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為什麼戰場上平均幾萬發子彈才能殺死一個人?

琅琊小少爺


這個問題其實挺有意思的,作為一個懂一點軍事的歷史愛好者,史論縱橫將從槍械發展的角度來看看在戰場上槍械的命中率問題。

關於戰場上平均幾萬發子彈才能打死一個人的數據,縱橫是沒有方法和能力去統計的,因此大部分數據都是從一些網文中提取出來的,權威性肯定是存在問題的,如果在文中有質疑,歡迎大家補充數據,說明統計方法和出處。

提取數據如下,第一次世界大戰,平均消耗1萬發子彈,擊斃一名敵人;第二次世界大戰,平均消耗2萬發子彈,擊斃一名敵人;越南戰爭中,擊斃一名敵人需要消耗12萬發子彈,在阿富汗以及伊拉克戰爭中,美軍消耗60億發子彈擊斃了2.4萬人,也就是25萬發子彈擊斃一名敵人。

也就是擊斃一個人,從一戰到伊拉克戰爭,子彈消耗增長了25倍。

由此可見,在戰爭中命中率是如此之低,而且呈更低的發展趨勢。

馮導的電影《芳華》中有一個戰鬥的場面,十分混亂,啥也看不到,就是一頓突突,我想這才應該是真正的戰爭場景吧!那種把敵人放進了才開槍以增加命中率是二戰時期,缺少子彈,沒有辦法的辦法,在抗戰中,我軍有的部隊平均只有四發子彈,當然是能省著點就省著點了,把敵人放近了再打,實際上是用生命在增加命中率。

在《亮劍》中趙剛用三八大蓋五百米開外給日軍來個爆頭,可見日軍也是傻的夠可以了,在步槍有效射擊範圍內,竟然連掩體都不找,大搖大擺的等著你爆頭,而趙剛爆日本士兵頭的時候,日本士兵竟然不知道爆他的頭。

真正在戰場上,往往並不是在有效射擊距離內射擊,正常來說,在槍械差不多的情況下,在有效射擊距離內,只要瞄準射擊,命中率還是挺高,但是,除了我軍之外,別的國家都秉承一個道理“人命比子彈更珍貴”,士兵不會等到看到敵人再開槍,當你看到敵人的時候,敵人也發現了你。

只要知道幾點鐘方向有敵人,就往那個方向突突,在戰場上如果槍械的射擊有效射擊距離是200米,那雙方的交戰距離必然在大於200米外的位置,至於說到短兵相接,拼刺刀是不可能的事情,更多的情況下,是有效攻擊距離外的槍械對射,等到重火力到達後再進行進一步的攻擊。

當然,這也不是瞎亂放槍,用術語講這叫“火力壓制”,將敵人壓制在一個位置,就是勝利,在戰鬥中,無非是一方想衝過來,一方不想讓對方衝過來,通過密集火力壓制,讓對方無法還手,從而完成突擊的任務或者防守的任務,想要人不遭罪,那就子彈遭罪了。

如果,攻擊的一方急於拿下防守的一方,可能就需要付出點代價,讓防守方的子彈命中率提高一點了。

從另一方面來說,槍械也是從精準度向快火力方向發展,在一戰之前,槍械要求就兩個,打得遠,打的準,至於打的狠不狠都是次要的,可以說拴動狙擊步槍是這個時期的主流武器。從第一次世界大戰開始,對槍械的要求就是,簡單說就是“天下武功唯快不破!”在更短的時間內打出更多的子彈。槍械發展的重點是自動步槍、輕重機槍、衝鋒槍,乃至突擊步槍,在犧牲槍械的準確性的同時儘可能提高發射的速度。

考慮子彈價錢的,基本都是軍工實力比較差的國家,隨著各國軍工實力不斷增強,子彈已經不是問題了,在未來戰爭中,步兵的作用也會發生變法,以前可能需要步兵去完成擊斃任務,以後可能只是偵查敵人,所以,步兵能打死的人可能越來越少。


