽來的關於邊疆賓館的事一字不落地講給白寶山。

白寶山聽了很高興,對謝宗芬說:“明天,你跟我到邊疆賓館去看看。”

第二天一早,兩人坐班車去了烏魯木齊。

邊疆賓館在烏魯木齊市東南的延安路上,距新疆大學校園不遠。早年,這地方是部隊的一個招待所,改革開放後,慢慢成為新疆最大的邊貿市場,是國家二級口岸。邊疆賓館佔地面積很大,中心區有個交易市場,叫商貿城。兩邊各有賓館大樓,東側的叫東樓,西側的叫西樓,多為做生意的外國商人租住。商貿城正前方,有個數千平方米的停車場。賓館樓下,有一溜店鋪,賣日用雜品的,賣烤肉賣小吃的,賣水果飲料的都有,熙熙攘攘十分熱鬧。

白寶山陪著謝宗芬,先看了擺攤的地方。謝宗芬瞧人家怎樣做買賣,白寶山看對方的交易額,轉一圈,沒見什麼大錢。

走到商貿城,謝宗芬要到交易市場裡邊看看。

白寶山說:“你自己去看吧,我在門口等你。”

謝宗芬進去,他獨自站在門外。沒一會兒就有個維族人拿著一萬塊錢人民幣朝他比劃,白寶山聽不懂他的話,但知道這是換外匯的。他說:“不換。”那人搖搖頭,走開了。

白寶山開始注意周圍,他看到交易市場門口聚著很多人,仔細看停車場上也有,賓館門口也有。他們手裡拿著各式各樣的包,鼓鼓囊囊的。有人打開,那裡邊竟裝的都是錢,一沓沓百元的人民幣,還有美金,一個包內就有十幾萬、幾十萬不等。

白寶山的眼睛立刻眯縫起來,裡邊冒出了紅光——他盼望已久的目標終於出現了。他幹什麼還在下邊的墾區辛辛苦苦地轉來轉去,他真正的目標應該在城裡,在烏魯木齊,在這個邊疆賓館。他來到新疆就想做大案,他搶槍搞彈藥,為的也是做大案,可大的目標始終沒有出現。他想過搶銀行,可人家防範得嚴密,他靠不上前。現在他看到的是一個個鼓囊囊的包裹,這不就是移動的銀行嗎?

回石河子的路上他問謝宗芬:“那個地方怎麼樣?”

謝宗芬說:“不錯啊,要是在邊疆賓館兒擺個攤兒,掙外國人的錢,肯定發財。”

白寶山冷笑了,他心裡已有了不同於搶棉花款的全新的打算。

白寶山一心想作大案,搶大錢。這個機會終於來了。他明白,在邊疆賓館這樣人員集中的地方做案,不是個小動作,他必須在各方面做好最充分的準備。首要的,他必須再搞一支槍,而且是手槍。

去邊疆賓館之前,他和吳子明一起騎摩托車去過新湖農場,物色作案地點,準備搶劫新湖農場武警戰士的自動步槍。從邊疆賓館回來後,他改變了主意,對吳子明說:“新湖農場的自動步槍不搞了,我們直接搞手槍。”

當天晚上,他跟吳子明詳細討論瞭如何搞手槍的事情。

他問吳子明:“咱們這地方,都什麼人有手槍?”

吳子明說:“警長以上的都有手槍。”

白寶山說:“你抓緊摸摸具體人兒,哪些人的槍好搞,定幾個目標來。”

兩天後吳子明就把“情報”摸了上來。他為白寶山提供了三個對象,其中兩個是147團的,吳子明提供了姓名、住址等詳細情況。另一名叫姜玉斌,家住在147團場,工作單位在50公里外的149團場,是149團警務區的警長。

白寶山劃掉本團場的兩名警察——他對吳子明說:“我的印象裡,石河子還沒發生過殺警察搶槍這麼大的案子。事情一發生,肯定會引起公安方面的重視,一定會在發案的地方來一個大清查。我們不能在147團幹,要不,一查準會把我們查出來。”

