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辣丸子
這位婆婆心術不正。
小叔子結婚,公婆娶媳發生困難,應由小叔子牽頭協商,向親戚或朋友借款,並立字據。但無論如何也不能由大兒媳的孃家父母出資60萬,除非自願。
婆婆要求別人出60萬,理由何在?
是不是娶大媳婦時,多花了60萬?
是不是為大媳婦買了婚房,多花錢了?但這一切,都不能成為理由!
親家雙方,本不是一個家庭,更沒有責任和義務為他人買單。即使兒媳有心幫助,婆婆都不能開口,要60萬給小叔子結婚用。
這說明,婆婆已不拿兒媳當外人囉,兒媳父母的錢,就是自個家的錢。遲用,不如早用,早用不如急用。因此,婆婆混淆了一家親的概念,造成意識錯亂,媳婦是自家的,媳婦孃家的財產也是自家的。
如何調整婆婆的心態?只和婆婆說一句話,婆婆你不是我母親的媽唉,你說了不算啊!
所以,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不屬於你的,你別惦記!
只有做到無慾無邪,心,才會透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