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我221441121
第一,關於傷情鑑定:單純鼻骨骨折是輕微傷;輕傷二級需要達到以下條件:粉碎性的、雙側的、合併上頜骨額突骨折的、合併鼻中隔骨折的、雙側上頜骨額突骨折。
第二,關於法律責任:既然警方已經開始主持調解,大概率雙方都有錯,而且適用調解處理。如果調解不成打人的肯定要行政拘留的。
第三,關於案底:如果以後遇到需要開具無違法犯罪記錄的情形,前述的行政拘留肯定會記錄在案,派出所會依據系統裡的記錄照實開具,影響不影響考學、參軍、入職、考公這些事情,看招錄單位了,強力部門的入職要求肯定高,有違法記錄(就是前述的行政拘留)都不行,犯罪記錄就更別說了。
第四,關於調解下來的賠償金額,說實話15000真不算多,現在的通貨膨脹多厲害,豬肉都啥價了。怎麼著也是你動手,他捱揍,鼻子上挨這一拳雖然是輕微傷,但也疼啊,多給點也不算特別冤。後面無論走行政處罰或者法院民事處理,也免不了麻煩,東奔西走今天叫明天叫的。
哥囉芳
今年4月份左右,在工地跟一個人起了爭執,後來沒忍住打了他十拳左右。報警,鑑定輕微傷,先協商,對方開口要20000。我當著警察的面說:你這不是協商,你這是敲詐!警察也問他:你問人家要20000有什麼依據?就算打了你十拳,你一拳問人家要2000?那傢伙一看情形不對馬上改口說要10000。我說,和諧社會打架確實不對,我也很誠懇的給你道歉了,我只能是人道主義給你200塊的補償,多一分我也沒有,你若是願意我等你法院傳票。就這樣,一分錢沒給,只拘留了5天。
瀟瀟雨未歇
都是些看熱鬧不嫌事大的主,勸你沒事還是老實給了吧!上個月我哥回家鄉探親,因為微信支付問題和別人打架,一拳打別人鼻子上,這事就我趕回老家處理的!一開始對方要5萬,我們覺得不就打一拳嗎,頂多行政拘留15天,我們一分不給,就一直耗著,對方最後要3萬,我們也不給,不是差錢,就是覺得這事不大,對方坑人,結果定了個尋釁滋事罪,這個罪就以前的流氓罪,沒事查下!最後嚇得飛快跑回老家處理,不過遲了,已經定了!找後面關係也沒用,
大師兄6055
你的問題我粗略回答,著重回答其他的,首先警察鑑定為輕微傷的,一般不會構成刑事責任,一般正常的就是治安拘留!正常打架拘留就是十五日以內。對方要是想要醫藥費還要去法院起訴你,法院判決應該賠多少就賠多少。
著重回答治安拘留的影響,如果你是體制內的可能會有影響,體制外的基本不會有影響!所謂有案底的都是瞎扯蛋,只會在公安系統留下紀錄,其他單位根本體現不出,也不會影響你打無犯罪證明。
還有最多人關心的會影響子女政審什麼的,除非你是在國家機密機關。影響政審的是刑事犯罪!刑事犯罪!刑事犯罪!也就是說進看守所或者監獄的。治安拘留只是行政手段要不是天大的事,還殃及子女。
治安拘留對子女公務員政審有影響一般沒影響。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政審不合格:一、有反對四項基本原則言行的;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道德品質不好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二、直系血親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外、國外從事危害我國國家安全活動,本人與其劃不清界限的;三、直系血親中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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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影響,報考公務員只需要本人提供無罪證明即可,因此與父母是否被行政拘留無關。對於我國來說,進步的時代已經淘汰了“連坐”這樣的規矩,父母做錯過事不能由子女去承擔全部的後果,甚至影響子女的後半生。
總結一下就是不要太沖動,現代法制社會。打贏去關,打輸留傷!
平潭一弟
有的人命值錢,哪怕花10萬也不坐牢,有的人命不值錢,寧願坐牢也不出錢,我認識一個人,把人家肋骨打折了,人家要5000醫藥費,他不願意給,說一個月才賺2000呢,結果判了一年半,所以,人分三六九等,就看你怎麼合適了!
88水手88
我是過來人,打架是兩個人都動手了,一方有傷輕微傷,好象是右手股骨骨折,鑑定是輕微傷,由於我是外鄉人,對方找了幾個當地痞子來公司和我談判,一開口管我要2萬,我也沒多想,我這就3000塊,你愛要不要,你威脅也好,嗚嗚渣渣也罷,我不認慫,結果那幫人回去了,沒過幾天又把他姐夫找來談,還是2萬!我都沒理他,讓他報警!後來去派出所調解,我同意給4000,那幫人認為是本地人就鬧,警察都煩了,問我能不能加點,我也不想繼續糾纏,也別讓警察同志為難了,就同意給5000,結果對方還是不同意,看看時間都到晚上10點了,就直接和警察說,我一毛都不賠,你趕緊打報告按程序走,該拘留就拘留,結果兩人一起進去關了5天!對方是手打著石膏進去的!
鄉間很晚
我也是跟人打架,把對方鼻樑打斷了,輕微傷,調解的時侯對方要20000,我說出5000,對方不同意,不再調解。我拘留五天罰200,出來後賠醫藥費1500,其它什麼都沒有。
和往事幹杯3
你不給,他決不敢上你家來搶。那就走法律程序好了。
如果不想給他30000,那就要求派出所裁決,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至多治安拘留十天,罰款五百元,醫藥費讓對方起訴你,讓法院判決,加上訴訟費過不了五千。
如果你是在校大學生將要畢業或準備入黨,當兵,進企業就要好好考慮了,被治安拘留兩年以內的,會受影響 。
三思而行吧?
南極冰火
兄弟,真心跟你說一句話,因為前段時間朋友酒駕撞人也是撞了人家輕微傷,好聲好氣跟孫子一樣帶她檢查等等,但最終還是張嘴30000元,還是暫定。然後呢,酒駕處罰吊銷半年,罰款一千,就剩民事賠償責任了,檢查花了兩千哪都沒問題,看他寫的賠償明細後笑了,我跟他說,你去告吧!沒錢,然後又見了兩次面,互罵了一頓,到現在已經過去幾個月了,沒在找過我們。輕微傷隨他告去,你最多也住不過1個月,如果你1個月掙不了他要的錢,你就住!沒錢!收入不高的話,你的時間就可以付出來,住過以後還沒錢,他會求著你,然後降價的
大咖王三一
鑑定為輕傷害,這類案子被害方可以與你和解,也可以自行起訴,如果人家起訴,根據鑑定結果你會被判刑的,並且你要附帶民事賠償,包括醫藥費,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等,到時候是一槍倆眼。
如果明智的話趕緊賠錢,一萬五真沒多要,只相當幾個月工資,輕傷害最多可以判三年。拿錢買個教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