吳子明也說:“那就別弄147團的了。”

三個目標縮減成一個——只剩下了姜玉斌。

兩人立刻著手,收集姜玉斌的材料。

沒目標是一回事,有了目標才發現,現成的機會就擺在他們眼前。

姜玉斌因在147團場居住,常到市場上吳子兵的烤肉攤上吃羊肉串,他不認識吳子明,但跟吳子兵關係很熟。

就在白寶山決定對姜玉斌下手的這幾天,吳子兵正託付姜玉斌幫他在149團那邊買羊。這簡直是天賜良機。

吳子明對吳子兵說:“我看你烤肉攤挺忙的,也抽不開身,不行我和山子騎摩托替你跑一趟。”

吳子兵說:“我正犯愁呢,哥你去正好。找見姜警長,一定要讓他帶著你們看看羊,別先侃價格。”

吳子明說:“這我知道。”

吳子兵說:“哥你哪天去,我給姜警長打電話聯繫好。”

吳子明說:“就今天吧,你打個電話看他在不在?”

當天上午,吳子明、白寶山騎著摩托車來到149團,白寶山打算先接觸一下姜玉斌,認準了人,抽機會看看他是否真有槍,他的槍是不是由他保管,順便摸一摸那邊警務區的情況。

兩人到的時候已過了中午,打聽到警務區,吳子明問:“姜警長在不在?”對方是一個聯防員,見了他們問:“是買羊的吧?姜警長等你們半天了,還以為你們不來了呢。”說著,很熱情地帶他們來到姜玉斌的值班宿舍。

進了屋,姜玉斌正躺在床上看電視,見到他們坐起身,問:“你們誰是吳子兵的哥?”

吳子明說:“我是。”

姜玉斌說:“羊已經給你們找好了,你們先過去瞧瞧,看行不行?”

吳子明說:“那好,咱們先去看看羊。”

說著話,白寶山在後邊一聲不吭地把屋裡的情形看過一遍,兩張床,兩個辦公桌,門口有道鐵皮火牆。火牆的位置有利,進來人是個掩護。

姜玉斌下床,伸手從枕頭底下把“五四”式手槍抽出來,插進腰右側的槍套裡。

白寶山大喜過望,他不虛此行,不僅證實了姜玉斌有槍,而且毫不費力就發現了他平時放槍的位置。

姜警長熱心腸,他借了輛摩托車,陪著他們一起到下邊連隊去看羊。到了連隊,羊的主人把他們帶到羊圈,吳子明看看就撒了嘴,嫌羊太小。姜玉斌也說羊小,對吳子明說:“要不就算了,這羊殺不出肉來,有合適的再說。”吳子明也說:“先不買了,等有機會,我再聽你的信兒。”三人騎摩托車又返回來。

姜玉斌矇在鼓裡,對他們毫無警覺;兩個暗藏殺心的歹徒當天晚上就躲在光線昏暗的小屋裡,再次研究了殺人搶槍的細節。

白寶山改變了前幾次步行作案的方式,說:“這次要用交通工具,騎自己的摩托車肯定不行,露了天兒,跑都跑不了。”

吳子明說:“要不咱們再去偷一輛?”

上個月,吳子明曾偷過一輛紅色摩托車,但因馬力小,車子有毛病,又把它扔了。

白寶山說:“偷恐怕有毛病,還是搞一輛吧。”

“搞”就是搶的意思。

兩人又謀劃起怎樣“搞”摩托車來。搶什麼樣的車,在什麼地方下手,開摩托車的人如何處理。白寶山說:“無論他給不給車,也要把他幹掉,不能留活口。”吳子明沒殺過人,眨巴眨巴眼,不免吸了口涼氣。白寶山說:“幹案子,必須這樣做。”吳子明說:“那行吧,就照你說的辦。”白寶山看出他心裡發虛,又說:“不到萬不得已不能開槍,攔下車,我用槍把他逼住,你用榔頭砸他的頭,把他砸死。”吳子明答應了。

