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0 三国通史——打击豪强

打击豪强

东汉时期,豪强地主不仅控制了大量土地和众多的依附佃客,并且拥有实际的免除税役的权利。曹操在其统一北方前后,出于增强集权力量和巩固统治秩序的目的,下令“重豪强兼并之法”。他在颁布租调制的命令中,指责袁绍纵容豪强擅恣,强迫贫弱农民代出租赋,要求地方官严禁这种现象。地方官秉承他的意志,也着意限制豪强。司马芝做济南郡的菅长,打击拥有一千多宾客的豪强刘节的特权,强迫刘节代替被他隐匿起来的宾客去当兵。曹操从弟曹洪的宾客,仗恃曹洪的袒护拒不应长社县的征发,被长社令杨沛杀掉,曹洪去告杨沛,曹操反而对杨沛大加赞誉。曹魏这些打击豪强政策在客观上起了进步作用,但在曹丕称帝以后,随着豪强大族势力的进一步发展,这些打击豪强政策就逐渐销声匿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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