史論縱橫


抗戰時期,在正面戰場,每擊斃一名日軍,平均需要2000發子彈,而在蘇德戰場,蘇軍每消滅一名德軍需要4000發子彈,而美軍在太平洋戰場,平均擊斃一名日軍需要3噸彈藥。

到了越戰,平均打死一名越軍需要5萬發子彈。平均打死一名敵人的彈藥消耗量,從火繩槍,燧發槍,栓動步槍,半自動步槍一直到全自動突擊步槍,其實消耗彈藥量是越來越多了。

首先是,這裡所說的彈藥量是包括了訓練彈藥量的。美軍訓練開槍,都是打膩了為主,一次打靶一個新兵身邊就能堆起一大堆彈殼,而且要經歷若干次打靶訓練。這次二戰,新1軍,新6軍在印度接受美國軍訓,那些老兵的回憶錄可以看出來。

包括,正面戰場擊斃1名日軍平均2000發子彈,那是使用抗戰總消耗量計算出來的。實際上也包括了訓練抗戰入伍的1400萬新兵的彈藥消耗量,還有,因為其他各種原因損失的子彈在內的數字。

在戰場上,彈藥不僅僅是打掉了,還有很多彈藥是引發爆炸,從而被消耗。交通線遭到襲擊損失,以及遺落在戰場上等待各種原因。另外就是,現代步兵每人都有全自動突擊步槍,本身射速就超過二戰時期步兵幾十倍。毛瑟98步槍的射速才一分鐘10-12發子彈,士兵的手腕還要累的半死。M-16突擊步槍一分鐘射速750-900發子彈。

這樣在戰場上的壓力火力,就必須要增強。在二戰,對方開一槍,你開一兩槍就能壓制對手。但是,現代戰場,所有人都是全自動步槍,彈雨縱橫。所以,你也必須火力全開才能壓制對手。從射速和武器來看,以同樣的方式戰鬥,M-16突擊步槍本身彈藥消耗量也會比二戰時期的毛瑟步槍,增長70-90倍。


深度軍事


我是薩沙,我來回答。

很多人受以往宣傳的“每一發子彈消滅一個敵人”的思想,認為過多消耗子彈是錯誤。

其實,這種思想是不對的。

作為八路軍、新四軍游擊隊,在子彈極端缺乏的情況下,只能強調節省子彈的精確射擊。

但即便是游擊隊,如果永遠充足的子彈,他們的彈藥消耗量也是巨大的。

實際上,從機槍發明以後,各國作戰的子彈消耗量就是很大的。

第一次世界大戰,平均消耗1萬發子彈,擊斃1名敵人;

第二次世界大戰,平均消耗2萬發子彈,擊斃1名敵人;其中抗戰中,擊斃1個日軍要消耗2000發子彈,已經是全世界大國中的最低。

越南戰爭,平均消耗12萬發子彈,擊斃1名敵人;

最誇張的是阿富汗和伊拉克戰爭,美軍每消耗25萬子彈才擊斃1名敵人。

為什麼戰鬥中子彈消耗量很大?

主要是一個火力壓制的問題。

現代戰爭中,勝利的一方往往是能夠通過火力將敵人壓制住的。

也就是說,勝利一方的子彈投射量,要強於敵人。

只有火力壓制住敵人,對方才能不能從容還擊,我方才會佔據主動。

大家有沒有看過電影《阿甘正傳》。

在叢林中,阿甘他們的1個排突然遭遇北越軍隊伏擊。

交戰開始,就是雙方機槍的激烈對射。在美軍機槍瘋狂掃射的時候,阿甘他們並沒有落下風。
大家注意,由於雙方都不太看清楚叢林中的對方,機槍是朝著敵人可能存在方向胡亂掃射的,並不是精確射擊。

隨後美軍機槍突然卡殼停止射擊,沒多久又被北越軍隊用火箭筒打掉,美軍排就一潰千里了,只能逃命。

如果不是阿甘勇敢的回來救人,這個派最終只會活一個人。

即便如此,最終阿甘救出的傷員也不過只有區區幾人而已,其他人都被幹掉了。

實際作戰,也是如此。

所謂一發子彈消滅一個敵人,不是不存在,只是難以和強敵對抗,還必須採用特種的作戰戰術。

比如粟裕回憶,他們紅軍建立初期,只能依靠近距離伏擊戰和肉搏的方式,打擊國軍。

為啥?

