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0 六枝特区人民政府关于六枝特区中心城区废旧物资回收站(点)整治搬迁的通告

六枝特区人民政府关于六枝特区中心城区废旧物资回收站(点)整治搬迁的通告

六府通告〔2019〕12号

广大市民:

为改善市容市貌,优化城市环境,确保顺利实现六枝特区城市管理“两提一树”“创文”攻坚专项行动工作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六枝特区中心城区废旧物资回收站(点)整治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六枝特区人民政府关于六枝特区中心城区废旧物资回收站(点)整治搬迁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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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废旧物资回收站点应具备合法经营条件、符合消防安全 标准和环保等方面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须于2019年11月20日前停止经营。逾期未主动关停的,由特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六枝分局等执法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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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严禁违法在城区主次干道两侧、各背街小巷、各居民小区内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经营活动。凡在上述区域经营的站点,须于2019年11月 20 日前自行关闭或搬迁至指定地点(四角田矿、大用矿物资回收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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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回收站点应自觉规范经营活动,严禁污染环境,破坏市政设施,影响市容市貌,收售违禁物品和销赃、窝赃。凡有上述行为的,由特区公安局、城市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六枝分局等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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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相关执法部门将加大对中心城区废品回收经营活动的执法检查力度。对妨碍公务和暴力抗法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

5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六枝特区人民政府

2019 年 10 月 11 日

六枝特区人民政府关于六枝特区中心城区废旧物资回收站(点)整治搬迁的通告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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