兩人直到深夜一點才睡覺。

二、王吉平失蹤案

王吉平是新疆瑪納斯縣新湖農場的農民,當年34歲。瑪納斯縣與石河子市比鄰,位於石河子之東。新疆石河子地區的地域與行政劃分比較特別,石河子莫索灣墾區所屬的147、148、149、150團場,均在瑪納斯縣境內。瑪納斯縣與沙灣縣是東西相鄰的兩個縣,同樣,下野地墾區所屬的9個團場均在西邊的沙灣縣境內。

新湖農場在瑪納斯縣北部,緊靠古爾班通古特沙漠,向南依次是148團場、六戶地鎮、147團場、北五岔鎮、再向南是緊靠著石河子市的瑪納斯縣城,越向南人口越密集。

1997年7月29日,王吉平一早乘坐班車,從新湖農場來到北五岔鎮,走進副鎮長王吉江的家。王吉平是王副鎮長的堂弟,他到堂兄家是來借摩托車的。王鎮長有輛“雅奇-125”型紅色摩托車,八成新,王吉平打算騎摩托車到下邊西沙窩島村去看地。如果合適,他就承包下來種棉花。

上午9點鐘,王吉平騎摩托來到西沙窩島村的另一個親戚家,看完地,又在親戚家吃過下飯。中午2點30分(相當於12點30分),王吉平從親戚家出來,騎摩托返回北五岔鎮,打算趕3點半的班車回新湖農場。

西沙窩島村通往北五岔鎮有條鄉間公路,十分偏僻,又正值中午,路上不見一個人影。

王吉平的摩托車開到距147團約15公里處,發現路上站著一個人,揮手攔車。

新疆人熱情,王吉平認為這是個搭車人,於是減慢了速度,到跟前把車停下來。這時候他才覺得事情不對了,因他看見路旁的土丘後邊又站起一個人,手裡端著自動步槍,三步兩步跨上了公路。

事情不好,他遇到了搶車的“土匪”,但是,再起動摩托車已經來不及了。

車把被第一個人抓住,第二個人已經躥到眼前,用自動步槍頂住他的腰。沒辦法,他只能下車,在槍口的威逼下把摩托車支好。

帶槍的把槍口揮了揮,意思是要他離開公路,朝下邊的棉花地裡走。

王吉平害怕了,他走了兩步就站住,央求說:“兄弟,你們別這樣,車你們要就給了你們,我家裡還有老婆孩子……”

白寶山說:“少廢話,跟我們下去。”說著用槍捅他。

王吉平仍不肯走,嘴裡說:“你們就放過我吧……”

話沒落音,旁邊吳子明的錘子就砸下來。

吳子明畢竟不是白寶山,他沒用錘子砸過人,幹得不得要領。錘子帶起了風聲,王吉平本能地一躲,錘子沒砸在頭頂上,打中了他的肩膀。

這時王吉平已經明白過來,央求沒有用,他撒腿就跑。

白寶山一抬手槍就響了。兩槍,連得很快。子彈從王吉平右胸穿入,左側胸穿出,擊穿肺部和肺動脈。王吉平撲倒在地,掙扎著爬了幾步,很快便死亡。

兩人把王吉平的屍體抬下公路,放在草地上。吳子明翻了死者的衣兜,沒找到身份證,衣兜裡有700塊錢,一盒煙和一個普通打火機。吳子明統統裝進了自己的口袋。

處理屍體還是老辦法。他們把王吉平的屍體抬進棉花地,又沿一條幹涸的土渠朝前走。沒多遠發現一個埋電線杆的土坑,很現成。兩人把王吉平頭朝下塞進坑裡,用事先備好的鐵鍁把他掩埋起來。由於土坑太淺,他們在地面上埋出一個土丘,王吉平的一隻腳還露在外邊。

然而,王吉平的屍體始終沒被發現。

從王吉平遇害,到白寶山被捕,在長達一個多月的時間裡,王吉平就這樣袒著一隻腳,在電線坑中腐爛著。

王吉平當天沒有返回北五岔鎮,王副鎮長沒太當回事,第二天跟西沙窩島村的親戚家聯繫一下,說王吉平頭天中午就出來了,這才覺得事情有些反常。又跟新湖農場王吉平家裡聯繫,那邊說王吉平並沒回家。