因為他們每人只有3到5發子彈,無法遠距離射擊,只能近距離精確開槍。

伏擊戰時,雙方距離幾十米甚至十幾米,以保證射擊精度。伏擊中,每人只能開2到4槍,還得留下1發子彈追擊時候用,其餘時間基本都是肉搏拼刺。

這種打法非常危險,也是不划算的。

肉搏戰從來都是殺敵一千自損八百,神仙也不能保證自己下一秒不會被刺死,即便獲勝我方傷亡也不會小。

這種打法需要部隊不斷的勝利,不斷的補充。

如果不能勝利和補充,部隊就會很快消耗殆盡。

這種打法不能碰很強的敵人,也不能碰有豐富反伏擊戰經驗的敵人。

如果伏擊戰沒有勝利,不能繳獲到敵人的子彈,那麼紅軍就沒有子彈了,槍支成為燒火棍。

說通俗點,都是逼急了無奈奈何的打發。

即便這種特殊的伏擊戰,紅軍機槍的火力還是要持續的,機槍的子彈也是比較多的,伏擊期間可以大量射擊,作為火力支柱。紅軍也特別注重輕機槍手的培養和訓練,說明他們也是知道火力的作用,只是客觀實在缺乏彈藥而已。

很多作戰,紅軍其實也耗費了不少子彈。

比如紅軍長征期間,攻打甘肅臘子口魯大昌的區區2個營,就消耗了3萬多發子彈!!!

魯大昌的部隊利用碉堡和重機槍封鎖臘子口山道,紅軍沒有其他辦法,只能使用強大火力將其重機槍壓制,然後派步兵衝上去強攻。

如果紅軍火力不能壓制敵人重機槍,步兵衝上去就等於送死。

當時紅軍機槍手回憶:趁著暮色,我看見木橋兩頭的碉堡和附近幾座炮樓裡隱隱約約閃現出微弱的燈光,看清楚了碉堡和炮樓上的窗口射口,我知道,每個射口和窗口都架著機槍,正瞄準我們的方向。敵人居高臨下,我們稍有失誤就可能前功盡棄,傷亡巨大。

當前面的連隊敗退下來的時候,楊信義就命令我和其他幾名機槍手,分別對準臘子口上的碉堡和暗堡口射擊,我們瞄準輪番掃射,子彈像下雨似的傾瀉在敵陣地上。

這時,敵人的一個射擊口開始不斷地向我們這邊掃射,只聽得子彈簌簌飛舞的聲響,子彈打在岩石上胡亂飛舞,濺起一串串火花。我隱蔽在一塊大岩石旁邊,子彈貼著我的頭頂上飛來飛去,濺起的岩石碎片直砸在我們的身上,鑽心地疼痛。我們打了一陣,敵人的炮樓和碉堡卻絲毫無損。原來,敵人的碉堡和炮樓都是巨大的岩石做成的,衝鋒槍、機槍子彈根本打不穿它,而且從河溝裡向上掃射,很難打進敵人的射口。相反,敵人的機槍卻異常猛烈地向我方陣地掃射,幾個機槍手被敵人的機槍擊中犧牲。

我不得不停止掃射。

戰鬥中,六連連續發動了6次衝鋒,都被敵人兇猛的炮火壓制下來。這時,楊成武指示六連停止進攻,所有戰士隱蔽撤退。

最終紅軍消耗了3萬多發子彈,繳獲的槍支和子彈極少,而且都是甘肅土造的不能使用。


薩沙


隨著現代戰爭的模式和武器裝備的革命,單兵用輕武器在現代戰場上的作用越來越小。受槍械的射程、精度、單兵防護和戰場因素的影響,在戰場上子彈殺傷敵人的效率是很低的

有人統計過;

