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為了孩子而維持的婚姻有意義嗎?

雲飛飛哥


每次看到為了孩子維繫婚姻的話就特別生氣。

婚姻是自己的事,不該拿孩子做擋箭牌,都是成年人,都清楚的知道自己想要什麼,既然對婚姻失去了維繫和愛的感覺,不想繼續,那麼猶豫不決的真正理由是什麼?孩子嗎?不,至少孩子只佔其中一小部分而已,更多的是經濟的考慮,未來生活的考慮,離開對方家庭變故的考慮,利弊得失的考量,撫養孩子對自己未來的影響,再婚的困難,孩子撫養費的問題等等,這些因素組合到一起綜合的問題,才會猶豫,所以不要說什麼為了孩子,好像把責任都推給了孩子,自己不離婚是因為你,自己的不幸是因為你,讓孩子永遠活在對父母婚姻不幸的愧疚中,讓孩子為不幸的婚姻買單,太過分了。自己的生活自己做主,別拿孩子當藉口。真的為了孩子,大人的問題大人解決別涉及孩子,另一半該拿撫養費拿撫養費,該看孩子看孩子,該承擔的父母義務都要用心去做,監護人這邊不能因私人恩怨去阻撓去詆譭去傷害,成人的矛盾就用成人的方式去解決,別用小孩子脾氣似的撒潑耍賴打架彆扭的方式去對待。

你們以為為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就持續著貌合神離,冷漠疏離,兩看生厭,爭吵暴力的環境中孩子會是什麼想法?他們求爺爺告奶奶的希望你們趕緊分開,如果不能給孩子一個充滿愛和溫馨的家,至少還孩子一份清淨安寧,對孩子傷害最大的並不是父母離異,而是父母離異之後對待他們的態度和方式,如若父母依然愛著孩子依然付行著父母的責任和愛,那對孩子來說,他們從未失去過父母,只是不住在一起了,也就並不會給他們造成什麼傷害,相反的,大家離婚後開始為各自而戰,攻擊,詆譭,拒絕探視,等等這些行為才是對孩子深深地傷害,尤其是不在相信婚姻,不在期待愛情,不在想重蹈覆轍,不願再婚了,卻打著“為了孩子”的旗號,讓孩子永遠活在負罪感的世界裡,自己的事就是自己的事,自己做主,自己的人生自己說了算,別人不願為你的人生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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