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3 西安:男子謊稱“有關係”申請公租房 涉嫌詐騙被批捕

吹噓說自己認識相關領導,可以通過“走關係”辦理到公租房,接連騙取他人財物供自己揮霍,終於讓自己身陷囹圄……

交三萬就能申請到公租房

不久前,王女士看到張某的朋友圈顯示他能辦理許多小區的公租房。便跟張某聯繫諮詢。張某通過電話告知王女士認識“房管局王哥”並以辦理公租房為由,告知王女士辦理公租房費用需3萬元人民幣,信以為真的王女士當即給張某轉賬3萬元人民幣。不久後,張某又以“房管局王哥”親戚生病急需“借用”2萬元為由,向王女士索要2萬元人民幣,爾後,王女士再次給張某轉賬2萬元人民幣。

“餡餅”變“陷阱”!!

後來,王女士多次聯繫張某詢問公租房情況及索要2萬元人民幣,張某先是以種種理由推脫,後失聯。王女士隨即報案。經警方調查,犯罪嫌疑人張某先後以辦理公租房為藉口騙取王女士等四人財物。目前,張某已被雁塔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張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經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之規定,涉嫌詐騙罪。

法條鏈接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檢察官溫馨提示

公租房是政府對一些沒有住房且經濟能力有限人群的一項優惠政策,從申請到分配均按照相關規定執行,審查程序嚴格,若申請公租房一定要通過正規的渠道瞭解諮詢,不要輕信別人的傳言和各種不實信息,以免上當受騙。 (李鯤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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