抗日戰爭期間:中國軍人擊斃一個日軍需要500~1000發子彈。

二戰歐洲戰場:擊斃一名德國兵盟軍需要1500~2000發子彈。

越南戰爭:美軍擊斃一名越南武裝人員需要15萬~20萬發子彈。

自衛反擊戰:我人民解放軍擊斃一名越南鬼子需要5萬~7萬發子彈。

伊拉克戰爭:美國大兵每打死一名伊拉克武裝人員則需要20萬~25萬發子彈。

美國大兵受傷

據相關統計,在戰場上子彈消滅的敵人只佔10%,而炮彈、炸彈、導彈產生的破片和衝擊波是主要殺傷敵人的主要“功臣”

下面簡單的介紹一下世界上主流輕武器的性能;

1、解放軍配備過的56式衝鋒槍:口徑7.62毫米,有效射程300米,射速600發/分鐘,彈匣容量30發。

56式衝鋒槍

2、解放軍的現役裝備95突擊步槍:口徑5.8毫米,有效射程400米,射速650發/分鐘,彈匣容量30發,可配備75發彈鼓。

95突擊步槍

3、俄羅斯的裝備AK12自動步槍:口徑7.62毫米(另有5.56毫米、5.45毫米口徑)射速800~1000發/分鐘,彈匣30發和60發兩種。

AK12突擊步槍

4、美軍的M16步槍:口徑5.56毫米,有效射程600米,射速700~950發/分鐘,彈匣30發。

M16步槍

目前,單兵武器射速最快的是;美軍的M134加特林射速槍,理論射速6000發/分鐘,口徑7.62毫米,有效射程800米,初速910米/秒。被稱為“射速狂魔”“子彈神獸”!

M134射速機槍


東義義


在現代戰爭中,很多人都是死於炮彈和炸彈,而不是子彈

目前美國軍方使用的是5.56mm口徑子彈,配備的是STANAG彈匣,一個彈匣能裝30發子彈,美軍單兵共攜帶6個彈匣,也就是180發子彈。假設消滅一個敵人需要10000發子彈,那麼一個士兵需要至少55個彈夾才能消滅一個敵人。這似乎看上去是不符合邏輯的,因此很多人都質疑這種說法。

但在實際戰場上,子彈的消耗量確實驚人,並且覺大多數子彈都打不中目標。

(正在伊拉克執行任務的美軍士兵)

目前,美軍還沒有一個官方的數據顯示打死一個敵人到底要使用多少子彈,因為美軍每年消耗的子彈有很大一部分是用於平時的訓練。

當然,在現代戰爭中子彈的消耗量是非常大,因為不是每一個士兵都是神槍手,大多數子彈是用來進行火力壓制的,打不著人。但是這不能算是浪費,因為如果沒有猛烈的火力壓制,那麼敵人早就衝到你面前了。

二戰時日軍就是一支崇尚“環保”的軍隊。鑑於國內銅礦資源貧乏,日本軍方十分重視節約子彈。日軍的口號是:如果一發子彈就可以解決敵人,那就絕不開第二槍。為此日軍槍支在設計上也偏重於射擊精度和射程,於是就誕生了著名的三八式步槍。

為了保證精度和射程,三八式步槍的槍管設計的非常長,這導致三八式步槍全長達到了127.6釐米,這個長度冠絕全球。

平心而論,三八式步槍的設計精度和射程都是極為優秀的,但是這種“唯精度至上”的理論也限制了日軍半自動和全自動步槍的研發。以至於在太平洋戰場上,日軍經常遭到美軍M3式衝鋒槍的火力壓制,這導致日軍的傷亡率遠遠高於美軍。

而且在二戰後期美、英、蘇、德等國就發現,槍支射程太遠根本沒有用。由於坦克的大規模使用,徹底地讓塹壕戰走進了歷史,步兵通常是伴隨著坦克往前推進的。而等到需要雙方步兵短兵相接的時候,雙方的距離已經很近了,完全用不著很遠距離的射擊。特別是進入城市之後,在巷戰中士兵更加希望手中的步槍能為其提供強大的火力輸出,而不是毫無用武之地的高射程。

