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三年前買的房子,現在可以拿房產證了,房東要加價合理嗎?

奮鬥者157372477


不合理。當時籤合同的成交價格是多少就是多少, 一切以合同為準!


文海深深


沒有合理不合理一說,人家臉皮厚,不講人情,你也沒辦法,沒有人和錢過不去,之前房產證沒拿到,也不在在你名下,你們之間可能只有第三方的憑證交易,房子現在漲價了,人家房東不賣給你,你個人也沒有什麼好的辦法,唯一途徑是走法律程序,但是法院不會直接把房子判給你,會中間做調解,你要買到這個房子也會加相應的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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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局面是由於三年前你購買這種性質房產不嚴謹造成的!目前受制於原業主,很大原因是你購買了回遷戶的房子且當時各部門備案是原戶主名字而非變更為你的名字!私下跟拆遷戶簽署的買賣協議!協商吧,吃虧是肯定的!除非你們當時操作以房抵債之類協議並經過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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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事先約定好的現在加價肯定是不合理的,但是你要弄清楚你買的這個房子,當時簽訂的合同是不是有限合同,看地方政策能不能簽訂合同,可能有些小中介,或者之前地產行業不規範的時候,把不能籤合同的房子瞞客戶業主簽了合同,是不具備法律效應的,現在的房子未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和未滿2年的商品房,是不能上市交易的,簽訂的合同也是無效合同,但是現在市場上還是會有中介拉這業主客戶籤,這種情況如果任何一方毀約就可能會扯皮。


真理的孩子


你好,根據城鎮房屋買賣解釋,合同確定的房屋價格,不隨物價變動而變動,要求加價是不合理的。如果對方在合同約定的時間不配合辦理過戶手續的,可以起訴到人民法院進行強制過戶。


徵地拆遷左銳律師


不合理,你從房東那裡購買了房子,簽了正規的合同並按照條款規定付了款,那個時候房子就已經不屬於房東了,房子的所有權歸屬是你,和房東都沒有關係。


廷虎探房


根據你的問題,這種臨時加價明顯是不合理的。作為二手房銷售,合同約束力比什麼都牢靠。如在合同當中有明確規定,可根據合同執行,如原房東不同意,可根據合同走司法程序


二手房小當家


肯定不合理啊。買房肯定有合同的。一切都按照方式雙方簽約的合同來的,不是說房東要求加錢就加錢的。比如三年前房價5000。今年放假10000。房東肯定是覺得自己賣虧了。才有這個要求。所以合同就有了很好的保障。


FeelHappy小廖


有相關購房合同和手續的不用理會,房子賣出了哪裡還有加價的說法,你沒簽合同沒辦理過戶麼。如果是這種情況,你得提供相關證據證明之前你們約定的成交價格是多少,然後起訴。


杭州好房通


帶上菜刀房東就不敢加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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