王鎮長擔心堂弟在路上出岔子,帶著人在那條路上找了一遭,沒發現任何蹤跡。

當天晚上,王鎮長向北五岔鎮派出所報了案。

王吉平是個老實本分人,顧家,出門一般都是當天返回,實在回不來時,也一定跟家裡打招呼。像這樣一點消息都沒有,在外邊連續住幾天的情形,從未發生過。

因情況不明,分析起來,仍有著多種可能性。

比如,以看地為名,借摩托車外出?

比如,與人合夥,駕車去外縣做生意?

再比如,因其它個人原因駕車出走?

——時代在變化,人也在變。老實人也可能做出讓人驚訝的事情來。

這當然是朝好的方面分析,另一方面,這些年墾區的社會治安惡化,外來人員增多,已經發生過幾起惡性兇殺案件。其中一起,外地短工把主家一家四口殺害,僅搶走了1000塊錢。王吉平單獨駕車,走的那條路又比較偏僻,不是沒有遇害的可能。

北五岔鎮派出所把案情上報到瑪納斯縣刑警大隊。刑警大隊於8月4日發出了“尋人啟事”:

“失蹤人王吉平,男,34歲,身高1.78米,膚色微黑,留小分頭。望各市縣公安局刑警隊、派出所給以協助,如發現該人,速與瑪納斯縣公安局聯繫……”

啟示發出,未收到任何反饋信息。

三、民警姜玉斌、治安員時春再被殺案

又一起血淋淋的槍殺案擺到新疆警察的案頭上。

1997年8月8日20點50分,石河子刑警大隊副大隊長慈新光接到市局110指揮中心電話,值班員報告說:149團場一營警務區民警姜玉斌,治安員時春勇被人開槍打死,149團請市公安局迅速派人出現場。因案情重大,他立即直接向市局局長張萬順做了彙報。

主管副局長周傳強在伊犁參加完“看守所工作會議”,此時剛剛回到石河子。他接到張萬順局長的指示,立刻帶領刑警大隊長龔興言、副大隊長黨新民,技術科長江援朝,以及法醫、痕跡、照相、警犬訓練員等十幾名偵察員和技術幹部,乘三輛汽車,趕赴現場。

149團在石河子市正北偏東的石莫公路上,距石河子市90公里。當時石莫公路正在修路,道路難行,他們趕到149團中心現場時,已是當晚22點1O分。

先期到達這裡的還有莫索灣墾區公安局局長劉兆君、副局長何強、劉克新,帶領莫索灣刑警大隊偵察員正在等候他們。

兩處人馬會齊,聽取149團場副政委馬軍民介紹發現案件的經過。

馬政委說:“今天下午,大約8點鐘,我接到一營副營長的電話,報告說一營警務區警長姜玉斌、治安員時春勇躺在值班宿舍的床上,身上有血,房門鎖著,在外邊呼叫不應。從情況看,可能人已死亡。我馬上帶人過去,到一營看了現場。因案情重大,所有人都沒進入室內。姜、時二人已經死亡,從現場看,是被槍彈打死的,但死亡原因不明。一營副營氏認為,有可能是姜玉斌酒後手槍走火,將時春勇打死,姜因恐懼又開槍自殺。現場已做保護。我們及時把情況上報到石河子市公安局……”

現場勘查於當晚22點50分進行,當時的自然條件為:天黑,無月光,溫度為攝氏35度,燈光照明。

中心現場在一營營部內。這是兩排連在一起的“工”字形帶走廊的平房式建築,距團場中心區較遠。房子北邊,正對著公路有個大拱門,東側有旁門,裡邊有走廊。營部建築物的周圍比較荒涼,向東向南都是荒地,北邊高公路有2O0米遠,僅西部有幾戶人家,顯得孤零零。大片住宅區都在公路之北。