因此在二戰後,各國都開始大量裝備全自動步槍,以求更加強大的持續火力,並且射程也從以前的八九百米,下降到五六百米。

全自動步槍的應用大幅提升了子彈的消耗量,但是擊中敵人的幾率卻要比半自動步槍高很多。畢竟一槍一發子彈,打30槍你也不一定能擊中一個敵人。但一連打出30發子彈,你就有更大地幾率命中目標。

所以在現代戰爭中,單兵消耗的子彈不一定就比以前多。但是武器的提升都是相對的,你的火力提升了,對方的火力也會很快跟上來。敵我雙方近距離交戰,若沒有持續的火力壓制,敵方就會迅速壓縮己方陣地,因此你必須保持自己的槍口“火舌”不斷。

(假如你面的這片叢林裡想起了槍聲,但你卻受限於樹木的遮擋而看不見敵人,你會怎麼做?沒錯,你會先衝著槍聲的方向給他一梭子子彈,對敵人進行壓制,雖然一梭子子彈不一定能打中對方,但是這些子彈卻迫使敵人躲到掩體之後,暫時放棄對你的射擊,你的安全係數就會提高了)

而且隨著大量機槍的應用,更加劇了子彈的使用量。相比於士兵而言,機槍才是真正的子彈消耗大戶。

不過在現代戰場上,子彈打死的人其實相對更少了。舉個例子:

在二戰時,美軍分別於1945年3月10日和5月25日對日本東京進行了兩次大轟炸,造成了近10萬人死亡,但這其中美軍並沒有發射一發子彈。

(在電機的驅動下,現代機槍輕輕鬆鬆就能達到1000+發/分鐘射速,打光一萬發子彈很easy)


千佛山車神


大家在一些電視劇裡都能看到,我們的士兵和日軍對射,在掩體裡互相放槍,各有傷亡,這是很現實的,但為什麼會有人說戰場上平均上萬發才能打死一個人呢?

首先,我們在抗日戰爭時期有一個口號,這就是“一發子彈消滅一個敵人”,這個願望是美好的,但是根本不可能實現,我們這個口號的真正意義是用盡量少的子彈殺死敵人,但即

(我軍和國軍當時裝備量特別大的漢陽八八式步槍,也就是俗稱的老套筒)

使如此,我們平均殺敵所用的子彈也高達上千發一個敵人,但是這相比其他國家需要上萬發一個敵人可有效率多了,這個結果實際上也是被逼的,我們的軍工業實在產出子彈不多,更何況老蔣還不給後勤補給,我們每個士兵的手上只有幾發子彈,所以只能提出這個口號進一步節省子彈。

下面來說說各場戰爭中的彈藥消耗。

蘇德衛國戰爭中,蘇聯軍隊擊斃一名德國士兵需要四千多發子彈,而太平洋戰爭中,彈

(上面是蘇軍的主力半自動步槍,SVT-40,下面是美軍的加蘭德半自動步槍)

藥根本不缺,大量裝備了半自動和自動武器的美軍,更是平均用數萬發子彈和炮彈打死一名日軍。

至於為什麼會這樣呢?後裝槍的射程和準度不應該要用數萬發子彈才能打死一個敵人啊,實際上這也不奇怪,不是每一個士兵都是神槍手,不可能給他多少子彈就能打死多少敵人,這是不實際的,也是不現實的,士兵的槍總有放偏的時候,所以各國訓練士兵的槍法時也只是希望士兵不要過度消耗彈藥去亂打一氣,而是儘量把槍打準。

而且平均數萬發子彈打死一名敵軍,這數萬發子彈反而還不是栓動步槍或者說半自動武器打出去的多,而是新興的自動武器打出去的,也就是自動步槍,衝鋒槍,輕機槍,重機槍

這種自動武器打出去的多,這些武器的作用就是壓制敵方士兵的火力,從而使我們的士兵可以探出掩體去更精準的射擊每個敵人。


戰鬥機解說家


關於戰場上平均幾萬發子彈才能打死一個人的數據,縱橫是沒有方法和能力去統計的,因此大部分數據都是從一些網文中提取出來的,權威性肯定是存在問題的,如果在文中有質疑,歡迎大家補充數據,說明統計方法和出處。

