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1 日本防衛大綱將寫進哪些新內容

6月初,日本自民黨安全保障調查會會長中谷元與該黨國防小組組長若宮健嗣向首相安倍晉三正式提交了新防衛計劃大綱的制定建議。日本政府於2013年底公佈了為期10年、以構築“統合機動防衛力量”為核心的大綱,然而,自2017年開始,防衛省官員及安倍本人決定修改大綱。為此,自民黨作為執政黨,其政調會下轄的相關機構於今年年初開始了新大綱制定建議的彙總工作。

“建議”以“跨域防衛構想”作為新大綱的核心概念,開篇便渲染了朝鮮、俄羅斯等國對日本造成的“威脅”,並以此為藉口為新大綱擬定了3項基本方針。

第一,強化應對威脅的能力,提升防衛力的質與量。首先,分別在防衛省與西南地區成立中央級別與地區級別的陸海空統合司令部,並強化自衛隊在反導、太空、網絡、電磁、水陸戰、情報、運輸、補給、衛生等多領域的綜合運用;其次,強化持續作戰能力,改裝設計“多用途運用母艦”,引進可短距離起降的F-35B戰鬥機等;再次,強化情報蒐集、警戒監視與偵察能力;最後,強化太空、網絡、電磁等領域的作戰能力,探討成立統一負責太空戰、網空戰與電磁戰的綜合部隊。

第二,加強與同盟國及友好國間的安全合作。一方面,提升日美同盟的遏制能力與應對能力,確保從平時、灰色事態到戰時的無縫合作;另一方面,以“自由與開放的印度太平洋戰略”為指導,強化同澳、印、英、法等國家間的安全合作。

第三,確保充分的預算及人力物力基礎。參考北約標準提升防衛預算,強化軍事裝備的研發與引進。

據悉,日本政府預計年底公佈的新大綱將會基本按照自民黨的“建議”來制定。該“建議”作為安倍內閣推動安保法制改革的繼續與補充,主張強化自衛隊的作戰攻擊能力,其引導方向已然超出了日本一貫宣稱的“專守防衛”理念,其軍事力量的突破性發展將對周邊安全環境造成一定的消極影響。

日本防卫大纲将写进哪些新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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