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為什麼清廷寧願亡國,也不“立憲”?

楚子牛


說清朝不立憲是一種錯誤說法,因為清朝在1905年就開始準備立憲了。慈禧太后頒佈預備仿行憲政的諭旨以後,清朝就已經開始了立憲準備。
清朝要立憲可不是說幾句話,發幾道旨意就可以完成的。那是從上到下完全的大變革。清朝首先在1905年派遣了大臣們到日本和西方考察憲政。隨後在1906年正式宣佈《宣示預備立憲諭》。
具體包括,設立省級和朝廷級的諮議局和籌建資政院,開始重新討論各省的預算、稅收、公債以及單行章程規則,選舉資政院議員。當時在1908年,清朝表示要用9年時間完成預備立憲。
在這9年時間,將完成所有準備工作,包括廢除科舉制度,在全國普遍建立中小學和大學學堂,完成近代巡警的建立,重新建立近代化海陸軍等等。另外,還要重新詳細制定各項法律和財務制度,以及新的官員制度。
具體時間表是,第1年,建立起國民識字課本,建立地方自治章程,在第2年所有省份舉報諮議局選舉。第3年,開始著急朝廷級別的資政院議員,同時,在所有州縣推廣識字班。
第4年開始,在所有鄉鎮建立識字班,具體到底9年,要把全國識字率提高到5%。同時,宣佈新法,建立議院,同時通過議院法。到1911年,清朝再次宣佈準備期縮短到5年。
加快立憲最後導致了清朝的滅亡,首先從地方總督巡撫手裡收回財政,鑄造,發行貨幣權利,稅收,軍事權利,導致地方官員不滿。其次是,清朝放開對地方管制,導致,出現了立憲派,這一地方派別,結果在辛亥革命爆發後,15個省的立憲派宣佈拋棄清朝。
最後就是,清朝最後幾年在農村鄉鎮推行禁止種植鴉片,廢除科舉制度,人口普查,廢除陋習等等行動。並且,很多人在推行改革當中,搜刮財物。導致在1910年為此發生了285次騷亂事件。清朝的根基,也就此徹底被動搖了。

歷史救生圈


這裡推薦一本書,侯宜傑先生寫的《二十世紀初中國政治改革風潮——清末立憲運動史》。

受到中學教科書影響,我們一般都認為清末的立憲是個騙局。但是如題主所問,清朝皇族沒有理由不立憲。當然,我大清統治者對立憲的認識肯定經歷了一段過程。戊戌變法的失敗可以說是掌權者慈禧太后不願意導致的失敗。但是經歷了兩年之後的八國侵華,清政府應該不存在多少僥倖心理了。



立憲之後滿清皇族可以一直高枕無憂當皇帝,總比守著這個爛攤子苟延殘喘好吧。加上1905年日本對俄戰爭的勝利刺激,所以慈禧太后在1906年啟動預備立憲,她之後掌權的載灃也在1909年重申立憲。雖然攝政王載灃還是個二十多歲的年輕人,但是他的政治手段非常老練,當時保守派基本都被肅清。


不過面對立憲這種前所未有的社會改革,而且面對的還是中國這麼一個千瘡百孔的大攤子,快和慢的平衡,這是很難掌握的。而載灃正是受到立憲派士紳的影響,放權太快,以致資政局和督撫的矛盾激化。甚至1911年底,武昌起義第一槍打響,資政局反而成了辛亥革命的中堅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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