提取數據如下,第一次世界大戰,平均消耗1萬發子彈,擊斃一名敵人;第二次世界大戰,平均消耗2萬發子彈,擊斃一名敵人;越南戰爭中,擊斃一名敵人需要消耗12萬發子彈,在阿富汗以及伊拉克戰爭中,美軍消耗60億發子彈擊斃了2.4萬人,也就是25萬發子彈擊斃一名敵人。

步槍和自動步槍以及機槍在戰鬥中使用的作用是不同的。抗日期間單兵武器,主要是機槍和步槍。機槍的主要任務是壓制,遲滯,和掩護。通常是對敵火力的壓制和對集團目標的殺傷。步槍對單個目標進行殺傷。根據火力配置和任務,以及協同,機槍使用的彈藥量要大許多。

另外防禦作戰由於是相對靜態的戰術動作阻擊敵人的行動,所以防禦作戰使用的彈藥量要比進攻使用的彈藥量大。戰場上殺傷一個敵人需要多少彈藥沒有準確的數字。上軍校時學習過戰場管理,其中有個學科是武器裝備的戰場管理其中有對彈藥的管理,發放,補充的內容。但任何一個軍事教材也沒有對抗戰期間評論多少子彈殺傷一個士兵的統計。

在實際的作戰行動中,大量的射擊並不是進行精確瞄準射擊,最大量的是進行壓制射擊,尤其是機槍一類的自動火器,機槍最大用處是進行壓制,尤其是到了二戰,大家都知道機槍這東西火力太猛,密集隊形衝鋒就是找死,所以各國的步兵都是以散兵隊形出現,

別說一發子彈消滅一個敵人,100發子彈消滅一個敵人就很不錯了。原來看過一個老鬼子的回憶拜訪,這個老鬼子當時是機槍手,他打了大約2500發子彈打死了大約50名中國人,而且這些中國人還不是軍人都是老百姓,不知道如何利用地形隱蔽自己。

在戰場上,彈藥不僅僅是打掉了,還有很多彈藥是引發爆炸,從而被消耗。交通線遭到襲擊損失,以及遺落在戰場上等待各種原因。另外就是,現代步兵每人都有全自動突擊步槍,本身射速就超過二戰時期步兵幾十倍。毛瑟98步槍的射速才一分鐘10-12發子彈,士兵的手腕還要累的半死。M-16突擊步槍一分鐘射速750-900發子彈。


用戶6734188521


作為一個上過實戰演習的軍人,我覺得應該可以有個比較穩點的看法。

第一,這個戰場平均幾萬發子彈殺死一個人的說法,其實在整體軍事使用中是被全球拉了一個平均值。各國的作戰理念和習慣不同,消耗的彈藥數量也會各有迥異。比如中東國家比較偏向於火力無限輸出流,甚至有的土豪國家把彈藥消耗作為每日的作戰任務,幾萬發甚至十幾萬發才消滅一個人,實屬正常情況。而非洲很多游擊隊和各類武裝,越過頭頂的信仰射擊和只求爽快的火力壓制,也是拉昇彈藥消耗比例的重要因素。當然,少不得美帝的重視人命不在乎彈藥消耗的玩法,更是引領世界軍事力量高消費的重要群體。

相比較而言,中國軍人強調的“首發命中”和日本軍人強調的“精確射擊”,可以說在訓練有素的情況下,利用攜帶的兩三百發子彈擊斃數名敵軍,還是在理論之中的。並且不會被其他國家的消費習慣所影響。所以在亞洲大部分戰場中,這種誇張的換算比,是很難出現的。