走進北大門,向東拐彎,第二個房間就是姜玉斌的值班宿舍。再向東,依次是營部辦公室、會議室。靠最東頭南側第二個房間,是營部的總機房。出事的那天夜裡,總機房有女接線員值班。

現場的情形是這樣的:警務區值班室門內,有一道鐵皮火牆。地為鋪磚地面。門側,西南角上有個寫字檯,上邊放著錄像機、電視機,均連通著電源。電視機旁邊有個燒水用的鋁壺。

靠近房門的地面上,有一枚彈殼。向裡,地上有一條米色長褲,衣袋裡裝有漢顯傳呼機及255元錢現金。

姜玉斌屍體位置在東北角單人床上,全身僅穿一條內褲,頭頂著紅色的疊好的被子。床北頭地面上發現一枚彈頭。

時春勇屍體位置在西北角單人床上,其左臂下有一彈殼,時春勇的頭部枕著一條完好的軍用棉被,身上只穿一條藍色內褲,肚子上蓋有一個枕頭,枕上有兩處平行的彈孔。

兩架木床之間,又有一個寫字檯,上邊堆放的日用品及打火機等物,沒被翻動。桌面上有一枚彈殼。

移屍,在時春勇床頭部位置發現兩枚彈頭,姜玉斌頭部左側發現一枚彈頭。

現場房間為木門,鎖著。後窗打開著,鋼筋紗窗完好。

勘查工作於次日凌晨3點30分結束。

被害人的基本情況如下:

姜玉斌,男,漢族,30歲,中共黨員,山東省牟平人。1991年由147團考進兵團勞改警校,1994年畢業。1995年2月被石河子市公安局招幹,並分配到莫索灣墾區公安局東阜城派出所工作,1996年4月任警長。其父母、妻子、兒子均住在147團場。

時春勇,男,漢族,24歲,山東省文登人。1995年復員轉業,1997年3月被149團場保衛科聘為治安員。父親為149團職工。

從現場情況分析,兩人是在毫無準備的情況下被人開槍打死的。姜、時二人身上均中兩槍,時春勇腹部壓著枕頭,子彈穿過枕頭,自左胸穿過右胸,造成心肺、肝臟破裂;姜玉斌的腿被打中,另一顆子彈從右腋下打入,由左肩射出,洞穿心臟。兩人外溢的血並不多,血全都流到胸腹腔內。

現場的財物包括現金均未丟失,但姜玉斌佩帶的“五四”式手槍失蹤。

現場提取的子彈為7.62毫米步機彈,彈底標識為75—81。

現場走訪,獲得以下信息:

一、營部西側住戶藍淑英和兒子張龍,夜裡在自家菜地等候澆水,12點40分左右,聽到警務區發出四聲槍響,接著燈滅了。聽見有人從營部走出,向公路走去。不久,聽到叉路口處有摩托車發動的聲音,一輛摩托車開走了。

二、149團2O連職工孫炎山老漢8月7日晚,在距營部400米處靠近公路的地裡澆水,大約凌晨1點左右,聽到營部有槍聲,過後一會兒,聽到一輛摩托車向西南(石河子)方向開過去。

三、8月7日夜裡1點左右,一營職工薛峰、王軍從營部市場出來,到自流井洗腳,聽到4聲槍響,稍後,看到一輛方燈摩托車,向石河子方向駛去。

四、8月7日晚12點40左右,在營部總機房值班的女接線員聽到營部內部有槍聲。她當時很害怕,但後來沒發現其他動靜,她認為是警務區人員酒後開槍打著玩——這樣的事以前發生過,然後獨自關燈睡覺。第二天她把夜裡發生的事情講給丈夫聽,同樣沒能引起丈夫的警覺。

進一步的情況,正在搜索中。

四、案情重大,驚動了自治區公安廳和兵團公安局

兩名人民警察同時被殺害,這在石河子是破天荒的第一次,在自治區也絕無僅有,案情迅速上報到兵團公安局和自治區公安廳。

自治區公安廳副廳長楊德祿立即派四處副處長張卓敏、大案科科長靳鵬前往石河子;兵團刑偵處處長劉釗、副科長楊群也於當天晚上趕到石河子,石河子市公安局長張萬順陪同他們一起來到149團現場。

