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見到詹姆斯本人是什麼體驗?

樹枝和樹葉


因為工作的關係,我曾經4次見到勒布朗-詹姆斯,分別是:2006年男籃世錦賽,2007年NBA中國賽,2012年倫敦奧運會,2013年NBA總決賽。

詹姆斯跟我的印象是:他雖說是世界級籃球巨星,可是為人處世非常職業,在公開場合很在意自己的形象,接受採訪時思路嚴謹,滴水不漏;他雖說天賦極高,可是在訓練中非常努力,訓練課結束後,其他球員都離開了,他還會留下來加練。

2006年男籃世錦賽時,詹姆斯、韋德、安東尼都是美國夢七隊的隊長,但詹姆斯是氣場最大的一個,他那時候就展現了領袖風範,是球隊的“新聞發言人”,每次路過混合採訪區,都是最受記者歡迎的採訪對象。那屆美國隊集中了2003屆、2004屆NBA選秀的佼佼者,但由於球隊比較年輕,在半決賽中不敵希臘,最終只拿到了一塊銅牌。

2007年NBA中國賽上海站賽事,參賽球隊是騎士和魔術,我親眼見證了詹姆斯是如何加練的。那天上午,騎士的訓練結束後,其他隊員都走到場邊換鞋子或衣服,唯獨詹姆斯還留在場內加練投籃,一名助理教練負責給他撿球。詹姆斯的投籃訓練並非簡單的空位投籃,而是結合比賽,做各種假動作之後再投籃,整個加練持續了30分鐘左右。

2013年NBA總決賽,熱火跟馬刺打滿七場,跨度長達20天。在那段時間裡,我幾乎每天都能見到詹姆斯,他是那次總決賽最忙的球員,要拿出很多時間來應對媒體的採訪。

每天的訓練結束後,詹姆斯都要按照NBA的規定,到新聞發佈廳接受數百名記者的提問;每場比賽前90分鐘至45分鐘,這是NBA規定的更衣室開放時間,會有上百名記者湧進熱火更衣室,絕大部分都圍在詹姆斯身邊,詹姆斯在那個時間段必須接受採訪。比賽結束後,詹姆斯還要出席新聞發佈會,少則二十分鐘,長則三、四十分鐘,整個過程都會有問必答,且態度誠懇。

在長達十多年的時間裡,詹姆斯不僅球技出色,而且在場下的待人接物都拿捏得很到位,這麼多年從沒有花邊新聞。這是很不容易做到的。可以說,詹姆斯是職業運動員的典範。


馬宏觀


我曾兩次見到詹姆斯本人




第一次是16年奪冠後他來到廣州市天河體育館,進行一次nike的冠軍遊行活動,實在太震撼了,對了眼的那種興奮無法語言表達。 第二次是最近的凱騎大戰(保羅皮爾斯退役)去到了波士頓追夢,雖然位置比較靠後,那一場比賽一度詹姆斯突破被撞到大腿,心拔涼拔涼,好在超人素質休息了一會回到場上,帶領交易後的新援屠殺舊愛歐文。看到詹姆斯的比賽,簡直感嘆!太強了太強了!!太壯了!!可惜的是實戰中沒有看到詹姆斯扣籃,在賽前投籃訓練倒看到了幾次哈哈!(幸運的事在前一場凱爾特人打步行者的時候買的是前排,有幸在中場時候球員出場通道跟步行者和凱爾特人球員一一擊掌,還碰到了歐文的手肘)


厚然40944361



ZGYWAN1314



首先,詹姆斯這個名字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就算不是籃球愛好者相信十有八九都知道,他的名字的影響力在我初中開始打籃球就開始蔓延了,相信大多數人和我一樣,那時候通訊設備還不是那麼發達時候,我們打籃球的一群人只知道詹姆斯多麼多麼的厲害,我們卻不熟悉,只是靠人與人之間的一點點信息傳遞,在我們後來接觸到看nba詹姆斯比賽的時候,就像大多數詹迷一樣深深的愛上了這個名字,記得當時我們班分為兩派,一個是詹姆斯的球迷,一個科比的球迷,在我的印象中,當時就他們兩個在聯盟裡並駕齊驅的人物,後來隨了時間的推移,我們漸漸追隨詹姆斯的腳步,看他一步一步踏上總冠軍,我們彷彿比詹姆斯還要激動,詹姆斯和科比的老去也帶走了我們的青春那股熱血。每個人都無法忘記詹姆斯被三四個人包夾,詹姆斯強行爆扣得分,那個畫面相信可以讓任何一個人沸騰,歡呼。所以如果我能見到詹姆斯也是對我們青春的一個告別,可以說對籃球沒有任何遺憾。還有詹姆斯的強壯也是在聯盟裡出名的,許多和詹姆斯對抗的球員無不說他身體素質好,就連我們中國的巨人姚明曾經想站著不動要造詹姆斯的上籃犯規,可是被詹姆斯撞飛了,在賽後採訪中說到,想要造詹姆斯犯規需要莫大的勇氣,就像一輛卡車撞過來,這個對詹姆斯身體素質是個極高的評價。還有,要是真的見到詹姆斯可不能靠的太近,可能他不經意一個動作,你就受傷了 哈哈 但是真正遇見詹姆斯我們應該也不會想這麼多,畢竟,這個機會有點人一生都有一次,所以,我就算受傷也要撲上去哈哈😄 下面兩張圖看出詹姆斯和庫裡救球球迷們的差距,,,第二個奧尼爾




lonelykid695


直播視頻上的老詹!都是霸氣側漏!雖然沒有機會當面見過老詹!但是覺得他場上場下截然不一樣!






我看見了還能


之前我大三師時,勒布朗來西安耐克商業行,和我們學校校隊一起有友誼賽,很榮幸作為替補有幸過招,作為全場焦點,和球迷互動頗多,場上就是BUG的存在,感覺本人比電視上更強壯,白T恤倍顯肌肉。也是樂邦圓了我扣籃夢,感謝青春有你!


不知道起啥名字哦


動物園的大門又沒關好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