第二,在實際使用過程中,這個幾萬發殺死一個人,也是被平均化了。這幾萬發的子彈,其實是己方損失的消耗,用子彈這種簡單的計量單位作為一個粗略體現而已。因為這種損耗不單單是雙方士兵對射時產生的損耗,還有軍需物資被敵方大量損毀所產生的損失。比如雙方一開戰,指揮部、彈藥庫、倉庫都是雙方特種部隊、導彈和飛機攻擊的重中之重,大家看新聞也經常看到中東戰場某某倉庫被攻擊命中,一旦倉庫被攻擊銷燬,那就是幾百幾千萬發子彈瞬間蒸發,卻同樣計算在戰鬥消耗之中,無形中就拉昇了戰場消耗比例。

而且,如果在戰場上簡單得能以幾萬發子彈就能換取一個敵人,那麼戰爭相對而言居然還是划算的。因為一發子彈成本也就一兩毛錢人民幣,而從家庭出生就開始培養的一個男人成為一個合格軍人,其中花費的代價超過百萬人民幣,再考慮到對家庭因素和對社會的潛在貢獻,或者加上兵種的珍稀程度,甚至幾千萬都有可能,用幾萬發子彈也就是幾千塊錢來換取,實在是很有賺頭。但是戰爭作為一個大家都不賺錢的無底洞,就是它的消耗並不是簡單用子彈衡量的。它有大量國防物資消耗,有炮彈消耗,導彈消耗,油料消耗,經費消耗,槍械零件消耗等等,密密麻麻,涉及的品類多達數千種,而子彈消耗,只是放在紙面上最直觀,也最容易衝擊引起對軍事領域涉及不深的人們的驚歎。

第三,隨著各國軍事水平的提升,殺傷一名敵軍的難度也在不斷遞增。刨除軍事水平極其低下的落後國家,各國都會不斷學習現代化條件下的作戰經驗,見識和水平增長的士兵們,往往也學會了如何在戰場上保護自己。一戰二戰時期那種大規模集團衝鋒不再出現,配合著武器裝備的提升,一個步軍士兵的作戰半徑由之前的幾十米和幾百米,直接延伸數公里。以往三公里陣地需要一個團,甚至一個師的兵力進行攻防,現在可能僅僅需要二三百人甚至幾十人就堪堪足夠。彼此之間戰鬥少了過去戰鬥的熱血拼殺和人在陣地在,更多了許多的膽戰心驚和步步為營,多了許多的打一槍換一個地方,也多了許多的相互試探和火力覆蓋。這些軍事技巧的提升,增加了戰場擊殺的難度和兇險,同樣,也增加了許多的彈藥消耗。


天下榜


戰場上平均幾萬發子彈才能消滅一個敵人,很可能對於許多人來說:這非常的荒唐、難以置信、這個小編怕是一個傻zi 吧。

如果真的是幾萬發子彈才能消滅一個敵人,那麼我這些年的“抗日神劇”都白看了嗎?怎麼說咱們家也是擁有32寸大彩電的“農村大戶”,平時在電視上沒少看見主角、或是我軍士兵,砰砰砰、三槍幹掉8個敵人,並且子彈還是無限不需要換彈匣的那種。你個啥子都不懂的小編,你跟我說幾萬發子彈才能消滅一個敵人,你當我小孩好騙是吧?

那麼在戰場上,真的是需要平均消耗幾萬發的子彈,才能打死一個敵人嗎?

雖然這個說法看似很誇張,但是小編覺得平均幾萬發子彈殺死一個敵人,這個說法已經是很保守了。下面咱們就列舉一下在各場戰爭中,世界各國在實戰情況下,平均要消耗多少發子彈才能殺死一個敵人。以在二戰時期的我國軍隊來講,那個時候我國軍隊平均要消耗至少幾百發到1000發的子彈,才能夠擊中一名日軍,要清楚這僅僅只是擊中,而不是打死一名日軍士兵。在當時我國軍隊如果要徹底的打死一名日軍士兵,平均消耗的子彈至少要達到兩千到三千發以上。

這還只是在二戰時期武器彈藥拮据的中國軍隊,而同一時期的歐洲戰場,歐美國家的士兵消滅一個敵人,他們所消耗的子彈數量平均在1萬發以上、甚至2萬發。
而到了上個世紀50年代初,亞洲東北部那一戰,當時我國軍隊的武器裝備相對來說也是比較落後,在戰場上也要平均消耗5000發左右的子彈,才能徹底打死一名美軍士兵。而武器裝備相對來說比較優越的美軍,在實戰中最少也要平均消耗5萬發左右的子彈,才能夠對一名我軍士兵造成致命傷害。

