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0 三國通史——打擊豪強

打擊豪強

東漢時期,豪強地主不僅控制了大量土地和眾多的依附佃客,並且擁有實際的免除稅役的權利。曹操在其統一北方前後,出於增強集權力量和鞏固統治秩序的目的,下令“重豪強兼併之法”。他在頒佈租調製的命令中,指責袁紹縱容豪強擅恣,強迫貧弱農民代出租賦,要求地方官嚴禁這種現象。地方官秉承他的意志,也著意限制豪強。司馬芝做濟南郡的菅長,打擊擁有一千多賓客的豪強劉節的特權,強迫劉節代替被他隱匿起來的賓客去當兵。曹操從弟曹洪的賓客,仗恃曹洪的袒護拒不應長社縣的徵發,被長社令楊沛殺掉,曹洪去告楊沛,曹操反而對楊沛大加讚譽。曹魏這些打擊豪強政策在客觀上起了進步作用,但在曹丕稱帝以後,隨著豪強大族勢力的進一步發展,這些打擊豪強政策就逐漸銷聲匿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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