至深夜3點,149團現場已聚集各方警察50餘人,警車15輛。

“8·8”一線指揮部迅速成立。指揮部由周傳強牽頭,市局刑警大隊龔興言、江援朝,莫索灣公安局局長劉昭君、副局長劉克新、何強,以及149團副政委馬軍民為指揮部成員。張卓敏、靳鵬代表區廳,劉釗、楊群代表兵團公安局,指導偵查工作。

凌晨,指揮部在149團招待所二樓會議室召開偵查會議,會議由周傳強副局長主持,他認為,案件有幾種可能性:一、有預謀的搶劫武器殺人;二、被我方處理過的人員報復殺人;三、個人隱私問題導致矛盾激化殺人;四、執法過重引起糾紛導致殺人。他強調,在沒有突破性線索出現的情況下,這四方面的排查工作都不能放鬆。

張卓敏從區廳角度提出四點要求:一、偵查範圍不能過小;二、以查槍為突破口;三、以射擊點、射擊姿勢確定犯罪嫌疑人的身高;四、各項工作分片包乾,各負其責。

指揮部做了分工,龔興亡、江援朝負責現場勘查及痕跡物證的比對工作;劉克新負責槍支調查組;何強、黨新民負責摸排調查組;劉昭君負責在莫索灣境內設卡檢查過往人員;馬軍民負責群眾工作,把案情傳達到連級幹部。

8月9日至14日,查槍組對農八師(石河子)所屬單位及沙灣縣範圍內“五六”式半自動步槍和自動步槍共計254支,全部提取了射擊子彈樣本,送石河子技術部門進行比對鑑定,結果全部查否。查槍組繼續擴大檢查範圍,對石河子市區、南山礦區,瑪納斯縣及農六師芳草湖農場、新湖農場的槍支繼續進行取樣調查工作。同時他們發動群眾查暗槍,特別注重了對民間打獵用槍和文革期間散失槍支的調查。

摸排組圍繞死者周圍的人事關係,按照指揮部分析的幾種情況進行排查,雖然摸出若干可疑情況,核實後均被排除,沒有出現重大線索。

8月10日上午,馬軍民組織149團連以上幹部開會,由於墾區的特殊的地理環境,各連距離較遠,集中起來比較困難。馬政委要求各連幹部,負責本單位的調查,分出五種情況。一、有作案時間,對現場熟悉的;二、有搶劫槍支嫌疑的;三、有犯罪前科,受過政府打擊處理,有報復言行的;四、會駕駛摩托車或自己有摩托車的;五、能夠比較熟練地使用武器的。

馬政委要求各連對16—45歲的男性在冊人員全部登記造冊,把近日外地新來的人口以及突然外出的人口作為重點,一家一戶進行調查。全團配合公安部門,組成53個調查組,深入到30多個連隊、44個連建制的基層單位,分片包乾。至14日,已調查條件具備的男性公民2953人,收集到可疑線索25條——這些線索,在查實之後也被排除。

“8·8”案件發生時,並沒有馬上聯想到“7·5”案件——兩案不在同一檔次上,差著很大的級別。然而,勘查和技術檢驗過程中,一個重要線索躍入技術人員的眼簾——“8.8”案件現場彈殼與“7·5”現場彈殼批號一致,都是75—81,這難道是巧合?技術人員連夜進行比對鑑定,並很快做出鑑定結論,證實兩案的子彈發自同一支步槍。

