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9 只有敢於硬碰硬才能真正破解“執行難”

只有敢於硬碰硬才能真正破解“執行難”

王新學,男,1963年7月出生,中共黨員。1986年9月調入衡陽縣人民法院工作,1990年被任命為衡陽縣人民法院審判員,1993年任經濟庭副庭長,1995年任西渡法庭庭長,2010年任民二庭庭長,2015年任執行裁判庭庭長。現任衡陽縣人民法院一級法官,系最高人民法院榮譽天平獎獲得者。

“法院是維護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而執行工作則是實現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這道防線必須要經的起各種考驗,必須要是一道鋼鐵打造的防線,才能發揮它應有的作用。”關於執行工作,衡陽縣法院執行法官王新學有著這麼一番理解。他堅定地認為,只有真正的敢於硬碰硬,才能真正的破解“執行難”。

王新學同志今年55歲,歷任衡陽縣人民法院西渡法庭庭長、民二庭庭長、執裁庭庭長,是一名具有豐富經驗的老法官。2017年5月,王庭長成為衡陽縣法院首批入額法官。今年,為響應院黨組關於開展“決勝執行難”戰役的號召,王庭長主動請纓,要求以一名普通執行法官的身份,帶領一支執行團隊投入執行工作中去。

只有敢于硬碰硬才能真正破解“执行难”

工作中的王新學

2018年5月,結合衡陽縣法院執行工作現實情況,該院黨組決定開展一次針對全縣公職人員的專項執行活動。把公職人員當做專項執行活動的對象,這在衡陽縣人民法院院史中尚屬首次,在整個衡陽市範圍內也極少見。

接到任務時,該院執行局部分團隊長對於這樣的一次專項活動尚有瞻前顧後的疑慮,無法全力投入工作,怕在工作中遇到各種阻力。此時,王庭長的團隊站出來了,他帶領自己的團隊一次次來到被執行對象的單位,一方面積極督促被執行人履行法定義務;一方面主動向被執行人所在單位領導釋明法律,爭取單位領導的支持,陳述干擾執行的利害。

在執行衡陽縣某局公務員鄒某的案件中,王庭長多次找到鄒某要求其履行法定義務,並通過鄒某單位領導一同做鄒某思想工作,但鄒某總以各種理由拒絕履行義務。面對如此氣焰囂張的被執行人,王庭長果斷決定對鄒某實施司法拘留措施,嚴厲打擊其囂張氣焰。為排除來自外部的干擾,在對鄒某宣佈拘留後,王庭長就要求包括自己在內的團隊成員將手機全部關機,只保留執行單兵系統與院執行指揮中心的聯繫。

僅僅在鄒某拘留的第二天,其親屬就找到王庭長,要求主動履行義務,並提前解除對鄒某的拘留決定。最終,鄒某親屬代其履行了全部法定義務,案件順利執行完畢。

“我是土生土長的衡陽縣人,在衡陽縣法院已經工作超過30年,在縣裡認識的人很多,公職人員更多,說不怕得罪人那是假話。但是,如果連公職人員都不履行法院的判決,那麼如何去要求老百姓呢?”王庭長這樣表示道,“面對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定義務的公職人員,就是要用罰款、拘留甚至是追究刑事責任這樣強硬的手段撕下這些公職被執行人的優越感,打破他們不切實際的幻想,這樣法律的尊嚴和權威才能得到體現”。

王庭長還介紹道,2018年5月份,他的團隊一共對6名公職人員實施了拘留措施,6件案件最後都成功執結。其中有4人是拘留後履行了自己的義務,有2人尚在送去拘留所的途中便主動通過家人、朋友履行了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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