而到了六七十年代的越南戰場上,這個在戰場上消耗子彈數量的數據變化不是很大,美軍士兵平均也要消耗5萬以上、10萬發以下的子彈,在這種情況下才能夠打死一名越南北方士兵。

而到了現代戰爭的伊拉克、阿富汗戰場,美軍在這些戰爭中平均消耗質量的數量,達到的一個極其恐怖的數據。有各種官方實際數據表明,美軍在阿富汗、伊拉克等戰爭中,平均要消耗超過20萬發以上的子彈,才能正真打死一名敵方武裝的士兵。
這些數據看似非常的誇張,但這也只是平均消耗子彈的數據而已,還沒有將戰場上拼刺刀、手榴彈、炮彈、飛機轟炸等等數據包括在內。甚至可以說在戰場上,作戰的士兵噼裡啪啦打了一整天,很可能連一個敵方士兵都沒有命中。

當然,以上這些恐怖的數據也許有很大的水分與誇張性,但是這也確確實實的體現了,大炮一響黃金萬兩這一概念。

頭條“軍器戰位”報道!

發佈:牧小明

作者 : 感謝我們生在這個和平的年代,願世界沒有戰爭。

軍器戰位:關注每天為你講解軍事武器裝備知識

如果喜歡我的文章可以關注我,“軍器戰位”每天講解軍事知識


軍器戰位


一顆子彈消滅一個敵人,那是戰爭中的最高理想,是對最高效率和完美戰績的想象,現實中是不可能出現的。當然,這也是在彈藥極度匱乏的情況下,激勵下自己,提醒下大家,要好好珍惜子彈,不能浪費,因為浪費不起啊。

而戰場上平均幾萬發子彈才能殺死一個人的說法,其實是來源於一份美軍的報告,說得是五萬顆子彈殺死一名敵軍士兵。這雖然顯得有點過於誇張,但背後還是有其特殊的邏輯和國情。


五萬顆子彈殺一個人的說法的依據

應該是整個美國在二戰中使用的子彈的數量,再除以消滅的敵軍士兵的得出的平均數,這個使用的子彈,不但包括直接用於戰場對轟的子彈,還包括訓練時,偵察時等等各種情況下使用的子彈總和。


就好比美軍在和日軍打仗時,一支千人隊伍,幹掉了對方五百人。這裡使用的子彈就包括了這一千人訓練時的幾十萬發子彈,偵察時盲掃的幾萬發子彈,戰鬥時你來我往膠作在一起,火力壓制打空的百萬發子彈,以及直接命中的子彈。


實際上,二戰中和美國人打的日本人,早就打油了,他們很擅長躲閃,也有了應對美國強大火力的經驗,在實際戰鬥中,命中率其實是沒有我們想象的高的。即使是衝鋒好像等著你一排排掃,其實也不是電視裡演的一片片來,而是分散進攻,躲避火力,講究策略,不斷移動,這樣打中就更難了。

美國的彈藥充足,打起子彈來比較土豪。

美國軍工業很發達,戰士彈藥充足,他們打仗基本上可以做到相對敵人來說是無限量的持續活力,彈藥堆過去都能把對方堆死,這個和抗美援朝時,他們用彈藥將一座座山頭直接轟平是差不多的意思。


所以,美軍對彈藥的使用相對於其他各國來說,基本上不會考慮節省的問題,更不會跟我們的游擊隊同志一樣,一個士兵一 杆槍都配不齊,即使配齊,一年到頭也配不了幾顆子彈,大部分子彈都靠收拾戰場而來。這個就是窮人和土豪的差距,說起來都是血淚啊。



不過,無論如何,戰爭都是生命的收割機,子彈就是死神的屠刀,捲入戰爭的人永遠不知道會被那顆子彈擊中,我們還是遠離戰爭的好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