這是個重大推進。這不僅解決了“7·5”案件的定性問題,同時也為“8·8”案件的偵查,提供更多的條件。雲遮霧障的“7·5”案件的價值凸現了出來。

8月14日,指揮部再次召開偵查會議,宣佈前期提出的第二、三、四種情況已基本排除,決定將“7·5”襲擊141團原軍械庫案與“8·8”殺害民警搶劫槍支案併案偵查。

也是8月14日,石河子技術科經過大量比對工作,確認犯罪分子使用的是“五六”式或其他種類的自動步槍,排除了半自動步槍的可能性。

“8·8”案件定性為持槍襲擊、殺害人民警察,搶劫槍支的特大惡性案件。

五、缺乏警覺的姜玉斌

姜玉斌不是個愛多疑的人,他對逼近的危險沒有絲毫的覺察。他不僅對那天看羊的吳子明、白寶山沒有警惕,就是在出事的當天下午,他在警務區門外再次看到吳子明和白寶山,兩人故意躲閃,也沒有引起他的警覺。

這天晚上,姜玉斌帶著時春勇,在149團農貿市場上吃晚飯,飯後約上個體無線電修理戶自建新,到農工黃偉家打牌,大家玩到晚上10點半。從黃偉家出來,姜玉斌和時春勇一起,跟隨白建新來到白家,向他借放像機和三盤錄像帶,抱著回到警務區宿舍。

自下午到晚上,白寶山、吳子明始終在一營營部外邊等他。看見二人抱臺錄像機走進去,看著姜玉斌值班室亮了燈,他們才放下心來。

本來,這天與姜玉斌一起值班的不是時春勇,而是另一位治安員梁新民。因梁新民的愛人要生小孩,他請了假,時春勇臨時替他值夜班。

兩人進屋說了陣話,姜玉斌把錄像機安裝好,躺到自己的床上,時春勇躺梁新民的床,兩人一起看錄像。

門外黑黢黢的走廊裡,白寶山攜帶著自動步槍摸過來。

時間大約是12點半(相當於內地10點半),白寶山推開值班室的門——門沒上鎖。他閃身進去,貼在火牆後面,舉槍就打。向左向右,先一邊打了一槍,衝進去,每人又補了一槍。前兩槍就都打中了對方,時春勇當時就不動了,姜玉斌還在喘氣,補槍之後也不動了。

他走到姜玉斌身邊,從他枕下抽出“五四”手槍,轉身就朝外走。

跟他進來的吳子明把電話線拔掉,沒動房間裡的其他東西。

走到門口,白寶山見電視機開著,順手把電視關上,但錄像機沒有關。

從他們進去,開槍把人打死,到取了手槍出來,前後沒超過一分鐘。

屋裡佈滿了火藥味和血腥氣。

離開一營營部,吳子明去取摩托車——摩托車藏在100米開外的路邊上。吳子明發動車,帶著白寶山,兩人迅速離開現場。

姜玉斌、時春勇的屍體20小時後才被人發現——這個過程有點不可思議。

當天晚上,不僅澆水的幾位農工聽到槍聲,在營部總機房值班的女接線員也聽到槍聲,事後誰也沒有報告。第二天上午,147團派出所開例會,姜玉斌、時春勇沒有參加,派出所的同事認為兩人夜裡值班,早上在睡懶覺,沒驚動他們。下午,梁新民曾進入房間,見兩人一邊一個躺著,又認為他們在睡午覺,悄悄退了出來。出來時見門邊桌上的放像機小燈開著,他把放像機關掉。下班前,因同事楊平想看帶子,梁新民又帶著楊平進屋一次,梁新民喊他們兩聲,姜玉斌、時春勇都沒反應,楊平便自己選了盤錄像帶,和梁新民一起出來。梁新民隨手又把門鎖上了(碰鎖)。

直到晚上,錄像機機主白建新來取機子,從房門玻璃上看到時春勇躺在床上睡覺,敲門卻怎麼也敲不開。他轉到外邊的空地,扒窗戶向裡看,看見姜玉斌身上有血跡,這才懷疑出了事情,把情況向一營楊副營長做了報告。

六、偵查,向縱深推進

“8·8”與“7·5”兩案併案,應該說是石河子方面偵查工作的一個轉折點。

由於併案,線索擴大了,視野寬廣了,對案件的認識和偵查部署都應該做出相應的調整。

第一,併案使案件性質明朗化,犯罪分子的目的很明顯,就是搶劫武器彈藥,其他枝蔓,可以全部剪除。

第二,兩案均反映,作案分子是兩個人。

第三,偵查範圍要擴大。犯罪現場由149團一個點,變為兩個點,141團至149團相距75公里,幾乎橫跨了石河子城區之北的大部分團場。

第四,隨著偵查範圍的擴大,查槍的工作相應也要擴大。這涉及到兄弟墾區和地方縣市。為此,兵團公安局劉釗處長帶一工作組,負責農七師(奎屯)、農六師(昌吉)的驗槍工作;自治區公安廳張卓敏處長帶一工作組,負責沙灣縣、瑪納斯縣的槍支取樣工作。

偵查工作涉及到方圓一萬平方公里的面積,僅農八師處級以上單位就有50多家,其中農牧團場19個,工作量驟然加大,工作重點也有擴散的趨勢。

由於併案,對犯罪嫌疑人的刻畫及偵查條件的梳理,也有了進一步的推進:

一、犯罪分子具備作案時間,對現場熟悉,可能事先踩過點;

二、有暴力犯罪的歷史,或有受過打擊處理的前科;

三、會駕駛機動車(可能自己有摩托車或汽車);

四、會熟練使用軍用長槍;

五、結夥作案,可能是二人以上犯罪團伙;

六、有搶劫槍支繼續作大案的犯罪動機和目的;

七、兩人身高在1.72米-1.75米左右,年齡25—35歲。

指揮部把下屬工作部門重新調整為五個大組:技術組,調查組,查槍取樣組,摸排組和材料組。

其他有價值的反映是:

8月7日早晨,有人看見一個高個子的男人,大約有1.75米—1.78米之間,黑紅臉,把一輛黑色油箱的摩托車停在一營營部附近,摩托車後邊綁著一個尿素袋子,有60公分長,不知道里邊包的什麼。此人穿黑衣服。

這曾引起我們對黑色油箱摩托車的注意和排查,從偵破後的情形看,這是與本案無關的另外的一個人。

8月16日,147團場第一中學臨時工李華,在打掃教學大樓後邊的垃圾池時,撿到一個綠色塑料本。她打開看了看,發現是姜玉斌的民警值勤證,上邊貼有姜玉斌的照片,後頁上印著體黑字:“丟失要及時報告。”李華認為這是個重要證件,當天就把姜玉斌的值勤證交到147團派出所。

應該說,這是一個極其重要的發現。

指揮部得到報告,立刻派人對姜玉斌的妻子牛曉紅進行調查。

牛曉紅說,姜玉斌沒有把值勤證帶回家來的習慣,近兩週牛曉紅幾次為姜玉斌洗衣服,掏過他的口袋,只見過他的身份證和工作證,沒見過他的值勤證。

牛曉紅還提供,姜玉斌上班或回家,並不經過一中門口,他不可能把值勤證丟在那個地方,他的值勤證更不會出現在教學樓後邊的垃圾箱裡。

這顯然存在著很大的疑點:值勤證是姜玉斌上班時佩帶的,而姜玉斌又是在值班時被殺,它怎麼會跑回147團,出現在他並不經過的一中校園裡?從時間上看,它又是在姜玉斌被害後出現的,它的出現,會不會與兇手有關?

如果跳到外邊來分析,如果我們把這個案件提供的所有線索冷靜地持過一遍,不難發現,其中幾條重要脈絡都砸在“147團場”這個“點”上:

第一,姜玉斌全家都住在147團,平時與147團的人有著密切聯繫;

第二,現場目擊者稱,摩托車開往石河子方向,147團場恰好在149團與石河子之間;

第三,死者的值勤證,突然在147團出現,而所有的查訪材料,都不能證明它是死者生前所為。

這幾方面的情況匯在一起,應該加深我們對147團的印象。但在當時,147團並沒被列入偵查重點。這是因為,第一,兩個作案現場均不在147團;第二,147團出的情況並不多;第三,姜玉斌的值勤證是8月16日才被發現的,我們對這一線索的查證和認識還需要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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